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为毁坏黄家驹墓碑,必被钉上法律的耻辱柱

长城网 2024-05-20 20:40:49

没有人会想到,香港著名音乐人黄家驹去世多年后,竟以这样一种不无凄凉的方式冲上热搜。据媒体报道,5月19日凌晨,黄家驹墓碑遭一名男子以铁锤狂砸,其中墓碑相片损毁。现场另一人拍下这一过程。视频流传后,引发歌迷和网友强烈愤慨。事后,香港警方拘捕两名分别为15岁和23岁的男子,两人涉嫌刑事毁损罪。

目前还不清楚两名男子如此作为的真实意图究竟是什么,或许如人所言,是为了博取公众关注,获得经济利益,得到一种心理上的满足,但可以明确的一点是,这种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不仅应在道德上遭到严厉谴责,更应承担违法犯罪的沉重代价。须知,一个文明的法治社会,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侵犯他人的合法财产、破坏公共设施。

根据香港地区的法律,两人涉嫌刑事损毁罪。翻看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任何人无合法辩解而摧毁或损坏属于他人的财产,意图摧毁或损坏该财产或罔顾该财产是否会被摧毁或损坏,即属犯罪。如果该罪名成立,按照法律规定最高可处10年监禁。

就本案来说,其中一名嫌疑人不满15岁,尚未成年,不少人颇为担心,其可能借此逃离法律的惩罚。根据香港少年犯条例规定,10岁即开始有条件地对一些犯罪负责,年满14岁的人开始有能力构想并实施犯罪,要负完全的刑事责任,但是应采取与成年人不同的方式处理。回到本案,15岁的嫌疑人可能会被送往少年法庭,接受正义的审判,绝无可能“全身而退”。

有声音指两人肆意搞破坏,只为拍视频博取流量,且其中一涉案男子有“前科”。如有媒体报道,其中一名光头男子去年9月在人来人往的葵涌广场快餐店门外,对着一名女艺人的人形立牌疯狂做出强吻等猥亵行为,期间还不断爆粗口。

如果仅是直播一些对他人、对社会没有利益损害的视频,在网上展现个性、打造网红,借以赚取流量和利益,有关部门也不用费心费力干预,但对于那种违背社会公序良俗,甚至突破法律红线的行为,决不能姑息迁就。香港有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包括危害社会秩序的煽动性言论作出规制。敢于挑战法律和社会公序良俗的后果,注定是违法者们的难以承受之重。

借网络直播“离经叛道”,不能成为少数人赚取流量红利的终南捷径。这起事件发生后,给很多人的情感以强大冲击。黄家驹是香港音乐的代表性人物,留下了不可磨灭的文化记忆,在世界华人地区具有深厚的影响力,人们不能容忍个别跳梁小丑无所不用其极,借毁坏公众人物墓碑“扬名立万”,获取所谓的网络流量和关注。

有关部门应当依法严厉打击,使其付出沉重的违法代价。面对滋生的新乱象,也有必要构建一张更细密的法网,维护网络空间纯净、社会秩序稳定。

来源:红星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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