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破案你得被再强奸一次,警方本想用奇招破案,不料女子太狡猾

深渊处事 2024-05-30 22:06:55

Hello 大家好 欢迎收看最新一期节目,我是小渊。

一个夜深人静的晚上,正当大部分人沉浸在睡梦中时,

在某个角落,四名警员正蓄势待发。

在听到两声咳嗽声后,几人马上冲了出来,

准备将歹徒抓个现行,结果连个人影都没抓到。

谁也想不到,一起原本信心十足的守株待兔,

居然会变成不断反转的荒唐闹剧。

李艳红

案件发生中国湖北省鄂州市的某个偏僻小镇,

2003年6月6日上午,在一名男子的陪同下,

一个年轻女子走进当地派出所。

女子名叫李艳红,当时带着年幼的孩子独自生活,

丈夫因为造假币在吃着牢饭。

但屋漏偏逢连夜雨,本来就清贫的家里,居然先后家进了两次贼。

第一次是在6月4日后半夜,有个男子偷偷闯了进来,

结果不小心吵醒了屋内的孩子,被大声呵斥后仓皇离开。

家里进贼后,李艳红越想越不安,她本想报警,

但考虑到昨晚歹徒被吓走后,应该不会再来。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第二天晚上歹徒又来了。

上次空手而归后,这次歹徒竟然带了把尖刀。

自己刚想反抗,对方就把刀抵在自己胸前。

因为害怕歹徒会伤害孩子,

自己只好按歹徒吩咐,脱下全身衣服忍受对方的侵犯。

案发场所

在受到奇耻大辱后,李艳红终于决定向警方报了案。

经验丰富的警员猜测,在尝到一次甜头后,歹徒可能还会再来。

派出所所长更是义愤填膺,他不允许有人如此祸害市民。

一番商议之后,警方决定来个守株待兔。

所长告诉李艳红,你要等到犯罪嫌疑人射精之后,才给我们发信号。

然后我们才会进去抓捕,只有这样才能“人精并获”。

对于警方这个抓捕方案,李艳红起初一直无法接受,

但碍于没有其他办法只能被迫接受。

  6月6日深夜,也就是第三个晚上,

小镇派出所长亲自出马,

他带着副所长以及另外两个警员,埋伏在客厅的沙发处。

为了避免歹徒察觉异常,像之前一样,

李艳红还是和三个孩子睡在卧室里。

从晚上11点开始,警员苦等到半夜后,歹徒终于再次现身。

根据李艳红的口供,为了避免被认出,

进屋后的歹徒将屋内灯泡摘了下来,

然后用尖刀逼迫自己脱掉衣服。

按照警方的要求,这一次李艳红完全放弃了抵抗。

当晚歹徒作案时,四名警员就静悄悄地埋伏在另一边的客厅里,

全程没发出一点声音,也没有作出任何举动。

直到半个多小时后,

当听到李艳红的两声咳嗽声后,他们才冲了出来。

可当几人冲进卧室里时,歹徒早已经从后门离开。

为了抓住这该死的家伙,几人马上追了出去,

可刚出门口后对方就不见人影。

几人沿路排查到天亮,也没找到全身赤裸逃脱的歹徒。

事后,警方对这次抓捕失败的解释是,

刚开始他们没有听到歹徒进门的声音,

而当他们听到李艳红发出的信号冲出来时,歹徒已经受惊逃跑了,

只留下了受 精的李艳红。

分析案情时警方认为,嫌犯大概率是受害者的同村人,

不然怎么可能一下子就消失呢。

他们排查了许多重点对象,抽取了很多男性的血样,

并将其与被害人下体内的精液残迹,一起打包送到黄冈市公安局鉴定。

一个月后鉴定结果出炉,同村的一个叫李端庆的人,

他的血液与现场遗留的精液DNA一致。

报告一下来后,正在干活的李端庆,

就直接被警方当着众人的面拷上手铐带回派出所,

歹徒落网后派出所所长春风得意。

可很多村民们却并不这么想,因为村里村外都知道,

李端庆有家族遗传病史,他本人体质很弱,性格内向,

最重要的是腿脚非常的不利索。

如果说他三次闯入李艳红家中,在将其强奸后成功逃跑,那是没人会相信的。

不仅如此,就连被害人的丈夫也不相信歹徒会是李端庆。

突然被捕的李端庆更是一脸疑惑,

当听到警方说自己是强奸犯时,他直接站了起来口吐芬芳。

你们这帮XX,老子走路都走不利索,

你居然说我强奸了李艳红,我看你们是脑子进水了。

冷静下来后,李端庆只能让家人找律师帮忙,

律师调查后发现,整个案子确实有很多疑点。

其一 犯罪现场遗留的鞋子尺寸是42码,比李端庆穿的鞋足足打了3码。

其二 受害人陈述说歹徒身材高大,可李端庆身高不到一米七。

其三 李端庆与受害人之间,不但是亲戚,

而且还是相处了10年的老邻居,受害者对他的音容笑貌相当熟悉。

而且案发时受害人曾与歹徒有过对话,

如果歹徒真是李端庆,那李艳红肯定能听出他的声音来。

还有最关键的一点,村里医生当初的采血程序很不严谨。

没有进行按要求严格封存,存在样本被搞混甚至被人调包的可能。

开庭当天,李端庆坚决否认检方的起诉,他要求重新进行DNA鉴定。

法官同意后,当局将检测任务交给北京的权威机构。

最后的结果证实,犯罪现场的精液根本不属于李端庆。

在吃了半年多的牢饭后,李端庆被无罪释放,

但出狱后的他不但没有体会到如释重负的感觉,

反而是觉得受到了极大的侮辱。

正常人都知道不可能的事情,警方却偏偏一意孤行。

在李端庆被释放后不久,当地公安分局的领导,

专程到他家上门赔礼道歉,并支付了两万元RMB作为赔偿。

至此,李端庆的冤案才算了结,

但随着他的无罪释放,案件的调查又重回起点。

嫌犯不是李端庆,那又会是谁呢,

怎么才能捉住幕后真凶呢。

案发后有记者采访了小镇派出所的领导,

他们则表示需要时间调查。

当被继续追问时,其中一名警员随口收了一句,

我们也无法确定,因为许多案件是在几年后,甚至十几年后才有新突破。

但无论如何解释,他们的过错和失责就摆在眼前。

在四名警官的眼皮底下,歹徒又实施了一次强奸,而且居然还能全身赤裸成功逃离。

李艳红表示,6月6日当晚的第二次遭遇,完全是警方的主意。

最惨的是受害人李艳红的丈夫,他实在无法理解,

作为派出所的所长,怎么能想出如此荒唐的主意。

更让他无法理解的是,当时歹徒逃脱时,

在现场的灯泡和凶器,上面应该都有残留的指纹。

采集这些指纹回警局一比,一切肯定就水落石出。

可对于这些质疑,小镇警方却表示,

经过技术部门鉴定,刀子上没有犯罪嫌疑人的指纹,

可能是因为刀子上的灰尘比较多。

至于那只被歹徒从灯口取下的灯泡,小镇警方则说不小心弄丢了。

事情曝光后引起了民众的热议。

可一波未平一波又起,接下来发生的事情,再次震惊了所有人。

涉案尖刀

实际上 按照正常的操作,只要检测出现场的精液DNA,

然后将其进行对比,强奸犯是谁一下就能查出来,

可偏偏事情就不简单。

因为在受害者的住所里,法医检测到了两份精液DNA。

重新检验后,这两份精液DNA都不属于被冤枉的李端庆,

也不属于受害者的丈夫。

出现了两个人的混合精斑,

说明案发前后受害者李艳红和两个男人发生过性关系。

如果说其中一人是强奸,那另一个人必然是通奸。

两种精斑中,在两条毛巾两条裤子,以及阴道擦拭物上,

法医检测到精斑A的存在,而精斑B则只在阴道擦拭物上。

精斑A是长期又频繁的性行为留下的,

也就是说精斑A属于通奸者,

精斑B则是强奸者的精斑。

可当时受害者的丈夫一直在监狱中服刑,

警方重新调查后确定,李艳红频繁出轨的人,

是她的另外一个邻居童某。

当时这个童某,还跟李艳红一起到派出所报案。

通奸的人确定了,可那个强奸的人又是谁呢,这个问题成为了关键。

一传十 十传百,事情越闹越大,

村里村外大家每天聊的最多的,就是李艳红的事情。

甚至连她的几个孩子也受到很大影响,

14岁的女儿也因此沦为同龄人的笑柄,性格变得越发内向。

被警方反复劝说后,李艳红终于讲出了另一层隐情,

她跟隔壁村男子刘先胜的“纠葛”。

对刘先胜进行DNA采样后,

法医确定他的DNA精斑B完全匹配,当晚赤裸逃离现场的人就是他。

调查到这里我们可以确定几个关键点,

其一 受害者的邻居李端庆的确是被冤枉的。

其二 受害者长期出轨另外一个邻居童某。

其三 那三天晚上半夜,闯进受害者家中实施”强奸“的人其实是刘先胜。

无辜的李端庆之所以会被冤枉,

要么是因为警方采集血液样本时不规范,

要么是有人把原本属于通奸者的名字标签,

偷偷换成李端庆的标签。

到了这里,小镇警方本以为事情终于可以告一段落,

可事情还没结束。

因为刘先胜的家人及一些邻居传言,

李艳红和刘先胜有个“陪睡抵债”的口头协议。

案发前李艳红的丈夫为了做生意,曾向刘先胜借了三千元RMB。

可一段时间后只还了一部分,多次催讨无果之下,

刘先胜便将对方家里值钱的家具搬走抵债,但他认为这远远不够。

后来由于李艳红的丈夫因贩卖假币被捕入狱,

刘先胜只能向李艳红讨债。

可对方早已是家徒四壁,无奈之下,

刘先胜才提出让其陪“睡”的要求,没法还钱的李艳红对此并未反对。

但了解到这里,警方还是觉得很奇怪,

李艳红的住所跟刘先胜家相距不过几百米,

双方也是长达十多年的邻居,刘先胜又曾多次到过李艳红家做客,

彼此又是约定“肉偿”。

既然是”你情我愿“的事情,为何刘先胜要蒙面持刀呢。

警员把留在现场的衣物拿给刘先胜的妻子辨认,

她承认这些的确属于丈夫的。

但当警察拿出那把尖刀时,她坚决否认,家里从未有这把刀。

她还表示,案发时丈夫已经将近一个月没回家。

如果说当晚那个”强奸犯“没有蒙面持刀,那他就是丈夫刘先胜。

可如果说蒙面持刀要挟李艳红就范,那强奸犯肯定另有其人。

后来接受审问时,刘先胜承认,

那几晚到李艳红家的人确实是他,

但至于蒙面持刀的事情,他表示自己从未做过。

刘先胜被警方控制后,有人就开始怀疑李艳红别有用心,

她明明跟刘先胜很熟,可报案时却一直没有提到刘先胜。

即使在案发一年多后,她依然不肯说。

直到事情闹得不可收拾时,才交代了自己和刘先胜”睡觉抵债“的交易。

李艳红14岁的大女儿还透露,在第三天晚上,

也就是4名警员守株待兔的那晚,自己看见有个男人蹲在床头和母亲聊天。

两人聊了大概有五分钟之久,

然后这个男人才起来把窗帘拉上,

爬上了母亲的床,之后就听到了不可描述的声音。

过了一会儿后,母亲突然咳了两声,

这时警察叔叔才冲出来。

基于多种线索,有人认为,

李艳红与这个”强奸犯“不仅熟识,

甚至还有可能暗示和帮助他逃跑。

警员记得,当时他们从后面看到歹徒全身赤裸,

搜查现场时也没找到面罩。

现场虽有一把尖刀,但是上面落满灰尘,并没有歹徒的指纹,

这说明歹徒当时既未蒙面也未持刀。

除此之外,还有一点可疑的地方,

李艳红报案时表示,她怀疑当晚强奸自己的人,

是另一个邻居,她似乎故意将警方视线从刘先胜身上引开。

种种迹象表明,李艳红口中所谓的”强奸犯“,

其实她早就知道是刘先胜。

可问题来了,那么她为什么要“袒护”刘先胜呢。

按照正常的情况,当一个女人被一个”强奸“后,

她不敢报警,要么是害怕对方会报复,

要么是觉得这种事情难以启齿。

有网友认为,案发时李艳红的丈夫即将刑满出狱,

李艳红不愿意继续与刘先胜保持关系,

她害怕对方会得寸进尺,更害怕丈夫会得知自己被戴了绿帽。

但要怎么才能阻止刘先胜呢,李艳红想来想去,

最后把目标放到了警察身上。

她想借警方之力阻止刘先胜,让对方知难而退。

可与此同时 她又不希望刘先胜被捕入狱,

因为睡觉抵债的事情,是彼此约定好的协议。

所以直到事情无法收场时,李艳红才向警方说出了内情。

根据警方的说法,李艳红是在邻居童某的说服及陪同下才来报案的。

童某表示,他和李艳红的丈夫从小就是兄弟,

兄弟坐牢了,兄弟的老婆受人欺负,

他理所当然要帮忙。

可一些村民却认为事情没那么简单,

李艳红受人欺负是事实,

但李艳红曾经和童某商量过,要怎么对付那个”强奸犯“。

既然李艳红知道那个人是谁,”奸夫“童某又怎么会不知道呢?

作为左邻右舍,童某对刘先胜同样非常熟悉。

如果他早就知道“强奸犯”是刘先胜,

为何案发半年多之久,他却一直不对警察透露情况呢。

因此有人认为,其实童某根本不是伸张什么正义,

而是因为李艳红在“争风吃醋”,他想借警察之手“排除异己”。

但对于这些传言和猜测,童某坚决予以否认。

他说在去年6月5日天刚亮不久,

李艳红就来到自己家,称有个男人半夜闯进她家里。

当时自己觉得,既然对方被吓跑了,那应该不敢再来了。

可在第二天时,李艳红再次上门找自己,

说“那个人”又来了,还”强奸“了她。

当时李艳红要求童某,想办法帮忙将这人捉住,

但童某认为自己动手有风险,怕犯法,这才建议李艳红报警求助。

在童某看来,自己的行为实属伸张正义,完全没有任何过错。

可他并不知道,他跟李艳红偷情的事情,早就被法医发现了。

一些村民认为,既然邻居童某和李艳红存在通奸关系,

那最可能的真相,就是童某和李艳红互相勾结,

一起把警方给耍了。

可童某表示,他现在“跳进黄河也洗不清”。

一听到有人怀疑自己和童某串通报假案,李艳红就会激动不已。

她说自己家确实是欠刘先胜500元RMB,

但“睡觉抵债”的说法纯属谣言。

她确实和童某商量过,要如何对付那个”强奸犯“,

报案也的确是童某先提出来的,但他们确实不知道对方是谁。

直到刘先胜落网后,自己才“大吃一惊”。

还有一个重要的问题,为什么要等作案既遂才发出抓捕信号,

这个”用二次强奸诱敌“的馊主意又是谁出的,

李艳红和童某都拒绝回答。

但李艳红出狱后的丈夫告诉记者,

这主意是副所长提出的,所长敲定执行的。

自己老婆之所以一直不肯说,是因为案发后,

小镇派出所的警员经常向妻子买菜,而且经常是一次性包下。

目的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妻子不要”乱说话“,

不要告诉记者设计二次强奸抓人的主意出自警方。

案发一年后的7月25日,刘先胜因为涉嫌强奸被捕入狱,

当地检方也向法院提起了诉讼。

可他的辩护律师表示,现有证据只能证实,

刘先胜的确连续三晚到了李艳红家,其中两晚和对方发生了性行为。

但持刀蒙面等暴力情节,只是李艳红一人之辞,没有其他证据佐证。

而且在整个事件过程中,李艳红没有任何语言和行为上的反抗。

加之她明明与刘先胜相熟却假装不识,

长达一年多不愿讲出自己和刘先胜的”交易“,

这说明李艳红本人也不希望刘先胜被追究刑事责任。

总之,既没有证据证明刘先胜使用暴力等强迫手段,

也没有证据证明他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李艳红发生性行为。

所以只能认定李先胜的行为属于通奸而非强奸。

当然,也有人不认同这个观点,

他们认为刘先胜的行为,已经构成了强奸。

首先,如果李艳红是自愿与刘先胜发生关系,

那她就不会去告诉邻居童某,更不会去报案。

尤其是第二天晚上过后,

李艳红已经用报警的方式,表明自己不愿意。

可刘先胜竟再次上门欺辱,

女人都说不要了,你还拼命往上拱。

这种行为不算强奸那又是什么呢。

案发后公安局表示,他们以前从未出过差错,

而这一次却被老百姓骂得”不明不白“。

因为在整件事情中,小镇派出所工作人员存在严重失责,

居然想出用二次强奸抓捕罪犯的蠢招,

以及出现血样标签被混淆的情况,导致无辜者吃了半年牢饭。

当然 受到牵连的人不仅仅是警局。

李艳红的丈夫表示,他实在无法相信,

自己在蹲监狱期间,家里居然发生了这么多事,

妻子居然偷偷背着自己,和两个男人发生了关系。

本来进监狱就不是一件光彩的事,现在妻子又搞出了这么一番闹剧。

人言可畏 最后他只能选择搬家。

而被证实和李艳红存在长期男女关系的邻居童某则表示,

自己也是个冤大头,我好心建议受害者去报警,

结果我自己却被人说在”借刀杀人 争风吃醋“。

而且自从妻子知道自己和李艳红搞在一起后,三天两头就大吵。

至于刘先胜的妻子,她也觉得气愤。

让丈夫去收钱,结果收着收着就收到人家床上去,

最后还收到了一副银手铐。

但她也觉得很无奈,认为起初警方完全听信李艳红的一人之词。

顶多是一场普通的“肉偿”,硬是被弄成涉及强奸的重罪。

总之 在这件事情过后,刘先胜的妻子想刀了丈夫的心都有。

“全场MVP”李艳红则觉得,被骂得最惨得人是她,

整件事情最冤枉的人也是她。

自己丈夫因为造假币蹲着监狱,还欠了别人一屁股债务。

家里又有三个孩子等着开饭,

作为女人自己又能怎么办,有能力还钱谁又愿意”肉偿“。

一切明明是丈夫惹出来的祸,最后却要自己帮他买单。

整件事情中,包括警方,

每个人都说自己没有错,都说自己是被冤枉的。

所以问题来了,

既然大家都没错,那错的人又是谁呢?

我是小渊 我们下期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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