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吃一堑长一智”
可偏偏有人
却总抱着侥幸心理无证上路
简直不要太猖狂
七次交通违法
不断以身试法
拿生命在危险边缘来回“试探”
6月2日17时11分许,榆林神木交警在锦界镇政通路高家堡小区小广场附近巡查时,迎面驶来一辆号牌为陕K****F的小型越野客车,驾驶人看到交警后形迹可疑,企图绕路躲避,被巡查民警拦下,民警走进车前,酒气迎面扑鼻而来,民警现场使用酒精快速检测棒给其测试,显示其确实喝酒了。#榆林头条#
随后民警将驾驶人王某口头传唤至锦界中队,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为223mg/100ml,后经榆林市公安交通司法鉴定中心对王某血醇检验,结果为167.61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涉嫌危险驾驶罪。
不查不知道
一查吓一跳!
王某的“履历”简直“精彩”
王某曾于2013年10月31日因无证驾驶机动车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伊旗大队行政处罚;
2015年12月23日因无证驾驶营运载客汽车被榆林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速公路六大队行政处罚;
2020年4月1日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交管大队行政处罚;
2021年7月30日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鄂尔多斯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包府大队行政处罚;
2022年11月10日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
2023年3月10日因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期间驾驶机动车被神木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行政处罚。
驾驶人因交通违法被交警查处后
通常都会痛定思痛
认真掂量违法行为付出的代价
但王某却屡罚屡犯
真是“好了伤疤忘了疼”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二条相关规定,王某依法被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