面对行政行为违法,我们要更好的维权,可能需要从告单位转向告个人。 所谓的告单位,

涵涵聊社会 2026-01-12 18:58:25

面对行政行为违法,我们要更好的维权,可能需要从告单位转向告个人。 所谓的告单位,就是我们传统意义上的走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路子,也是一般的律师会告诉你的,书上也是这么写的,法条也是这么规定的。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所谓的行政机关也是由具体的人组成的,所谓的行政行为,也是由行政负责人决策的,由具体行政人员执行的。如果我们仅仅是依常规的进行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大部分情况都是不痛不痒,先不说复议、诉讼能不能打赢,现在这个行政官司的现状大家也是清楚的。那么即使打赢了,也触动不了具体的领导,触动不了具体个人,最终程序空转一圈解决不了实际问题,很可能赢了官司输了里子。 如果行政行为违法是由于行政负责人违法决策造成的,是由于行政人员违法执行造成的。那么我们可以完全跳脱出这个传统的思路,我们把矛头直接指向个人,把板子打到个人头上,我们可以从原来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告单位,转变为对违法违纪的行政负责人或行政人员的举报、控告变成告个人。 告个人的话,能够触动个人的利益,能够真的令他们害怕,背后的阻力也相对较小,成功的概率也会更大,在已经有的案例当中,告个人,往往能够出奇制胜,倒逼相关单位改进做法,纠正错误。 如果你有具体的案例,那么您应该详细分析一下行政违法是怎么造成的,能不能追究到个人头上,有没有相应的个人违法的证据,或者能推断个人违法的逻辑链条,如果您不知道怎么分析,您也可以联系我。我是北京运玖律所陈炜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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