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偶然发现丈夫和闺蜜聊天暧昧,一气之下,女子质问丈夫后得知,丈夫因在外打工下班后孤单寂寞而越界,质问无果后,女子找到了闺蜜,可是闺蜜更是含糊其辞表示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的,无奈,女子又询问了邻居,这才揭开了这段密事。 据悉,徐女士和闺蜜认识20多年了,虽然这些年交往没有之前那么频繁,但是,在徐女士看来,两人的关系也都不错。 因为认识这么长的时间,闺蜜也认识自己的老公高某,所以,家里很多事情徐女士也不避讳闺蜜。 最近,徐女士偶然翻看丈夫手机,结果却在手机上发现了端倪,丈夫和闺蜜聊天亲昵,而且相互称对方是亲爱的,这顿时让徐女士产生了不安,即便两人认识这么久,也不能用这种称谓。 所以,徐女士找到丈夫质问这到底是怎么一回事,丈夫承认,因在 外地打工后下班空虚寂寞,所以就越了界,而对于什么时候,是谁主动的,丈夫却不肯开口。 无奈,徐女士又找到了闺蜜询问,可是闺蜜似乎是接到了高某的电话,对此也是含糊其辞称自己也忘记了什么时候在一起了。 看着问不出什么,徐女士便询问了对方的邻居,这才得知两人已经在一起至少10年了,这下高女士彻底破防了,高女士表示,自己同时失去了爱情和友情。 事发后,网友表示,这有什么的,我和媳妇闺蜜三个人一起出去玩,三个人住一个房间,心态要好才能过日子。 还有网友表示,肯定是你一直不注意,让两人在了一起,而且10年没发现,你也是够仔细的。 其实,两人在一起10年都没有被发现,要么两人保持的够谨慎,要么是徐女士太大意了,总之,10年的时间不算短了。 既然在一起这么久,那么,为何不选择离婚后真正在一起,而是这种保持地下的关系这么久,确实让人匪夷所思。 但是,既然保持了这么久的不当关系,对于高某来说,算是严重破坏夫妻关系的行为,其中,民法典对此就明文规定,与他人同居的,属于严重破坏夫妻感情的行为,对此,法院是可以直接判决离婚的。 不仅如此,因为一方同居属于严重过错,那么,无过错方,也就是徐女士,有权在离婚的时候,要求高某进行赔偿。 但是,徐女士的闺蜜也参与了其中,那么,徐女士有无权利要求闺蜜也一并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呢?其实,婚姻的无过错方,是无权向第三方要求赔偿的,虽然第三方实质上破坏了两人之间的夫妻关系,但是目前的法律规定中,尚无此规定。 事实上,两人既然在一起10余年,这10余年之间,两人又是否以夫妻名义一起生活?如果有,那么,徐女士是可以追究两人重婚罪的刑事责任,按照刑法的规定,两人可面临2年以下有期徒刑的处罚。 不管如何,作为婚姻的无过错方,理应在这次事件中获得赔偿,并要求过错方承担应有的责任,否则的话,这样的事情只能不断地发生。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丈夫出轨妻子20年闺蜜 在一起10年
浙江,一女子偶然发现丈夫和闺蜜聊天暧昧,一气之下,女子质问丈夫后得知,丈夫因在外
大彬叔叔
2025-10-19 11:5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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