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因发生重大透水事故被罚500万元

小华看事 2024-06-22 21:12:31

行政相对人名称:

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忻〕应急罚〔2021〕执50-1号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条

违法事实:

2021年6月10日,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一采区4号井下发生一起重大透水事故,造成13人死亡,代县大红才矿业有限公司对事故负有安全主体责任;陈果亮作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六福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志敏作为公司总经理、郑军作为矿长,同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事故负有重要领导责任。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一百零九条第三项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该公司作出处500万元罚款

处罚金额(元):

50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1-09-22

处罚有效期:

2022-09-22

公示截止日期:

2024-09-22

处罚机关: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00743519145G

数据来源单位: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00743519145G

备注:

入库日期:

2024-06-19 10:07:29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

2024-06-20 02:05:40

公示日期:

2024-06-19 10:07:29

报送部门:

忻州市应急管理局(忻州市地方煤矿安全监督管理局)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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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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