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生产隐患被重罚

小华看事 2024-06-16 19:12:38

行政相对人名称:

山西煤炭运销集团芦子沟煤业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保)应急罚〔2024〕执4号

违法行为类型:

安全生产隐患管理类违法

违法事实:

为违反了《煤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第四条第(一)项、《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八条第(二)款第一项

处罚依据:

《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第十条第一款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对你(单位)作出处人民币200万元(贰佰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对你公司法人作出处人民币15万元(壹拾伍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处罚金额(元):

215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务金额(元):

暂扣或吊销证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6-04

处罚有效期:

2024-07-04

公示截止日期:

2025-06-04

处罚机关: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337460148982

数据来源单位: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数据来源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1407337460148982

备注:

入库日期:

2024-06-13 12:56:59

最后一次更新日期:

2024-06-15 00:47:59

公示日期:

2024-06-13 12:53:34

报送部门:

保德县应急管理局

来源:信用中国(山西忻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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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华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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