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停息挂账”、“债务优化”、“征信修复”,金融灰产背后的套路

邓行 2024-05-23 08:39:36

随着经济增速的放缓和个人债务问题逐渐凸显,市面上涌现出了一批名为“停息挂账”、“负债上岸”、“债务优化”、“征信修复”等服务公司。

在宣传这些服务时,他们常常以迅速解决债务问题为噱头,承诺能够迅速引领消费者走出财务困境,让不少债务缠身的借款人视为上岸的救命稻草。

然而,在实际运营中,这些服务公司往往存在夸大其词、误导消费者,甚至还有可能涉嫌违法操作。他们并不能真正帮助债务人解决困扰,反而可能将债务人推向更深的财务深渊。

一、金融灰产的套路

所谓的“停息挂账”、“债务优化”、“征信修复”等业务,背后的套路几乎都差不多。

首先,他们在各大社交平台中,以个体或法律咨询、法务服务中心的面目出现,频繁发布关于欠款协商的所谓“经验分享”帖子,或在负债人发布的求助信息下留言。

他们宣称拥有专业的知识和能力,承诺能帮助消费者与债权方协商达成分期还款协议,从而迅速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并进一步诱导客户进行私聊、添加微信。

然后,一旦进入他们的服务流程,债务人就需要提交一系列高度敏感的个人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姓名、卡号及密码、身份证号、家庭住址等。

紧接着,这些法务公司会根据资料与银行进行联系,了解借款人的逾期本金和罚息情况。在此过程中,部分不法机构甚至要求借款人提供电话卡,并冒用借款人的名义与银行沟通,为后续的欺诈行为埋下伏笔。

最后,他们会与银行协商分期还款方案,期限通常在12至60期之间,并通过录音、电子协议、纸质协议等方式记录最终的协商结果和欠款结清日期。

通常,这些法务公司办理此类业务的手续费,高达欠款本金的5%至8%,而且收费方式各异。有的要求前期支付一成定金,中期缴纳四成金额,最后支付尾款,有的则在分期方案确认后一并支付。

从推广到咨询再到协商,法务公司上下游分工明确、配合密切,在产业化运作下,这俨然已经成为一门“无本万利”的生意。

实际上,深入剖析就会发现,他们实质上只是利用消费者的认知局限性,利用了债务人和银行之间的信息不对称,对客户进行欺诈和误导而已。

为什么又有成功案例呢?

理论上还是存在可能性的

比如说,代理机构有时会采取恶意维权的方式,他们精心炮制各种虚假材料,针对银行业务当中的漏洞,并以此为由,不断向上级部门投诉。

为了避免纠纷升级和负面舆论的扩散,银行可能会选择“息事宁人”的策略,试图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假如客户知道其中的套路,自己直接去维权,也可以达到预期效果,毕竟银行一碰到硬茬,多半也会手软。

再比如说,代理机构要求客户提供虚假材料,类似于重大医疗事故,意外事故等证明,或者代理机构伪造相关的证明材料,证明债务人丧失了还款能力,然后再跟银行协商。

这种做法其实潜藏着巨大的风险,而且最后的风险都是债务人来承担。

一旦被发现,债务人不仅要承担债务本身的责任,还可能面临骗贷罪、金融诈骗罪、伪造国家机关证件罪等刑事指控。

因此,债务人在面对此类要求时,必须保持清醒的头脑。

二、银行没有所谓的“停息挂账”一说

其实“停息挂账”是通俗大众化的说法,其核心含义其实是指停止利息的累积,将欠款暂时挂起,暂时不进行还款。但是在银行,根本就没有“停息挂账”一说。

在银行的专业术语中,只有信用卡分期。

根据《信用卡监督管理条例》第70条的规定,当持卡人因各种原因无法一次性偿还信用卡欠款且持卡人仍然有还款意愿时,银行可以与持卡人进行平等协商,达成一项个性化的分期还款协议。这份协议将明确分期还款的期限、金额以及其他相关条款,以确保双方都能接受并遵守。

这一服务允许持卡人在与银行达成协议后,按照约定的期限和金额分期偿还欠款,最长分期期限不得超过5年。

但是大家一定要明白一个道理,这是一种跟银行私下签署的协议,并非是一种业务,银行也有权拒绝这个债务人的诉求。

至于征信修复,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早就已经发布过声明:任何提供所谓“征信修复”并借此敛财的均为诈骗行为。社会公众不仅无法借此删除不良信用记录,还存在信息泄露、上当受骗、钱财损失的风险。

三、对银行“恶意维权”该休矣!

这些“停息挂账”、“负债上岸”、“债务优化”、“征信修复”等服务公司通过持续不断的投诉、甚至伪造资料等手段,向银行施加压力,提出种种与政策不符的无理要求,并以此作为牟取私利的手段。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银行的正常运营,也对整个金融市场的稳定产生了不良影响。

为了遏制这一乱象,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于近日发布了《互联网金融从业机构应对异常维权指南》(简称《指南》)与《金融领域维权信息网络发布指引》(简称《发布指引》)两项重要文件。这两大自律规范文件的出台,旨在规范金融领域的维权活动,确保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

《发布指引》清晰界定了金融维权信息的两大类别:具体指向型金融维权信息和宣传型金融维权信息。前者聚焦于金融消费者针对特定金融产品或服务的争议,旨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而后者则无特定维权对象,旨在通过宣传维权案例、口号等手段,向公众传递维权信息,有时隐含提供代理维权服务的意图。

在文件中,协会明确禁止金融维权信息中包含欺诈、虚假或误导性内容。例如,禁止使用“专业反催收”、“逾期铲单”、“代理免除债务”等误导性表述,同时严禁引用未经核实的数据和资料,以及虚构或夸大维权成功案例。

《指南》则针对异常维权行为进行了详细定义和分类。异常维权是指通过不正当手段向金融机构施压以获取不当利益的行为,这种行为对金融机构的正常运营构成了严重威胁。根据恶劣程度,异常维权被细分为一级和二级。一级异常维权特征包括“代理维权方违法违规收集信息”等;而二级异常维权则涵盖“代理维权方教唆或代替消费者滥用行政救济措施进行恶意维权”等情形。特别值得注意的是,那些包含“停息挂账”、“延期定制”、“负债上岸”等表述的维权信息,若存在夸大事实或故意误导公众的情况,同样被纳入二级异常维权的范畴。

为有效应对异常维权行为,《指南》提出了六大有力措施,包括设立专门工作委员会、建立独立第三方评审机制、制定行业协同信息共享机制等。这些措施旨在组织相关金融机构共同应对异常维权的侵害,维护金融行业的稳定运营。

总的来说,法律法规的完善和金融监管的加强,也对涉嫌违法违规的代理维权行为形成了有效的震慑力。

有了法律法规的完善,银行也能够挺直腰杆,拒绝那些无理的要求,坚决予以抵制和打击“恶意维权”行为,维护金融市场的和谐与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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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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