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一物业向业主收取公摊水电费!官方:涉嫌违规,整改!

南沙业主小小圈 2024-06-08 11:31:55

小区公摊水电费一直是很多业主群热议的话题,大部分业主不清楚到底该不该交公摊水电费,交多少合理。

在我们的日常生活里,物业服务质量无疑是影响小区居住体验的重要一环,其中涉及的费用收取制度更是直接关系到每个业主的切身利益。今天,我们就来了解两种常见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酬金制与包干制。

01酬金制

根据国家发改委和住建部颁布的《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九条的规定,“酬金制是指在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中按约定比例或者约定数额提取酬金支付给物业管理企业,其余全部用于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支出,结余或者不足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

酬金制的主要特点是透明度高,物业公司在此模式下更像是一个财务管家,负责合理支配预收资金,定期向业主公示详细的收支情况,盈余归业主所有,不足则由业主分摊。

例如:某小区今年的物业费总收入为100万元,而物业服务酬金比例约定为5%,即物业公司可获得5万元酬金。若本年度实际运营支出为90万元,则物业费剩余5万元,可结转下期使用或按约定返还业主;若本年度实际运营支出为120万元,则超出的25万元由业主共同承担。

02包干制

“包干制”则是另一种常见的物业服务收费方式,是指由业主向物业管理企业支付固定物业服务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物业管理企业享有或者承担的物业服务计费方式。在包干制下,业主与物业公司协商确定一个固定的物业费标准,这一费用已包含了物业服务的成本、税费及合理的利润。无论实际运营成本高低,物业公司都必须按照约定提供服务,并自行承担可能出现的盈亏风险。

包干制的特点在于简单明确,业主只需按期缴纳固定金额,但更依赖物业公司自身的信誉和管理水平。

例如:某小区与物业公司约定固定年物业费为100万元,若本年度实际运营支出为90万元,则剩余10万元归物业公司所有;若本年度实际运营支出为120万元,超出的20万元由物业公司承担。

收费方式为包干制

南沙业主:物业服务合同中说明物业服务收费方式为包干制,用于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但物业公司仍每月向业主收取电梯、梯灯、水泵电费,是否属于重复收费?

经查,该物业服务企业与业主签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为包干制,合同未对公摊水电费的收取进行明确约定,物业服务企业擅自向业主收取公摊水电费涉嫌违规,我局已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进行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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