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都地铁偷拍案,法院的判决确实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和讨论。在公共场合被误认为有偷拍行为,对于当事人来说,无疑是一种极大的困扰和伤害。从这个角度看,何先生的诉求是可以理解的。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法院的判决并非没有道理。法院是以我国的法律为依据,从法律的角度来判断此案。根据我国的法律,构成侵权行为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行为人需要有侵权的故意或者过失,被侵权人需要有实际损失等。在这个案例中,法院可能认为,两女子的行为并未满足这些条件。
法院判决的理由中和当世人网络上诉说的有些地方是有出入的。何先生称其中一女子是在警察提醒下才道歉的,法院通告上则是主动鞠躬道歉;何先生在被两名女子质疑存在“偷拍”行为时,被要求靠墙站着、脱掉一只鞋子一只袜子、双手背在身后,而在他调整站姿时,两名女生对其冷嘲热讽,法院通告则是自行脱下鞋袜,值班站长告知何某某成都地铁运营公司无权检查,并应何某某要求报警。23时05分许,民警到达锦城广场站站台。在此期间,各方均未发生肢体接触。
目前当事人和法院有出入的地方,真相可能还不是特别清楚,但是法院这个判决,个人是不太认同的。首先,何先生是被“误会”的,在地铁这种公共场合产生了争执,并且还惊动了地铁安保。说明这个误会已经有让他人注意到的情况了。被人“诬陷”,还是公共场合,这种感觉肯定是不好受的。为证“清白”才主动脱鞋自证,消除大家对他的误会。虽说当时人较少,影响不大,但是让别人误以为何先生是偷拍者这种不良影响客观存在的。
两女因何先生鞋子反光,误认为是偷拍,说合理也没问题,但是处理方式不当,对方脱掉鞋自证。后又在地铁保安和站长,两女子的见证下,何先生再次脱鞋自证。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影响到了何先生正常出行,耽误了时间。对于两名女子目前只有警方的训诫,并没又进一步的措施。对何先生要有一次正式的道歉我认为是必要的。
在网络时代,信息的传播速度极快,一些人在没有充分了解事实的情况下,就可能会对他人进行指责和谩骂。这种现象不仅会对被指责的人造成伤害,也会对社会造成不良的影响。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提高自己的法治意识,对于未知全貌的事情,不要轻易下结论,更不要进行恶意的攻击和谩骂。
既然是在公共场合被误会的,为什么不能在公共场合道歉?
[呲牙笑]以后坶坸可以畅快污蔑别人啦![点赞]
就是鼓励碰瓷呗!
大家都知道男士被冤枉、都知道被狼狈不堪、都知道起码应得到正式道歉,有用吗?泛滥的女权瘟疫那里是头?
警察都实施批评教育的行政行为了,诬告者还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的,所以必须公开赔礼道歉和赔偿一定经济损失。
犯错的确是零成本,但如果抓住了偷拍者,也是零收益。关键是在执法过程中,怎样保证各方权益,以及对被冤枉者如何补偿。以此案而言,最主要是在执法过程中对被冤枉者极不尊重,使他身心受到了极大伤害。事后却没有得到相应的补偿。
好吧!大家记住,凡事大胆干,别怕,做错了,违纪违法了,诚恳一点,赔个礼,道个歉,就没事了!多好啊!
将心比心,指成你被别人众目睽睽下诬蔑。我就不信你能忍受得了,特别是道歉不诚恳的时候
小仙女们沒错,法院依判决沒错,小伙错了,他不该让小仙女们认为他在偷拍小仙女们,所以说小伙应该给小仙女们公开道歉,认错,[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笑着哭]
这事情是1.女方已经道歉并且愿意赔偿,但是男方不接受,也没提出其他方案。2.男方自己发网上3.男方起诉要求赔偿5w➕在地铁朗读道歉信10天肯定不合理。 所以那么多人根本不看判决就硬信男方的话跟写小作文的xxn有啥区别?法院最终驳回的也是男方明显不合理的请求。法律上也没有明确这种情况怎么赔偿,法院判决没毛病。程序正义
划重点,警察到来前没有肢体接触,以后大家知道怎么做了吧,武汉那几个哥们已经做了很好的榜样,既能发泄受委屈的怨气又能快速平反!忍让只会给女拳惯毛病!
哦,原来是他自己把丑事发上网的。
以后遇到这种事记住了。要对方报警,等警察来去公安局去,如果有朋友认识律师的。先联系好一起去公安局。千万别让公共场合公共交通管理方对你进行搜身。保留证据追究一切责任
以后男的也可以在地铁上说女的偷拍,反正0成本最后道个歉完事。
最起码要登报道歉,不然几年后就变成女方没道歉,说明男方也有错,现在这样的事还少吗?
从脱鞋检查那一刻起你就输了
这个狗屎法官
看完通告后,以后遇到这种问题,一定要离开,要在诬告者,地铁工作人员,警察控制了你的人身自由后,你才去证明自己清白,不然就是这个情况,一切都是被诬告者自找的。
你道歉我就得原谅?凭什么!你抓我的时候,我全程配合,现在确认我被你诬陷了,一句轻飘飘的对不起就了事?你要求我配合你调查,我配合了,我现在要求你按照我要求的方式道歉,我才愿意原谅,怎么了!
只要准备好一句“误会”,一声“对不起”,就可以随意践踏别人的尊严?[惊恐]自尊不算实际损失!只是“误会”,不是故意![裂开]
[狗头][狗头][狗头]说条毛,讹人0成本不是都存在了几亿年吗?
这种事情,别等她先报警,你自己先报警,告她诬陷,结果会怎么样?
但是有一点,把事情发网上的是那男的,不是女的。所以,影响扩大,是男的造成的没错。
依法治国,任重道远!
[得瑟][得瑟][得瑟]性别一换,牢底坐穿
碰瓷造谣反正没成本,大不了一句对不起。
以后可以随意诬陷啦?反正没有任何责任成本[得瑟]
不要上诉!不要上诉!!不要上诉!!!
所以以后只要我觉得你可能诬陷我我就直接打死你呗,反正都是死,你让我社死,我让你身死,一命换一命,谁怂谁孙子,怕个蛋[得瑟]
误会是女人逃避责任必备手段 !?但多数误会是诬陷 !?
公开污蔑,私下道歉,这就是最大的问题,继续接着鼓励男性采取武力措施,最好直接回到古时候,哪边群体赢了,哪边有资格说话
女人:现在是t0强手,可以接专门污别人的事情,已经组成了庞大利益群体,只要你敢来,保准帮你污,分成82,失败你承担后果,是女人不带怕的[得瑟]。
男人社会地位低,就要学会低头。
以后污蔑完了一句误会就OK辣[点赞]
评论果然有不少大聪明
事出反常必有妖
我有个疑问,假设我在地铁上碰到这俩小仙女,然后大喊这俩女的是小姐,并且报警抓她们,事后说自己看错了,是不是可以道个歉了事?
看文字叙述变化,可能地铁公司私下补偿了[汗]
车上这么多男的为什么就怀疑你?为什么要坐地铁不开车、好好想想这么多年有没有好好赚钱买奔驰。你一个男的,跟人家一个柔弱的小姑娘过不去?[得瑟][得瑟][得瑟]
女拳b在此,牌坊已立,名利双收,下头男们还不赶紧跪下磕头退下[得瑟]
关键地铁运营方更恶心
女儿国就是这样的啦
南京 南京
性别一换,换个答案。
屁大的事,作为男人大度一点吧,
诬陷不成,就一句道歉?
以后随身携带记录仪,不然说不清
快进到暴打小仙女,以示清白[得瑟]
互殴咋样[得瑟]
法院判决没问题!一场误会,误会解除后已经当场道过歉了!一场误会让对方一二再道歉本身就过了,不合情不合理;男方还故意造舆论,再让对方在更大场合再次道歉,中国法律肯定不答应
所以,先让事情变互殴
题目取的好[点赞]
以后碰到这种情况,扇她几巴掌,顶多算互殴案底都不会留下
误会不是道歉了吗?
所以学习日本,直接开打
名誉损失不算损失?那我看谁不爽就说谁老婆偷人行不行?
成都地铁站成了法外之地
性别就是免死金牌
社会没公德了,这就是道德的沦丧
成都哪所学校小仙女
犯错?小仙女怎么可能有错?小仙女除了嫁错人之外,做什么都是对的[doge][doge][doge]
如果我污蔑这个法官偷拍,她能判我不用公开道歉和赔偿?
诬陷最起码罚死她
继续二审吧
彭宇案升级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