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20年退保只退1600多元?两地参保缴费重复,影响养老金吗​?

怀终点也不散 2024-06-23 03:46:48

后台收到读者留言:

老师你好,有一事想请教一下:我在河北老家交养老保险,1981年参加工作,86年转合同制工人,开始交养老保险金;直到2002年6月,经单位办公会议批准辞职,但社保交到了2003年12月份。2002年7月份在深圳开始缴纳社保,直到2023年。加上河北的工龄,累计工龄42年多。

首先,1981到1986年,读者在老家河北的事业单位工作。

而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始于2014年10月,但在此之前的连续工龄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

读者是经单位办公会议批准辞职,属于正常辞职,1981年到2003年,在河北的这22年的工龄,是可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

但是,读者是在异地办理退休,视同缴费年限不是发生在办理退休地深圳,而是发生在原参保地河北。

所以,认定视同缴费年限,必须执行原参保地河北的社保统筹时间。

其次,读者在河北缴纳了22年社保,2002年7月份在深圳开始缴纳社保,直到2023年,累计缴费超过20年,在办理退的时候就涉及到选取退休地的问题。

而多地缴纳社保选择退休地时,坚持户籍优先、从后、从长原则:

职工养老保险关系在户籍地,则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若达到法定退休条件,养老保险关系不在户籍地,分三种情况:

1、累计缴费年限在该地满10年,则在该地办理退休;

2、累计缴费年限在多个地方满10年,则在最后一个达到10年的地方办理退休;

3、累计缴费年限在各地均不满10年,在户籍地办理退休。

读者的情况,在河北和深圳的累计缴费年限都满10年,且深圳是最后一个达到10年缴费年限的地方,所以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并领取养老金是合乎情理的。

但读者在多省份缴纳社保,退休前需要要跨省转移社保,将自己在河北的社保关系转移到深圳,合并累计计算自己的缴费年限。

最后,涉及到了社保重复缴费的情况。

办理退休的需要将重复缴费的这一部分退出,才能进行正常的转移合并,这对个人来说是非常麻烦的一件事情,比如:

读者老家单位公司是事业单位,在转移异地社保时,河北省规定只转当地城市养老建档以后的社保,读者所在城市(县)是2000年建电子档,所以只给转2000年到2003年的。

原在老家的从1986年到2003年的社保缴费,一分钱也没转到深圳。

深圳工作是在私企,异地转深圳事业养老金不能接受,说是2019年国家有文件规定,要河北把事业转成企业才能把养老金转过来。

而根据相关规定,如果户籍地和异地单位缴费有重复,其重复月份不纳入累计年限,只做退费处理,重复部分的个人账户储存额合并。

而读者两地交涉社保,最终在深圳社保审档,核定从1981年到2003年认定视同缴费。

2023年10月份退休,2024年4月份办好了退休手续。之后,深圳社保让回老家继续办退保手续。为此,读者有三个问题:

河北社保只退重复交的一年多社保金1600多元,是否合理?

以前老家交的二十多年的社保金,一分也没有转到我深圳社保的个人帐户,是不是影响我退休金的高低?

社保清退是怎么回事,个人帐户二十多年的钱能退给我吗?

1,河北社保只退重复交的一年多社保金1600多元,有严格审核和规范流程,一般是不会出错的。

2,深圳社保审档,核定从1981年到2003年认定视同交费,原则上已经合并累计计算了缴费年限,所以不存在老家交的二十多年的社保金,一分也没有转到个人帐户的情况。

但不得不提一下重复参保对个人的影响。

虽说重复参保可以办理社保转移,但是只有个人账户上的钱可以合并,年限不重复合并。可以说,个人利益是有损失的,虽然个人账户储存额会退还本人,但单位缴费并不在内。

3,重复参保,同期其他关系会予以清理,也就是社保清退。

最后,退休金是按工龄计算的,但还需要考虑职工的缴费基数、当地的经济发展水平、职工的年龄等因素。在社会平均工资高的地方退休,养老金水平相对会高一些。

读者在深圳办理了退休,深圳的社会平均工资和和河北的社会平均工资相比,深圳的会高一些,相对应的,养老金也会高。所以,读者的顾虑大可不必有,按月领取养老金,安享晚年生活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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