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婚礼未领证,同居一年后女方提分手,新郎起诉要回十万彩礼,法院判了

前沿大观察 2024-06-29 18:44:13

昔日恩爱的准夫妻,此时坐在法院的原被告席上剑拔弩张,纷纷指责对方的不对,诉说自己的委屈,显然丝毫不顾往日感情。

而造成这对情侣成为仇人的原因,就是因为当初商量好的那十万块彩礼钱!

原来女方杨梅梅在两年前经人介绍认识了张方,相处之后很快确认了恋爱关系,想着到了结婚的年纪。于是在相处一年后,准备结婚。

2022年6月,按照家乡的风俗,杨梅梅和张方喜庆的准备了订婚仪式,而张方也根据对方的要求,当着众人拿出十万块的彩礼钱。

从此后,两人开始同居了,杨梅梅一直跟着未婚夫住在准婆婆家,2022年10月,在家人和朋友的祝福下,他们幸福地举行婚礼仪式。

其实整个过程都十分顺利,杨梅梅更是做起了贤妻良母,不仅照顾公婆,自己还在外赚钱养家,就想和丈夫一起经营好这个家。

然而好日子没过几天,2023年杨梅梅突然向丈夫提出分手,还趁着家里没人直接收拾了自己的东西回娘家,这一走再也没回来过。

张方最初没认为自己做错了事情,只当这是夫妻间正常的矛盾,于是上门认错想接回妻子。然而杨梅梅下了决心,不愿跟他回去继续过日子。

眼看着事情到了无法挽回的地步,张方直接一纸诉状把她告上了法庭,想要拿回那十万块钱彩礼。

可有一个问题突然出现了,两人虽然办了婚礼,却没有领结婚证,这一年多以来只能算是同居生活,而所谓的那十万块彩礼能如张方所愿成功要回吗?

在法庭上,杨梅梅为自己诉辩,称那十万块钱并不是只有自己用了,其中八万买了一辆小轿车,2万块钱用来买黄金首饰和拍婚纱照。

接着杨梅梅控诉对方,说自己搬离丈夫家并不是别的原因,而是张方好吃懒做不给她生活费,同居期间的生活费都是杨梅梅打工补贴的。

不仅如此,连张方名下的房子贷款都是两人一起还的。说到这,杨梅梅觉得非常委屈,她提出在订婚后自己就曾经怀孕过,但是因为胎儿发育迟缓只能流掉,身体造成的伤害她都没让张方赔偿呢!

对此张方承认小轿车两人都有使用过,可购买的黄金首饰和汽车都归杨梅梅所有,并且并不认可对方的分手原因。

根据他们的诉辩意见和提供的证据,会发现两人就算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可共同生活了一年多,而且杨梅梅还有过妊娠经历,如果严格遵守司法解释的规定返还彩礼,忽略“夫妻之实”,有违公平原则。

也不能因为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作为彩礼返还的唯一考量因素。

最后法院判决:将彩礼返还金额酌情确定为3万元,由杨梅梅判决生效十日后返还给张方,驳回张方的其他诉讼请求。

而两人在收到判决书之后,并没有提起上诉。

其实人生大事,尤其是婚姻,关系到个人的幸福和家庭的和谐。选择伴侣时,需要谨慎考虑,对彼此有充分的了解和深厚的感情基础。同时,双方需要有共同面对生活挑战的能力和决心。

而在处理彩礼返还问题时,法律上有明确的规定,但情感上的伤痕需要时间来愈合。无论法律如何判决,双方都需要理性对待。

而结婚不仅仅是两个人的事情,也是两个家庭的融合。我们在处理婚前分手和彩礼问题时,需要多一份理解和宽容。

就算两人不能走到最后,也不必为了钱完全不顾体面和昔日感情。无论结局如何,当初在一起的感情是真的,而既然决定走向婚姻,应该多为对方着想,两人之间需要沟通交流,若是有矛盾的话,也能第一时间解决,不至于彻底分手走到离婚那一步。

拓展阅读之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彩礼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六条 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但已共同生活,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应当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以上案例仅为警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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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 2024-06-30 10:12

    白嫖了

  • 2024-06-29 19:51

    把车卖了吧,8万的车开一年得4万回来还是没问题的

  • 2024-07-01 10:28

    小仙女们把结婚经济玩得真六啊!!一年多时间,运气不好十几万,运气好几十上百万[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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