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监督守护黄河秀美安澜——兰州检察机关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的创新实践

河南法制报 2024-06-26 09:00:37

兰州是黄河唯一穿城而过的省会城市,奔流不息的母亲河流经全市150.7公里,不仅见证了兰州的历史变迁,而且哺育着兰州的沿岸儿女。

6月25日,“行走万里黄河 报道法治中国”——沿黄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融媒报道甘肃段采访活动走进兰州市人民检察院采访。据介绍,自2019年黄河国家战略实施以来,兰州市检察机关能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使命,先后组织开展“携手清四乱、保护母亲河”“黄河水清、水润兰州”等专项行动,坚持以公益诉讼检察监督为主要抓手,汇聚强大法治力量,守护黄河秀美安澜。

6月25日,沿黄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融媒报道甘肃段采访团在兰州市检察院座谈交流。

全市检察干警怀着对母亲河的深厚感情,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黄河生态,先后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45件,推动清理污染水域面积4000余亩、清理污染和非法占用的河道100多公里、整改拆除违法建筑2万多平方米、清理生活垃圾和渣土4.3万立方米,走出了一条“护水为重、治污为要、防洪为先”的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创新实践之路。

护水为重,保持水体健康

2019年8月2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甘肃考察时指出:“甘肃是黄河流域重要的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要首先担负起黄河上游生态修复、水土保持和污染防治的重任,兰州要在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方面先发力、带好头。”

近5年来,兰州检察机关牢记总书记的殷殷嘱托,聚检察智慧、集法治之力,坚决扛起黄河上游兰州段全流域生态保护的政治责任、法治责任、检察责任,坚持把水源涵养区和补给区综合保护作为重中之重,强化法律监督、穷尽司法手段,全力以赴保持黄河水体健康。

依法保护水源地、节约利用水资源。2019年以来,市检察院指导有关基层检察院在依法监督相关行政部门综合整治非法采砂问题时,要求一并调查发现未经取水许可,私自盗采地下水、截取农灌水、截蓄河流水等违法问题,推动一批非法采砂厂、违法取水口得到恢复性治理。

2022年6月,市检察院接到有关线索反映,全市自备水源井关闭不彻底,仍对地下水资源造成损害。为确保水资源合理利用,市检察院组成办案组对全市64眼自备水井全面核查,发现已关停14眼,未关停50眼。

办案组综合分析认为,尚未关停的50眼水井中,存在科研取水、绿化取水以及农村人饮取水等不同情形,涉及特殊用水和民生保障问题,不宜“一刀切”地简单关停,遂与行政主管部门多次磋商,提出了依法处置、分类监管、逐步推进的整改思路。

办案检察官不辞辛劳,逐一核实水井情况,用足法律政策依据,提议对属于法定关停的自备水井应当依法关停,对科研、绿化取水以及公共供水管网无法覆盖的人饮取水等法定可以保留的,应当实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并核减闲置取水指标,以达到地下水资源涵养补给和节约利用的最佳效果。

这一提议,为解决自备水井关停和保障特殊取水需求找到了平衡点。据此,市检察院向水行政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行监管职责。水行政部门全部采纳检察建议,对36眼法定必须关停的水井采取了坚决果断的关停措施,对14眼可以保留的暂缓关停,并实行取水许可动态管理,为保持黄河水体健康积蓄源头活水。

“保持黄河水体健康是一个复杂的生态系统工程,对我们检察机关而言,要善于从政治上看、精于从法治上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兰州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郁军表示,做实水资源保护利用只是保持黄河水体健康的关键一招,全市检察机关已构建起“专业化监督+恢复性司法+社会化治理”生态检察模式,从多方面发力做足水保护大文章。

6月25日,沿黄九省区法治媒体大型融媒报道甘肃段采访团在兰州市检察院参观采访。

治污为要,修复生态环境

污染防治是保护黄河生态环境的重要手段,必须打好整体仗、攻坚战。

“问题在河里,根子在岸上。”兰州市检察机关牢牢抓住多发性水污染要害,坚持治污为要、防治并举的思路和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的理念,深入排查发现症结所在,一体化推进生态环境问题法律监督,系统性促进生态环境保护修复,推动形成“溯流共治”检察保护大格局。

2020年6月,皋兰县检察院在排查公益诉讼线索时发现,黄河什川段凤凰山周围河道周边堆放有大量的生活垃圾、干枯烂尾菜叶和秸秆等,垃圾堆放处未采取任何防渗漏、防扬散等环保措施,垃圾散发出的恶臭及流出的渗滤液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污染,社会公共利益受到侵害。

据此,皋兰县检察院调查分析,依法理清两家行政机关和当地镇政府的监管职责,分别发出检察建议,以保护母亲河、治污零容忍的态度要求综合整治、彻底整改。此次检察监督,不仅督促当地镇政府全面清理了河道周边垃圾,而且促成有关行政机关联合建立了黄河沿线人居环境巡察制度和长效监管机制。

2021年3月,安宁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开展黄河岸线巡查活动,在银滩湿地公园一处排水口闻到一些异味。经循线追踪,发现一小股污水从一家养老护理院门前流入雨水管道后排出,直接流入黄河,对黄河水质带来危害。

针对这一问题,安宁区检察院本着零容忍的态度立案调查,确认污染源头、确定污染原因,并向负有监管职责的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要求立即整改污水排放问题,严防黄河生态环境风险。随后,相关职责部门安排专人到现场办公,重新安放排污管引流,确保排污管道与雨水管道两分离,并对污水进行了环保处理。

“保护黄河要建立全方位、多层次的溯流共治体系,形成全民参与、多部门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合力。”兰州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王锐介绍说,全市检察机关与多部门协作,建立“百里巡河”融合监督机制,协同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通过检察机关监督办案推动行政机关履职尽责,带动广大群众切实转变观念,从一点一滴做起,让保护母亲河成为全社会的自觉行动。

省市检察院联合督导组对安宁区检察院办理的涉矿山治理、土地复垦公益诉讼案赴现场督导检查、跟进监督

防洪为先,确保行洪安全

治水之道,首在防洪;防洪之要,贵在预防。

防洪治理,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兰州市检察机关牢记“安全”两个字,绷紧“安全”这根弦,紧盯黄河干支流、左右岸行洪安全隐患,依法监督各有关方面贯彻落实黄河保护法、防洪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综合治理、系统治理、源头治理,做到防洪为先、无危则安。

黄河干流兰州段始建于上世纪90年代的趸船,由于相关法律法规的滞后,一度处于无序发展状态。截至2021年,共有趸船27艘,大部分船体占河道空间较大,长期固定在黄河岸边,如遇洪水、大风等极端自然灾害,严重影响行洪安全。不仅如此,不少趸船从建造之初就出租给餐饮企业使用,但缺乏厨余垃圾、废水处理功能,存在违法排污,污染黄河生态环境的风险隐患。

2021年8月,环保督察发现这一问题,要求立即整改。兰州市委、市政府提出按照“谁审批、谁负责”和“去餐饮化”的原则,规范一批、取缔一批、提升一批。与此同时,省检察院为推动环保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要求兰州市检察院依法对黄河干流岸线趸船治理展开调查。

2022年1月,兰州市检察院立案调查,随后向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制发检察建议书,指出了保护母亲河、造福子孙后代的极端重要性,要求行政机关依法加大整改力度。检察建议发出后,省、市检察机关发挥一体化办案优势,与相关行政部门多次磋商,厘清历史成因,明确各自职责,研究执法难题,推动趸船治理从“各自为政”到“齐抓共管”。

由于时间跨度长、历史遗留问题多,整改工作困难重重。兰州市检察院持续跟进监督,协同推进治理。截止2023年11月,10艘趸船通过黄委会行洪安全验收予以核验保留,并就船舶码头污染物接收转运处置联单监管等方面的职责予以明确,其余17艘被依法拆除。

宁可十防九空,不可汛而无备。2023年6月,西固区检察院针对河口镇在黄河北岸不足5米处修建大型停车场问题立案调查,运用电子测距仪、无人机航拍、3D卫星实景地图等技术现场测绘,生成停车场沿河区域三维地理空间信息。经综合研判,深入调查,发现大型停车场无任何合法手续,不仅侵占黄河水域岸线资源,影响水源地保护,而且严重影响行洪安全,对群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办案检察官认为,要以一失万无的警醒清除这一隐患。最终,这个停车场在检察机关强有力的监督下被依法取缔。

“黄河宁,天下平。”据兰州市检察院第六检察部主任张磊介绍,为推动黄河流域兰州段大保护、大治理,市检察院建成公益诉讼大数据平台和法律监督数字模型,引导群众广泛参与,建立公益诉讼志愿者和观察员队伍180多人,全面构建“数字护河”新模式,着力打造“黄河水清、水润兰州”检察品牌。截至目前,共数字化收集研判各类线索80多条,成功办理了兰州黄河草地公园码头违规停放采砂船、危害行洪安全等多件公益诉讼案。

兰州市检察院办案组干警在黄河草地公园码头督促整改违规停放采砂船问题

与此同时,全市检察机关切实加大对破坏黄河生态环境刑事犯罪的打击力度,不断完善生态环境修复补偿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衔接机制,办理生态环境刑事案件49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9件,法院判决支付生态环境公益损害性赔偿金260余万元,推动形成“四大检察”融合共治新常态。(河南法制报记者 仲晓菲 王富晓 吕栋梁)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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