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00万惊天大案:山西环鑫特材科技实名举报!

星汉之声 2024-06-12 10:58:15

山西环鑫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原中钢特材科技(山西)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鑫公司”)震撼爆料,向鞍山市检查Y、鞍山市纪检W递交实名举报信,举报鞍山市千山区F院F官王某利滥用职权、肆意违背事实和法律,枉F裁判,造成环鑫公司5100余万元巨额损失。这起令人震惊的司F丑闻,揭示了深层F败问题,迅速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强烈反响。

2017年5月8日,鞍山凯奇华经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奇华公司)实际控制人肖某在背负银行和小贷公司巨额贷款、民间欠款无法归还,负债累累的情况下,为了偿还债务,骗取原环鑫公司副总经理、原中钢金烨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钢金烨公司”)总经理闫某彪的信任,以“试票”的名义,假借签订合同供应货物等理由以欺骗手段最终非F取得环鑫公司1800万元和中钢金烨公司1400万元电子商业承兑汇票,伙同当地小贷公司负责人刘某颖,在F官王某利的帮助下,利用骗取的3200万元的商票虚假诉S,给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造成巨额财产损失,导致该企业经营困难,至今仍背负不明之冤近6年之久。

肖某为了确保利用骗取的商票实现融资套现,提前与海城盈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某颖共谋,在刘某颖的帮助下最终利用骗来的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的商票在盈丰小贷实现了融资套现。据了解,刘某颖背后的小额贷款公司背景“深厚”,有10余名当地要员就是该公司的“隐形股东”,且其运营资金大部分来源于这些人投资。因刘某颖明知肖某骗取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的商票并无真实的贸易背景,无法在盈丰小贷公司进行合法的贴现和质押,便让肖某以凯奇华公司与盈丰小贷签订借款合同和担保合同,用凯奇华公司接收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的商票,并在同日背书转让给海城市东达物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达公司),刘某颖为了在肖某借款到期后无法归还时能够实现商票托收解付,将实为凯奇华公司和盈丰小贷的借款关系,变为凯奇华公司和东达公司名义上的票据关系,实际上,凯奇华公司交给盈丰小贷的1800万中获取1470万元资金。

2017年7月-9月,肖某继续骗取闫某彪的信任,让其以签订合同供应铁精粉的形式继续开具1400万元的商业承担汇票,肖某承诺全部用于朝阳中钢的生产运营,从而尽快解决前期问题。实际上肖某将该1400万商业承兑汇票交给刘某颖后取得700余万元,但是最终套现后的肖某并未用于矿山的生产经营。

肖某利用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共计3200万元商票从盈丰小贷以借款形式套现2170余万元。在明知商票到期后,肖某无法归还本金及利息。刘某颖在东达公司持有的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商票到期后,并未以任何方式向出票人提起兑付,从票据兑付时效上该票据已经丧失票据权利。但此时刘某颖故意隐瞒盈丰小贷和凯奇华公司的借款关系,以东达公司的名义,虚构东达公司和凯奇华公司的“票据追索权”法律关系向鞍山市千山区F院提起诉S,要求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与凯奇华公司连带支付3200万元的票面金额及利息。企图利用其在当地“深厚”的背景和人脉资源,将其精心策划的一场骗局利用司F手段获取“暴利”,在一审过程中,刘某颖在主审F官王某利的帮助下,顺利胜诉,拿到明显有失公平和违背事实的一审判决,从而开始对环鑫公司和中钢金烨公司的强制执行和资金划扣,累计强制划扣两家公司3600余万元,金额已远超出当初刘某颖通过小贷公司给肖某利用商票融资套现的金额。

2018年12月25日,鞍山市千山区F院王某利F官对于环鑫公司律师代理人提出的凯奇华公司取得票据的违F性、环鑫公司和凯奇华以及凯奇华与东达公司之间均没有真实的贸易关系(相互之间均不存在合法的票据关系)、而且滥用职权,枉F裁判支持东达公司的全部诉S请求,判令环鑫公司和凯奇华公司在判决生效后十日内支付票据金额1800万元及自2018年10月9日起至实际支付之日止的利息,并承担案件受理费及保全费。判决下达后,东达公司刘某颖、凯奇华公司肖某继续骗取中钢金烨公司闫某彪达成违F调解书,该调解书将东达公司起诉中钢金烨公司的商票金额1400万元变更为1520万元,同时约定中钢金烨公司承担日息千分之三的巨额违约金,而王某利F官完全没有审查该调解书的合法性,将明显严重违F的调解书予以确认。最终通过执行F官刘某的错误强制执行,不仅冻结中钢金烨公司所有账户,还违F追加其股东金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为被执行人,冻结金烨国际物流公司账户1786万元并划走,且至今仍继续冻结8445666元的高额利息。此举,已明显严重违反有关规定,股东已全部完成实缴出资义务,不应该判令股东承担连带责任。金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对此提起执行异议之诉,鞍山市中院及千山区F院拒不审理中钢金烨公司提交的实缴证据材料,仍以捏造理由追加股东为被执行人。中钢金烨公司F定代表人至今仍被采取限高措施,严重影响其个人正常生活和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股东金烨国际物流有限公司作为山西省重点工程项目,由于被长期冻结账户并被无故划扣巨额资金,承受无妄之灾,目前该公司已无法正常经营,面临巨大困境。

在民事纠纷背后,隐藏着更为严重的X事犯Z。目前,肖某因涉嫌合同Z骗、职务侵占被捕起诉。对刘某颖通过虚假诉S完成Z骗既遂问题,环鑫公司已向有关部门进行报案。目前,案件犯Z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刘某颖仍逍遥法外,相关部门正在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以确保所有涉案人员能够受到法律的公正审判。

肖某非F骗取开具电子商票3200万元,肖某从中获利2200万元,东达公司通过虚假诉S,在F官的支持下,将非F利益合法化,谋取暴利2900万元。这些行为导致中钢公司和其全部子公司中钢金烨公司蒙受5100万元的巨额经济损失。

举报材料指出,审判F官王某利、执行F官刘某利用职务便利,对案件的关键事实视而不见,默许和支持了东达公司与凯奇华公司的违F行为。王某利不仅没有依法审查电子商业承兑汇票的来源,还在明知存在虚假交易与票据来源不合法的情况下,依然作出有失公允的判决和违反当事人自愿原则的调解书,令人震惊。

 

执行F官刘某在执行中,威胁当事人,在执行中以拒执Z胁迫当事人达成协议,并限期支付。更揭示了司F系统内部存在的F败问题。严重损害了司F公正,侵蚀了社会公众对法律的信任。山西环鑫特材科技有限公司的举报,揭开了鞍山千山区F院司F黑幕的一角,公众有理由质疑,究竟还有多少类似的枉F裁判在暗中发生。

山西环鑫特材科技有限公司呼吁司F机关立即展开深入调查,还原案件真相,确保法律的公正与尊严。鞍山市检查Y是否会对王某利F官的行为展开全面调查,以及案件的最终走向,将成为检验司F公正性的重要标志。

司FF败是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大威胁,唯有坚决打击,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公众期待看到一个公正透明的处理结果,让违F者得到应有的惩罚,让法律的阳光照亮每一个角落。鞍山市千山区F院能否经受住考验,我们拭目以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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