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历史上最特殊的一类人,不能上学和种地,还不允许跟平民通婚

博速遥河 2024-06-27 16:15:02

在古代,人们被分成了士、农、工、商四个阶层,也就是做官的,种田的,做工的,以及从商的,一般来讲,知识分子和官员的阶层最高,农民则是国家的根本,而商人的地位最为轻贱。

不过,除了这四种人之外,历史上其实还有一类非常特殊的人。据说,这类人不允许和平民通婚,不能上学、种地,更没有参加科举的资格,在封建社会中的地位甚至不如商人,他们就是所谓“堕民”。

“堕民”的由来

从“堕民”的属性来看,这些人其实就相当于奴隶社会中的奴隶。

由于堕民身处在社会的最底层,一直以来都不受人们关注,所以关于堕民的起源,各家的说法不一。

有学者认为,早在先秦时期,堕民就已经存在。根据《吴越春秋》的记载:“简国中之寡妇淫泆者,则皆输山上,壮士忧愁者,令游山下,以适其意。”

在越王勾践时,越王为提升军中士气,便将境内的寡妇送上山,以解决士兵的需求。在此期间,那些营妓和士兵野合所生的后代,都不能和平民相当,久而久之,这些人就成了堕民。

还有一种说法是来自于唐朝。唐玄宗后期,李隆基沉迷声色,不理朝政,宫中从事弹奏演唱的乐师甚多。在安史之乱后,宫廷乐师们都被判罪,贬斥流放到绍兴等地,从此终日“度曲”,当地人都称其为“度民”,贬称“堕民”。

此外还有南宋初期一说,当时,宋将焦光瓒不战而降,金兵退后,焦部为世人所不齿,就被贬为“堕民”;有一说是南宋灭亡后,元朝将南宋罪俘遣送到绍兴一带,贬为堕民。

另外还有几种说法则是来自于明朝初期。

根据现有的史料记载、以及学者的考证,堕民源于宋朝的说法较为准确,认为他们很可能是宋罪俘之后,因宋将焦光瓒叛宋投金,其部署被时人排斥,此后都只能从事贱业,沦为“堕民”。

当然了,不论是哪种说法,都在证明堕民是社会最底层,最卑微的一群人。

社会最底层的“堕民”

在旧社会,堕民又被称作“怯邻户”、“乐户”、“小百姓”等,明朝时称“丐户”,后来统称为“堕民”。元明清时期,浙江绍兴一带就出现了一群受歧视的平民,数百年来,他们都被视为贱民。

堕民虽然和一般平民相邻,但他们的地位低下,不能入“士农工商”四民之列,也不能和平民通婚,不许参加科举,大多数堕民都只能在婚丧喜庆中干杂活。

男不许读书,女不许缠足,自相配偶,不与良民通婚姻。——明代《敝帚轩剩语.丐户》

绍兴有堕民巷者,居方里,男为乐户,女为喜婆。——清代《清稗类钞.奴婢类.喜婆》

在平时,四民都可以直呼堕民的名字,而堕民则要称四民为“大百姓”。对男性,尊称年长者为“相公”,有职位者为“老爷”,年轻的称“少爷”,小孩称“官官”;对女性,则称“小姐”、“太太”、“奶奶”等。

而为了和一般平民相区分,堕民的服饰也有所不同,男人头戴狗头帽,身着横布衣,不穿长衫,且脚上无袜,即便是在严寒,脚上也少穿袜子,所以又被称作“赤脚堕民”,如果是以演戏为生的,还要将前半边头剃光。

妇女则留长约八寸的大束头发,挽成高髻,这种发型又称作“老嫚头”。除了发型,她们的服饰也十分简陋,一般都是上穿黑背心(尼衣),下着黑折裥裙,出门还得带上一个盖圆竹篮,俗称“老嫚篮”。

由于堕民的经济来源十分有限,所以在吃、住方面也没有什么讲究,平时除了糙米之外,就是以藩属和玉蜀黍为食,他们居住的地方,也都是歪斜破烂的竹篱茅舍,常年充斥着腐败气味,有的堕民则住在庙堂之中。

堕民的职业

一般来讲,堕民和平民不会共职,他们干的基本都是轻贱的行当。就像迅哥儿说的“(堕民)男人们是收旧货,卖鸡毛,做戏;女的则逢年过节,到她认定的主人家中道喜,有庆吊事情就去帮忙。”

不知道大家小时候有没有吃过一种饴糖,它是用碎米、潮米或者玉米为原料制的淀粉糖,这种糖就叫“堕民糖”。

在旧社会,堕民会用制得的饴糖兑换废旧物,整理加工后售卖,以此赚取薄利。或者在饴糖中加入芝麻、,玫瑰、花生仁等,制成“旗杆糖”之类的食品,每逢节日就给主家送去祝贺,以换取赏钱。过去绍兴一带腊月祭灶用的饴糖,也多是由堕民制作的。

还有我们在电视剧中看到的那些挑担的小商贩,也是堕民从事的职业之一。

每当农闲时候,堕民就会挑起货郎担,手摇拨浪鼓,带上廉价的针线、纽扣、玩具和火柴等小物件,下村沿路叫卖。

还有堕民会用竹枝、彩纸扎成小花轿样式的“阁富”,在旧历年底前,堕民会将这些扎制的“阁富”分送到主家,用于廿三祭送灶神。

此外还有收家禽毛、猪毛的,收头发的,收破布的,收旧棉花胎的,抬轿的,理发的,配猪种的,抓田鸡的,演戏的等

虽说堕民干的行当也有很多,但这些都是卑贱的、利润极低的活计,靠这些活过日子,别说是吃饱穿暖,就连维持一日两餐都很难。

更悲苦的是,堕民们根本就没有出头的那一天。在古代,平民尚且还能通过科举改变命运,光宗耀祖,然而对于堕民而言,他们连入科举门槛的资格都没有。

此外,他们的贱籍是代代相传的,几百年来,这些人都只能活在悲苦和被世人轻蔑的环境中。

直到雍正时期,清廷才逐渐开豁”乐户”,表示“已越四世,亲支无习贱业者,准其应考、出仕。”,不过到了大清覆灭时,“乐籍”仍然实际存在。

一直等到新中国成立后,堕民才真正获得了新生,从那以后,堕民和一般居民的界线完全消失,地位和全体人民完全平等,延续了几百年的堕民也终于成了一个历史符号。

值得一提的是,在世界史上,和堕民相似的群体其实并不少,比如印度的“达利特”,在印度,他们被称作“不可接触者”,是印度四种姓之外的贱民,至今还在,还有近代欧洲的犹太人,日本的部落民等等。

回望历史,我们就会发现,“人人平等”这简单的四个字,它不仅是一句口号,更是旧社会底层人民一生的呐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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