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3市纪委监委通报

闽南网 2024-06-17 09:30:47
开封

开封市纪委监委通报六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以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迅速行动、攻坚突破,形成了查办案件的强大声势,严惩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现将我市查处的六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兰考县中医院原党总支书记蔡乃宇利用职权安排亲属承接工程、收受医疗器械商贿赂等问题。2016年至2023年,蔡乃宇历任兰考县中医院院长、党总支书记期间,违规安排其妻弟胡某某承接医院工程项目,收受医疗器械销售商等人的贿赂,向医院设备供应商、服装供应商放贷并获取利息,购买汽车租给县中医院并收取租金,虚列开支套取公款解决吃喝招待费用,涉案金额达147.4万元。蔡乃宇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蔡乃宇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其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杞县板木乡陈庄村原党支部书记梁永强侵占村民青苗补偿款、特困人员补贴补助、集体土地租金等问题。2021年5月至2023年10月,梁永强擅自对外承包村集体土地68亩,截留租金账外支出,侵占村民青苗补偿款、特困人员补贴补助、集体土地租金共计5.7万元。梁永强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梁永强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责令辞职处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顺河回族区土柏岗乡厂尚社区北一小组原组长徐成违规挪用征地补偿款问题。2015年9月至2016年8月,徐成利用其协助政府管理发放征地补偿款的职务便利,违规将土地补偿款20万元出借给李某某用于参加项目招投标等营利活动。2024年5月,徐成受到开除党籍处分。

祥符区实验小学副校长常自强、党支部书记李晓红、校领导班子成员刘金凤等人违规收受好处费和回扣款问题。2020年至2024年,常自强、李晓红、刘金凤等人利用职务便利,分别在学校配餐和学生奶、校服、资料征订期间,违规收受有关经销商、供应商所送好处费和回扣款共计30.5万元。2024年5月,常自强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李晓红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金凤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违纪违法所得予以收缴。

城乡一体化示范区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员严伟不正确履职损害企业利益问题。2020年11月,严伟违反规定建议合议庭作出追加某企业为被执行人的执行裁定,冻结该企业经营款200万元,随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撤销该执行裁定的裁定,示范区人民法院合议庭据此同意解除该企业账户的冻结措施,严伟未及时提请银行解除冻结,严重影响企业正常经营。2024年5月,严伟受到政务记大过处分。

通许县玉皇庙镇茶叶岗村村委委员、副主任张远杰截留、侵占伐树补助款问题。2022年1月,张远杰以便于管理为由,要求实施电网线路改造项目的电力公司将茶叶岗村7户村民的伐树补偿款9360元转入张远杰个人账户,直至2022年底张远杰才向村民发放,并侵吞补助款共计785元。2024年5月,张远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所得予以收缴。

上述六起典型案例涉及教育、医疗、执法司法、村(社区)集体“三资”等重点领域,有的利用职权违规为亲属承揽工程,索要、收受回扣款和好处费,有的不正确履行职责给企业正常经营造成重大损失,有的擅自出租村集体资产,截留、挪用、侵占村集体资金和基层群众的补贴补助,侵害了群众利益、伤害了群众感情、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相关责任人员均已受到严肃处理。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以案为鉴、警钟长鸣,在本职工作中增强宗旨意识、筑牢廉洁防线,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

全市各级党组织要真正扛牢主体责任,切实增强责任感、紧迫感和主动性,结合本县区、本行业、本部门职能职责,持续排查突出问题、靶向整改整治、完善制度机制,动真碰硬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急难愁盼问题,同时结合党纪学习教育开展警示教育,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对照案例反躬自省,不断规范权力运行,确保党和人民赋予的公权力真正用在让老百姓过更好的日子上。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紧抓六月、七月关键期,持续攻坚、加压发力,以超常站位、超常决心、超常举措、超常节奏,盯线索、盯案件、盯行业整治,重拳惩治侵害群众利益的“蝇贪蚁腐”,监督保障各类惠农惠民政策落实落地,用全力打好集中整治攻坚战的辛苦指数换取广大人民群众的幸福指数。

商丘

商丘市纪委监委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为持续深入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强化典型案例警示教育震慑作用,现将近期查处的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通报如下。

民权县双塔镇闫寨村管区原书记刘军胜、包村干部杨金锋、党支部原书记闫良战盲目上马扶贫车间,造成资金损失问题。2017年,时任民权县双塔镇闫寨村管区书记刘军胜、包村干部杨金锋、党支部书记闫良战在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未与村民签订土地租赁协议的情况下,盲目上马建设扶贫车间,导致车间建成后与村民产生纠纷被拆除,造成扶贫资金损失。2024年5月,杨金锋、闫良战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刘军胜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商丘市梁园区环境卫生事务中心副主任吕红兵违规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加重基层负担问题。2021年,吕红兵在梁园区生活垃圾分类考核事项没有列入全区性督察检查考核事项台账、没有上报《全区性监督检查考核活动建议表》、没有领取审批通知单的情况下,违规组织开展梁园区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考核,加重乡镇街道和基层单位负担。2024年5月,吕红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虞城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原副大队长李建国收受私营企业协调费问题。2016年,李建国任虞城县商务局稽查大队副大队长期间,以帮助办理《成品油经营许可证》为由,收受私营加油站老板协调费用于办理请托事项和个人消费。2024年5月,李建国受到留党察看一年、政务撤职处分。

上述三起典型案例,涉及“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加重基层负担和政务服务等方面,这些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啃食群众获得感,破坏党和政府形象,全市广大党员干部要从中深刻汲取教训、切实引以为戒。全市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把整治“政绩工程”“面子工程”及加重基层负担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检验,强力推动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走深走实。

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责任担当,把严的基调、严的措施、严的氛围长期坚持下去,以压实责任、紧盯作风、监督推动、案件查办等有力举措,坚决纠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做选择、搞变通、打折扣,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抓工作简单机械、层层加码,以及加重基层负担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要突出纠树并举,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引导,推动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守牢思想防线、行为红线,大力发扬真抓实干、担当作为的时代新风,努力让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信阳

信阳市纪委监委公开通报三起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典型案例

今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深入贯彻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监委关于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的决策部署,聚焦教育领域学生“营养餐不营养”等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了一批侵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现将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通报如下:

潢川县第二中学原副校长张路违规收受他人财物等问题。2017年至2024年,张路先后多次为他人在新生入学及学生保险、校服、营养餐、学生奶、教辅资料征订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33.14万元。张路还存在其他违纪违法问题。2024年5月,张路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

固始县沙河铺镇第一初级中学校长陈新红、副校长谢家葵、总务处主任潘强三人涉嫌挪用学生餐饮款项等问题。2023年2月至2024年4月,陈新红、谢家葵、潘强三人挪用学生早晚餐款项用于偿还学校欠款等其他开支、虚报营养改善计划受益学生数谋取私利、挤占营养餐食材用于学校食堂自营的早晚餐、未执行校领导及工作人员缴费陪餐制度;2024年5月陈新红、谢家葵二人挪用学生早晚餐款项用于违规招待。2024年6月,陈新红、谢家葵被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撤职处分;潘强被给予记大过处分;涉及违纪资金予以追缴。

商城县丰集中学校长姜军挪用学生营养餐费用问题。姜军自2022年3月担任商城县丰集中学校长以来,在学生营养餐上“薅羊毛”“做文章”“捞油水”。将本该用于食堂支出的营养餐费用37.37万元,违规用于学校办公经费支出和发放教职工津补贴。2024年6月,姜军受到记过处分;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受到了相应处分。

上述3起发生在教育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损害群众切实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人民群众深恶痛绝,必须从严整治、严肃查处。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

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部署的重大政治任务,是习近平总书记始终惦念于心、反复强调做好的大事。全市各级党委要提升政治站位,扛牢主体责任,各级教育、市场监管等相关部门要负起行业主管、监管责任,全面整治教育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更加主动为民造福。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聚焦主责主业,把教育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作为重中之重来抓,打破常规、集中攻坚,统筹抓好线索处置、监督办案、整改整治,坚决惩治一批教育领域的“蝇贪蚁腐”,推动解决一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让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为奋力谱写“两个更好”新篇章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来源:清风开封、清风商丘、清风信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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