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挣钱靠的是信誉,产品和高质量的服务,而不是坑蒙拐骗偷,现实中总有一些商家毫不负责,甚至达到谋财害命的地步,对于这种劣质,毫无底线的商家,应该坚决取缔,海南潜水问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上热搜,当地应该采取一些行动杜绝坑害游客行为。
6月17号讯,海南万宁“游客潜水被弃海中自救上岸”引发热议,他们一行4人去潜水考试,交了来回的船费,但是相关俱乐部却不派船接回游客,游客4人靠着一条救生圈花2小时才游回岸边,差点把命丢了,而涉事俱乐部却只愿意赔偿钱,当地文旅局表示,他们没有执法权,已经将案件移交处理。
金先生是浙江人,6月初的时候,他找到一名潜水教练想要进行自由潜的考试,教练收取了3千多元的费用,联系到当地的一家海洋假日俱乐部,花钱租船让他们提供接送服务,9号当天中午,金先生和另外2名学员跟随教练在海洋假日俱乐部集合,没想到上船之后才知道是任我游俱乐部的船。
下午一点,游艇将4人送到预定地点,教练告知船长他们需要考试2小时,送行的船员却说,他们没时间接,让他们游回去,说他们很忙,没时间来接,沟通很久,对方才说,让船长来接你们,金先生等人的考试,从下午2点持续到4点结束,但却没有船来接。
从4点等到5点,金先生说可能没人来接了,要不要游回去,教练说,船员5点下班,最晚5点半会来接,但是等到5点半,依旧不见人,越到晚上,海上危险越大,因为没带手机,他们一直等到6点15分,不得已只能往回游。
金先生说,一个学员潜水时吐了五六次,身体本来就虚弱,而且他们四个人只有2个救生圈,其中一个救生圈负重还用不了,他们四个人只能用一个救生圈自救,海水变冷,而且开始下雨,金先生体力完全透支了,整个身体开始发凉发麻,幸运的是海流是往岸边的,游了2个多小时才回到岸上。
他们遇到了一个过路司机,用他的手机报了警,叫了救护车,幸好四人无大碍,他们去警局做了笔录,事发后,涉事俱乐部一开始道歉,之后就说没任何责任,只愿意十倍赔偿,金先生说,他的诉求不是要钱,而是想让有关部门介入,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海南万宁文旅局表示,涉事俱乐部确实存在违规不合理的地方,他们没执法权,已经移交给综合执法局处理了,海洋假日俱乐部没有资质,将业务介绍给了任我游俱乐部,事发后,任我游俱乐部还撒谎说去接了没找到人,实际上根本没去。
这不是妥妥的谋财害命吗?收了钱不提供服务,如果是一般的旅游,游客只会损失钱财,但在海里不提供船只,这不是妥妥的人命事故吗?幸好金先生等人幸运,如果遇到风浪或者体力不支,将会酿成悲剧事故,对于这些恶劣的公司要严惩不贷,否则注定造成灾难,针对此事你怎么看,下方留言分享你的观点!
这是道歉赔偿的事?游客如果体力不行,就得全死,不给钱就丢海里自生自灭这不比缅甸一样?这不叫绑架,敲诈?
这是谋杀!应该追究刑事责任!
凡是危害他人生命者,杀无赦
这应该不是第一起
这属于杀人未遂了吧?
这个应该按故意杀人来判
我老婆当初考驾照,花了8000多,5考科目二科目三教练也是不管的,200多公里,自己坐车去。海南这地方不大,妖怪就真的特别多。
这不是道歉甘简单!间接杀人啊!不是赔多钱问题!是怎处理问题!首先拘留负责人!如果在欧洲发生甘事,肯定坐监,但不知海南有关方面怎处理?恐怖,可怕!
这已经是命案
活着回来的才有资格报警,有没有回不来的?
[思考]谋杀案啊,怎么就成了旅游纠纷
枪毙俱乐部相关人员
文旅局没有执法权,我要你干嘛用?
故意犯罪,肯定算不上,没有害人故意。过失犯,也算不上,没有完成损害后果。 富有监护责任的人的遗弃罪,这个差不多
这算不算谋杀
自己不动脑子上贼船,人家俱乐部的名字就叫任我游。谐音扔我游,两个意思都是让顾客自己游回去。
把人骗去收钱后不管了,欺骗在先,谋害在后,命不该绝,活去后有钱别冒这风险花好好想想
都2024了,还去海南
还有个救生圈负重?人都要死了还要那些装备做什么?
海南,从一开始就真心去不起!
汪峰干嘛不写一首《海南,海南》
标题是游客,内容是考试,毕竟考试嘛,荒野求生很重要[笑着哭]
你没有执法权,那要你干啥,领工资吗?这么大的事,直接推给别的单位,你们才应该是站在游客最近的人
就这样把人家抛在海上不管,真的想害死几条人命,没人性!
天水那边违章卖香烟,判刑五年,
留着过年?
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吊销俱乐部营业执照,这情况不单是要财,而是害命。
任我游[笑着哭]
海南旅游早就该禁了!
故意杀人未遂,刑事责任
不要去海南不要去海南。都说了多少次了不要去海南。那里不欢迎我们。他们只接待高价格的私人订制和国外游客。
敢去海南潜水的都是不怕死的[呲牙笑]
有下文没?
我上次去海南旅游,陪孩子一起坐摩托艇。他们把我拉到海中央,和我说要加钱,然后就停在那里不走了。当时满满的压迫感。结果加了200块钱,摩托艇在海上又绕一圈,把我们送回岸上。真是一次不愉快的经历。
这是一起谋杀
千万不要把自己放在陌生的环境里面,海里发生什么都可以推究成为意外,生命只有一次!没有那么幸运的,绝大多是人都是不会游泳的旱鸭子
俱乐部没有执法权,警察还没有吗?也难怪出了事儿宁愿自己解决,也不找警察,调解,其他的啥也不会!
恭喜你!考试通过
所以宁可去泰国 不去海南[呲牙笑]
残酷的考试,活着回来,考试通过,死在海里,考试失败。告诉你没机会考下一次。
两个游泳圈不应该拿一个来运潜水装备,多一个游泳圈多一分生存希望,装备丢在岛上,人回来了以后再找船去取,即使不见了或者损坏了也应该由没来接你们的船员赔偿。和失火地震这些突发事件一样,保命要紧,不要去收拾贵重财物。这个潜水教练游回来体力不支,都快抽筋了都舍不得扔掉装备,为了保住自己财物,置客户学员生命岌岌可危的境地,而实际后果是拼命去维护造成这一后果的责任方避免更大损失。自私且蠢
上次海底加钱是不是海南啊?
罪犯都流放岭南了,不是罪大恶极的人,谁会去岭南
海南近年口碑不错呀![点赞]
送的时候别人已经说了没时间往回接,对方说让船长接,但金生他们又没有直接与船长沟通。金生把钱付给教练了,但教练与俱乐部怎么沟通的我们不知道,别人愿意十倍赔付,接送费应该不多。综上所述此事件为花小钱想办大事所造成的。
任我游具乐部:不好意思,请大声喊一下我的名字!我们早就表明了立场和服务宗旨,我们不接受诬陷和诽谤,我们抗议!同时保留一切法律手段。
客官,你是要吃馄饨面,还是板刀面?[笑着哭]
如果我遇到,我上岸休息好,带个武器进俱乐部就是一顿砍,我倒看看到时候谁有执法权
都别去海南了,让这个旅游行业死,它自然会整改
这要是没游上来,团灭了,连投诉都不会有。海南,看你了。
这种应该以故意杀人罪判刑[抠鼻]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扫黑除恶任重道远
这真是谋财害命啊
查查海南过往溺亡的案件,没准都是这种公司做的
妥妥的谋财害命。
这是刑事犯罪
你猜这是哪里的人所为
故意杀人,判刑
中国两个带南的地方旅游有风险,那两个地方旅游实在太难了。不去心里略有遗憾,那边旅游一次越想越气。应了作文结尾的话终身难以忘怀
海南已经恶臭,还有人想去吗
这得安杀人罪,变相杀人。
必须追究刑事责任,这叫危害公共安全罪
想到了《消失的她》
之前看新闻,海南的水上项目总会半路让你加钱。这次估计也是钱不到位。
海南是黑旅游圣地
涉嫌故意杀人末遂罪!
好日子过久了,不知道有绿林好汉,还有海盗了?
听说那边为了让你多消费,会故意在水下搞事情,让你上岸给感谢费!!!在岸上的话就强制消费,海南特别是三亚已经是有个地方的第三个省了,我大北海还在苦苦坚持
妈的,海南,这是谋杀!!!
按危害公共安全罪处理
海南、云南绝对是旅游恶地,任何时候都不要去。
以后这种情况就要爆光出来的哪里人
这他么的不是故意杀人吗?
没有执法权的部门留着有啥用 啥事都要靠警察
天涯海角,太远了,法律都管不着啊。
文旅局都有执法大队吧[汗]
故意杀人
收钱了,但是钱没落到接人那小子身上,他自然是不愿意去
谋杀啊这是
讲真的,在海里,四个小时,真的是命大,甚至是奇迹!应该严惩潜水公司
张横就干这个的,上了船问你是自己跳还是吃我一刀再跳
动机:谋财害命,罪名:谋杀未遂,最少不无期
这是妥妥的谋杀罪!
打的如意算盘,十倍赔偿也就3万块,谋财害命就这点钱想解决?
差点就交代海里了!恐怖!
一定要严惩,这是在杀人
这是现实人性道德的纽缺.社会中多数人都是给着大方向走.否者要吃亏.
责任人必须死刑,不要让这些人渣祸害社会
哇靠,恐怖
海上谋财害命真是简单
评论区黑子求你别来,不来海南就发展不起来,关我们鸟事,是增加我们海南的物价,一点逼卵用没有
活该[笑着哭]
应该算谋杀
海南名声都臭了还跑海南旅游!
这不是谋杀?
用刀砍
不要去
对海南这地方很没有好感,之前还有新闻潜水给扔海里了,这次他们有个教练在,如果没有呢?遇上退潮呢?
下次去无人区记得带上华为手表,卫星通信可以救命,并且他本来也防水。
故意杀人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