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等红绿灯被撞拿手机求救却遭二次碾压,司机涉嫌故意杀人

夏至夏日 2024-06-26 15:35:07

6月21日,内蒙古乌兰察布一名57岁女子在路口等红绿灯时,被后面行驶的车辆撞倒,期间副驾驶下来一名人员看了一眼,被撞女性处于受伤状态准备打电话。但是副驾人员并未上前进行查看,而是立即回到车上,随后车俩再次启动,对受害人员进行了二次碾压,致使受害人当场死亡。

受害者女儿查看监控后发现,涉事车辆在开门观望后不仅没有主动施救,甚至受害人准备自己打电话救命时,车辆还要进行二次碾压,直接从受害人头上压了过去。从视频上也能看到,第一次的碰撞可能都并不严重。其司机的行为,已经不能说是撞人致死了,而是有意识的情况下,故意杀人!

目前事件仍在办理中。犯罪嫌疑人郑某某于当日16时03分被抓获,经抽血检测,其血液中乙醇含量为178.73mg/100mL。目前,凉城县公安局已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依法对犯罪嫌疑人郑某某刑事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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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警方通报可以确定,嫌疑人确实时醉酒驾车。但是副驾人员不知道处于什么状态,在看到被害人自己准备打电话时,竟未对司机进行劝阻。不管是为了逃避酒驾,还是车祸处理一直流行的那种撞死比撞伤赔的少的说法,并不要对受害人刻意进行碾压,直接逃跑的话,受害人自己能打电话,应该是可以获救的。但是他们不仅剥夺了受害人自救的机会,还从其头上碾过,对其进行了最大的伤害。这种行为,令人发指。

警方也是以故意杀人罪介入,对案件进行侦察处理。若其故意杀人成立,根据相关法律,根据刑法第232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那么,嫌疑人的醉酒状态,会影响判刑吗?根据相关规定,生理性醉酒的人,在醉酒状态下,某种程度上,会减弱其判断力和控制力,但是并不会丧失控制和辨认自己行为的能力。所以醉酒的人犯罪仍要承担刑事责任。

同样,对于此次事件的副驾人员也应该进行调查。是对司机进行了劝阻,还是教唆。司机可能并不能准确知道受害人位置,本想避开却碾压了上去,但是副驾人员是切切实实下车看到了受害人状态的,可能其行为更加恶劣。

对于发生车祸的司机方,不要有什么撞死比装伤赔的少这种想法,这是错误的想法。人命大于天,既然犯了错,首先应该想到的是如何弥补这个错误,应该及时将受伤人员送去急救。此次事件,但凡司机只是单纯逃跑,受害人都很大概率可以活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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