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反环保法山西省定襄县两家锻造厂各被生态环境局罚20万

小华看事 2024-06-08 21:24:37

忻州市生态环境局定襄分局于2024-06-06公示的忻环定襄罚字[2024]03号,忻环定襄罚字[2024]02号两份行政处罚。

一、定襄县古城精密锻造厂

违法行为:在2024年3月4日的检查中,定襄县古城精密锻造厂被发现正在生产,但其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的脱硝设施存在严重问题。具体表现为:脱硝设施的加药泵未运行,脱硝液罐内的液体已经结冰上冻,导致脱硝设施运行不正常,废气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环境。

二、定襄县勇翔锻造厂

违法行为:2024年3月6日的检查中,定襄县勇翔锻造厂同样被发现处于生产状态,但其加热炉废气排放口的脱硝设施存在连接问题。具体为:脱硝设施的脱硝液喷液管与排气筒现场脱落未连接,导致脱硝设施无法起到应有的脱硝效果,废气同样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环境。

两家锻造厂的脱硝设施都存在问题,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起到应有的脱硝效果。由于此问题,两家锻造厂的废气都未经处理就直接排放,对环境造成了污染。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的规定,该厂同样被处以罚款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并被要求立即停止违法行为,修复并确保脱硝设施的正常运行。(忻州市生态环境局)

来源:今天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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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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