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一庭两所”机制发力十年纠纷实质性化解

红延社 2023-09-08 08:44:34

“我们在地里还种着庄稼呢,这承包的地咋就成了别人的了?”9月6日,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业区(口镇)法庭的的调解室里,口镇街道辖区某村村民秦甲、李乙、胡丙向承办法官郑瑞琦诉说着自己的不解。

因修缮公路,2014年村委会将15 亩村委集种地通过以租抵债的方式,承包给了刘一抵偿工程款,刘一后期又将涉案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了刘二。但在此期间,就土地清退问题,部分村民因不理解而产生抵触心理,地块回收未果,多次协商不成引起争议,近十年间当事人之间矛盾不断,一直未能达成调解意见。

今年2月,刘二以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为由将村民秦甲、李乙、胡丙诉至莱芜区法院,请求三人交还涉案土地。4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支持了刘二的诉讼请求。三村民不满一审判决提起上诉,二审维持原判。二审判决生效后,刘二就生效判决申请强制执行。后三村民不满二审判决,又申请再审。

“生事事生何日了”,今年8月,村民秦甲、李乙、胡丙又以确认合同无效纠纷为由,再次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刘一与村委会、刘一与刘二之间签署的承包及转让承包的合同无效。自此,关于涉案土地的纠纷已僵持了近十年之久。

考虑到案涉土地关系的特殊性,为实质性化解该矛盾纠纷 ,9月6日,工业区(口镇)法庭联合口镇司法所,对案件进行了联合调解,为当事人之间搭建起了沟通的平台。

详细梳理事情的来龙去脉后,一直捋不清的涉案法律关系在双方心中逐渐清晰起来。“咱们不能把所有问题都混为一谈,化解疙瘩只能是解一扣再解一下扣。其实咱们双方之间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矛盾,不要因为这件事让本无矛盾的双方成了仇家,冤家宜解不宜结,各自回头看后头。”郑瑞琦劝解道。情、理、法相结合,最终在郑瑞琦法官与焦方安所长的调解下,双方现场达成调解协议,三村民同意向刘二返还土地,并表示撤回再审申请,刘二也表示将撤回强制执行申请,长达十年的矛盾纠纷就此化解。

该案的成功化解得益于工业区(口镇)法庭整合人民法庭、派出所、司法所等司法资源,积极探索建立的“一庭两所”矛盾纠纷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形成了化解矛盾纠纷合力。

在该机制下,“一庭两所”结合各自职能优势,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等各类调解在预防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有效提升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能力,最大限度提高多元化解效能。

下一步,在辖区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工业区(口镇)法庭将以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为契机,持续完善“一庭两所”联合调处工作机制,加强部门联动和统筹协调,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切实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矛盾纠纷发生,努力把矛盾纠纷吸附在当地,化解在基层。

供稿:苏  瑶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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