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民事诉讼+法律援助合力提升司法温度

红延社 2023-09-21 09:55:23

“我自己又不懂法,这官司可怎么打啊!”

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工业区(口镇)法庭诉讼服务中心一楼大厅,一位大娘满脸愁容,眼里含着泪水,不知如何是好。而这时,诉讼服务中心的工作人员发现了左右徘徊的她,遂上前询问是否需要帮助。在工作人员的耐心疏导下,她的情绪逐渐平稳,便说出了自己的心结。

大娘今年已年近六十,本想通过起诉离婚开启自己的新生活,还没立案,她就遇到了难题——“怎么进行诉讼”。自己不懂法律专业知识,想请律师帮助但又碍于家庭困难,实在拿不出这笔支出,第一次起诉的她面对诉讼的诸多流程和要求无从着手,孤立无援。

“大娘,不要着急,我们可以帮你申请法律援助啊!”

“法律援助?!”大娘的眼中顿时有了光。

法律援助是国家建立的保障经济困难公民和特殊案件当事人获得必要的法律咨询、代理等无偿法律服务,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一项重要法律制度。法律援助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

为切实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法律援助需求,提升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工业区(口镇)法庭与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在辖区乡镇街道积极探索,建立起了民事诉讼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加强审判机关与司法行政部门在基层法庭民事诉讼中的协作配合,畅通救济渠道。

近日,莱芜区法院工业区(口镇)法庭庭长亓民川与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负责人王栋正式签署《关于建立民事诉讼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推动人民法庭与法律援助中心合力构建优势互补、有机衔接、协调联动的法律援助机制,凝聚合力,切实保障困难群体合法权益平等享受法律保护。

该文件中,还首次明确了涉民生诉讼的“先援助、后查证”机制。对于涉民生诉讼中紧急或者特殊情形案件,包括距离法定时效届满不足7日,需要及时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行政复议的,需要立即申请财产保全、证据保全或者先予执行的,对可能引发治安案件、刑事案件、群体性事件的,可决定先行提供法律援助,后期再要求受援人在规定期限内补办有关手续,补充有关材料。在“先援助、后查证”机制下,受援人将不会再因前期申请程序而延误合法权益的最佳保护时机,及时有效的维权保障为法律援助开启了司法“加速度”。

得益于“民事诉讼与法律援助工作协作配合机制”的建立,经初步审查后,工业区(口镇)法庭将大娘提供的法律援助申请材料及时转交给了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莱芜区法律援助中心当日就作出了批准申请决定,并择优指派业务经验丰富的承办人提供法律援助。“太感谢了!太暖心了!”

看到法律援助中心作出的指派通知,大娘十分激动,握着工作人员的手连连表示谢意。

来源: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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