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何独保公职人员?百姓安危岂容轻忽。 近日,山西某昙一公职人员在自己居住的小区被刺身亡,就有人提出来要保障公职人员的人生安全。“公职人员人生安全须保障,百姓安危可搁置”。这般荒谬的逻辑,若真有人奉为圭臬,那定是将“为人民服务”的初心抛到了九霄云外。公职人员与百姓,从来不是对立的两端,而是同舟共济的共同体,任何试图割裂二者安全关联的行为,都是对社会公平正义的践踏。 公职人员手握公权、肩负公职,其人身安全本就与公共利益深度绑定,这份保障从来不是特权的“福利”,而是为了确保他们能无后顾之忧地履职,更好地守护百姓权益。可若将这份保障异化为“只保公职、不保百姓”,无异于本末倒置。试问,若街头百姓遭遇危险时无人问津,而公职人员在岗时却层层设防,这样的“保障”还能赢得百姓的信任吗?百姓的安全,是社会稳定的基石,更是公职人员履职的根本目标——若基石都摇摇欲坠,所谓的“保障”不过是建在流沙上的楼阁,终将坍塌。 从现实角度看,百姓的安全需求远比公职人员更广泛、更迫切。公职人员的安全多集中于履职场景,有制度可依、有力量可调;而百姓的安全却贯穿于衣食住行的方方面面,从社区的治安巡逻到校园周边的交通管控,从食品安全的监管到自然灾害的应急救援,每一处都离不开对百姓安全的兜底。若只盯着公职人员的安全,对百姓的安全诉求视而不见、充耳不闻,那所谓的“社会治理”,不过是空中楼阁,毫无根基可言。 保障百姓安全,从来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公职人员必须扛在肩上的责任。从“枫桥经验”中群众参与的群防群治,到新时代“网格化管理”里的安全守护,百姓的安全从来都是靠公职人员与百姓携手共建的。若公职人员连百姓的安全都保障不了,那“公职”二字便失去了分量,“人民公仆”的身份也成了空谈。 今日谈安全,当知:百姓安全是“本”,公职人员安全是“末”,唯有以百姓安全为根本,以公职人员履职为保障,才能织就一张覆盖全民的安全网。否则,任何割裂二者的“保障”,终将在百姓的质疑中失去意义,在社会的不安中走向失效。毕竟,唯有百姓安,方有天下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