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开律师14:法院开庭不质证,就答辩,不输才怪!

张开评论 2024-06-03 01:59:48

收到原告的起诉状或者上诉状,还没看证据,就要开始答辩,或看完证据,就把证据先扔一边,然后就马上开始写答辩状了。

这样,很容易构成自认,也很容易疏忽对方是否已经完成举证责任,证据链是否完善,有无证据瑕疵等等问题。结果,当然是案件不输都见鬼了。我们需要做的是:先质证,后答辩,不要反着来。质证意见出来了,那么答辩思路的定了,案件方向也就清晰明了了。

先质证对方证据:逐一质证,整体质证。先别着急自认,我们把每一个证据,单独拎出来,从证据的三性:真实性、合法性、关联性,以及从举证规则,进行一一质证分析。对证据的表面真实性是否符合、对证据内容是否真实进行区分质证。比如证据不完整性,那么真实性就有异议了。

对证据的来源、形成是否合法,证据的形式是否符合法定形式。像微信聊天记录,连最基础的微信首页信息都没有,直接就否定真实性、合法性了。对于关联性,我们需要区分:

真实合法性,都有异议的时候,那么关联性,就不应认可,否则法官在是否采纳证据的时候,就有可能以关联性来推定,最后采信了,并且认定了这个证据待证的事实,要哭死。

真实性、没有异议,但证据本身与本案确实无关,这个时候我们不仅要否定关联性,同时合法性也要进行否认,因为对方以此主张的待证事实,本身就不具有合法性,也就不具有关联性了。

在多个证据作为一组证据的时候,我们需要先对每一个证据进行单独质证,然后再用其中某个或几个证据来对整组证据,或全案的事实,进行综合整体质证。

主动出击:举证,我方主张

针对对方的主张、举证,我们对自己的主张也是要进行举证的,当然,现实常常是没有证据,或不需要举证,直接抗辩就行了。作为举证责任倒置的义务方,需要的是完整的证据链。对于非举证义务方,那就只要举证证据链中的证据来证明相反的事实,即可完全破除对方主张的作用。

答辩:始终围绕举证情况

民商事诉讼的答辩,主要是围绕主体、诉讼请求,以及事实,法律依据。那么,答辩,我们就从证明主体,先开始,主体不适格,直接就否了。但是,我们答辩这样就完了吗?

那打官司也太简单了。我们需要防止对方补正证据,或证据突袭。因此还是需要对诉讼请求进行逐一答辩,然后才是对对方主张的事实结合证据的质证情况,进行抗辩,最后,有没有法律依据,有没有竞合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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