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审与抗诉案件中有一个常见的误区——过度依赖单一印证证据。 许多当事人甚至部分法律从业者,容易陷入一种思维定式:认为只要找到一个看似有力的证据,就能推翻原判决。例如,在一个有十次收款的项目中,仅因李四曾收款一次,就主张李四为项目实际控制人,却忽略其他九次均为张三收款的记录。这种以单一侧面证据倒推核心事实的逻辑,往往难以说服法官。 为什么这种做法风险极高?再审与抗诉程序对证据的要求远高于普通诉讼。法官需要的是证据之间相互支撑、形成完整链条,而非孤立的“关键证据”。根据统计,抗诉案件中因证据不充分被驳回的比例较高,其中约35%的案件因“证据不确实、不充分”而未能改判。 那么,如何有效构建证据体系?我认为需要把握三点: 第一,重协同而非堆砌。证据应多源化、形式多样,通过时间、地点、行为等联结点形成合力; 第二,直面矛盾证据。选择性忽略反证会严重削弱证明力,需主动解释矛盾点; 第三,善用经验法则。符合常理的证据组合更易被采信,例如巨额现金交付却无凭证的情况,可依据生活经验质疑其真实性。 在实践中,我们应引导当事人理解:司法的公正性不仅源于对错误的纠正,更体现在对证据严谨性的坚守。唯有通过系统化、逻辑严密的证明体系,才能在再审与抗诉中真正维护当事人权益,推动司法公正的实现。
再审与抗诉案件中有一个常见的误区——过度依赖单一印证证据。 许多当事人甚至部分
涵涵聊社会
2026-01-15 20:5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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