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秋066】子产铸刑鼎明明是法制创举,为何遭到很多人的批评

春秋史话 2024-04-29 14:46:40

公元前536年,郑国执政大夫子产铸刑鼎,是中国法律史上的节点事件。

这事比较枯燥,本来不想说,但是觉得又绕不过,还是简略地写一笔。

铸刑鼎就是把郑国的律法铸在青铜鼎上,放置在广场,所有人都可以观看了解法律条文。

在此之前,各诸侯国都不会向基层群众公布法律条文。其理由如下图,贵族普遍认为:刑不可知,威不可测。

也就意味着,如果你是周代的普通百姓,对于什么事违法,什么事不违法,概念是比较模糊的。当然了,这里不是指那些基本常识,杀人偷盗违法,每个人还是知道的。

当时的律法和礼制捆绑在一起,解释权在贵族手上。贵族认为一个平民违背了礼制,既可以判定其违法犯罪,这个发挥空间就很大,礼法很容易变成贵族压迫平民的工具。

法律条文公开化,是人治步入法制的标志性事件,意义很重大。

在某种程度上显得更加公平,因为大家有了一个公认的标准,不至于贵族说了算。

子产铸刑鼎后遭到了很多贵族的反对,毕竟既得利益集团的特权受到了损害。

尤其是晋国的大夫叔向,很激动,写信给子产,严厉地批评他:以前我对你抱有殷切的期望,现在非常失望。夏朝制定了《禹刑》,商朝制定了《汤刑》,周朝制定了《九刑》,三套刑法都是出现在王朝衰败之际,郑国距离灭亡也就不远了。你现在铸刑于鼎,民众将放弃原有的礼仪道德去钻律法的空子,从此踏上无休无止的诉讼之路!

叔向的政治水平显然不咋地,看问题和现在一些大侄子差不多,逻辑错乱,强词夺理。

夏商周制定律法(严格的说是修订),是因为当时已经快要亡国了,所以加重刑罚来控制局势,而不是因为制定了律法导致亡国,逻辑完全颠倒。如果制定法律就会亡国,那现在地球没一个国家了。

而且铸刑鼎的关键不是制订,而是公布,核心问题都没有抓住,就搞人身攻击,诅咒别人的国运。

有点讨厌!

事实上由于子产的一系列惠民政策,郑国实现中兴,变得更加稳定、强盛。

所以孔子盛赞子产“惠人也”,意思是他实施仁政,为百姓着想,真正做到了民惟邦本、本固邦宁。

更值得讽刺的是,不久之后各国纷纷效仿子产的政策,晋国也同样铸造大鼎,公开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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