闵行区2024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跨单位交流正式启动,符合条件人员即日起可报名!

华漕大玩家 2024-06-22 12:0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委、区委关于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要求,努力建设一支具备领导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能力的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转任规定》《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按照《闵行区党政领导干部交流工作实施办法》有关精神,拟开展2024年闵行区科级及以下干部交流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建设堪当民族复兴重任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优化全区干部队伍资源配置,加大干部多岗位培养锻炼力度,深化关键岗位廉政风险防控,不断健全科级及以下干部交流培养常态长效工作机制,持续营造干部勤政廉洁、干事创业的良好政治生态,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闵行实践和全面建设创新开放、生态人文、宜居安居现代化主城区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二、基本原则1.注重面向基层、面向一线。坚持基层工作经历作为选拔处级领导干部的重要条件,原则上除部分专业部门及岗位外,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中具有街镇、工业区工作经历的应达90%以上。2.注重分类统筹、专通结合。积极推进财务审计类、规划城建类等专业性较强的岗位开展跨单位人员交流,不断补足专业岗位缺口,畅通各类紧缺干部的培养锻炼通道。3.注重人岗相适、优化结构。综合考虑事业长远发展需要和干部成长规律,加强对干部队伍的综合分析研判,不断优化干部队伍结构,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固本强基。三、对象范围交流对象为全区各级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包括公务员(含参公人员)、事业编制人员、社区工作者、企业身份人员。符合以下条件的,列入本次交流范围:1.在同一单位同一个岗位任职满10年的,必须交流;2.在同一单位同一个岗位任职满5年的,须有计划地交流;3.工作岗位、经历单一的科级及以下干部;4.不适宜现任岗位的科级干部;5.其他原因需要交流的。四、交流程序1.报名。报名采取个人自荐和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个人自荐需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组织推荐需经组织酝酿并征求本人意见后予以推荐。每个交流对象可报名多个岗位,报名的第一岗位将优先考虑,其他报名岗位作为平行志愿,公务员(参公、事业)仅限同身份间交流。

扫描二维码下载岗位简章2.资格审核。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对各单位报送的交流人员进行基本条件审核,并根据报名情况和个人意愿进行适度调剂。审核通过后的名单将转交至岗位推出单位进行专业资格审核,确定遴选人员名单。3.面试遴选。岗位推出单位根据岗位匹配性,通过面试、访谈、工作履历调查等方式择优确定交流对象,并报送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未通过遴选的交流对象,可征求本人及各单位意见进行适度调剂或内部轮岗。4.反馈协调与到岗。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统筹各单位上报的交流对象和岗位,经总体平衡调整后,向岗位推出单位和交流对象反馈调整后情况。各岗位推出单位确认无误的,下达交流通知,及时安排交流人员到岗。5.试用期考核与转任。一般不设立试用期,若涉及职务提任,可根据岗位需要和实际情况设立试用期,原则上不超过三个月。交流人员的后续任职程序按照公务员转任相关规定执行。五、其他事项1.报名时间:2024年6月28日前。请各单位做好此次交流公告传达及报名动员工作。2.本次公开交流工作设咨询电话和监督电话。咨询电话:24033474、24033475(公务员一科)监督电话:34753768(干部监督室)3.本公告由区委组织部(区公务员局)负责解释。

来源:聚力华漕、今日闵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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