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真相:西汉的养老制度,汉文帝诏书中规定由政府提供的养老粮

历史智 2024-07-03 12:20:34

西汉文帝刘恒(前203年-前157年),西汉开国皇帝刘邦第四子,母为薄姬,汉朝第五个皇帝。

汉文帝刘恒执行了“与民休息”的政策,重视农业,劝课农桑,减轻田租、赋役和刑狱,

汉文帝刘恒以仁孝之名闻于天下,在位24年,重德治,兴礼仪,励精图治、宽仁节俭、爱民重农,使西汉社会稳定,人丁兴旺,经济得到恢复和发展,与汉景帝时期合称“文景之治”。

文帝曾下诏说:“当春风和畅时,飞潜动植等物都有复苏之乐,而我们百姓中的鳏寡孤独穷困的人或挣扎于死亡的边缘,而得不到关怀与温暖,作为民之父母其心何安?应讨论如进行赈济。”

诏文又说:“老人不穿扬帛祆不暖,不吃肉食不饱。当今年春初,要经常派人看望父老,如不赐一些布帛酒肉,又怎么能帮助天下的子孙孝养其亲?曾听到有的官吏在发放养老粮时,竟给以陈粟烂米,这能说是在贯彻养老的诏令吗!现在具体制定条例。"

有关官吏通知各县、道,年在八十以上,赐每人每月米一石(约等于现在的15公斤),肉二十斤,酒五斗(一斗相当于现在10升)。年在九十以上,又增加每人帛二匹,絮三斤。

对年过九十的老人赐物及发放养老粮时,县令要亲自督促检查,县丞或县尉要亲自送交。不满九十的,由农政官员、令史送交。

高层官员要派有德行的官吏巡回检查,对不执行诏令的要予以查处。已被判刑及犯有将判二年以上刑罚的老人,不用此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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