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知青写的一封信惊动了公安部,竟成了一桩通天大案

伏生百年 2024-05-23 09:43:17

在把林彪作为接班人写入党章的党的九大后不久,中央文革小组就接到了一封特殊的来信,这封信惊动了中央和公安部。

这封信“特殊”有两点:其一是因为信的内容就是反林彪反文革,特别是反对林彪当副主席、接班人,反对写入党章,还要打倒林彪;其二是因为这封信不是用毛笔、钢笔、铅笔、圆珠笔等笔写的,而是用报刊上挖(或剪)下的铅字粘贴拼接而成。我没有见过,我想大家也没有见过听说过。

工作人员拆阅后,立即呈送中央文革小组领导,领导一看,勃然大怒,拍案而起,叫道,“反了天了!”然后在此信纸的空白处批写:“大案要案,公安部彻查,限期破案。”随后此信件迅速转到公安部,部长立即召开刑侦骨干专家会议研究,成立了大案专案组(后即称为大案组)。据说,凡报纸杂志出版均须报公安部门批准,公安部门有专家能根据铅字字体辨别出此铅字出自于何种报刊杂志。

专家看了此信后,排列出了几份报纸杂志: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新华日报;作案工具:剃须刀(男),理发刀(剃头匠),手术刀(医生,外),剪刀(裁缝),胶水,信封,信纸(出处?)。专家用手指点着上面括号里的词说,“重点,重点!”后来他们又用放大镜查看了信纸信封,上面除留有那位领导和工作人员手指纹外(均是后来鉴定出的),作案者没有留下任何痕迹,说明作案者是戴着手套作案的。信封上的邮票也没有手印指纹,说明作案者也是戴着手套贴的。

要破这样的大案,无异于大海捞针。但是,邮票上的邮戳却清晰地能看到“江苏扬州”四个字和发信时间,这令大案组的同志们兴奋不已,它为这起大海捞针的大案指明了捞针的地方。于是,公安部大案组决定,抽调江苏省公安厅精干刑侦人员充实大案组,抽调扬州公安局精干刑侦协助大案组。为什么叫协助呢?大案组负责人说,“没有破案前,扬州的每个人都是怀疑对象,所以他们只能是协助。”于是大案组静悄悄地,神不知鬼不觉地进驻到了扬州。

大案组核心组研究后提出侦查方向:“以报纸杂志找人”,“撒大网,细心查,抓大鱼”。步骤是,先上后下,层层筛选,一个不落。先从市委市政府部门查起,就以检查报纸杂志保管情况为名,就查这几份报纸杂志有没有漏缺或挖剪过。这些部门的重点人物就是那些被打倒,撤职,罢官,靠边站的老干部。这些部门的资料员都拿出了所要检查的报纸杂志,一份不少。专案人员一份不落地认真地检查了一遍,没有缺漏和挖剪。通过!

至于那些老干部,1967年以后,就没有为他们订阅过报纸杂志。他们有的自己订的,也只订一份报纸,没有订这么多份报纸的。专案组认为,虽然他们大多有剃须刀,但却没有作案的几种报纸,看来对他们就暂不考虑了。

下面就是市属局级了,因为太多,在这里只有概括叙述了。最好的是市图书馆,他们把每月的报纸都按时间顺序装订成册,不缺不少,存放资料室,以供读者借阅。其次是教育局和公安局,也不缺不少;最差的是shui局,shang局,他们都把这些报纸杂志等卖给了废品收购站。shui局还好一点,卖的钱还都入了账,这在会计账簿上可以查到,说明此人不贪。而shang局卖的钱却没有入账,也就是说,这钱被贪污了,追查出了办公室一个工作人员贪了这笔钱。查大案却查出了一个现在叫作蝇贪的家伙!

不过,专案组讨论后却认为,这个人不但是个蝇贪,还应该立为大案的重要嫌疑人,他有可能作案后毁尸灭迹,出卖或烧毁了报纸杂志,出卖后又不入账,你查都查不到,这说明他做贼心虚。大案组把他列为重点嫌疑对象查,搜查了他的家,他根本就没有作案的工具,更没有信纸信封。后来一查,偌大的扬州市,没有一家百货店,文具店卖大案中的信纸信封的。后来根据各地提供的线索,只有南京镇江沪宁线的江南地区有这种上海生产的信纸信封卖。

大案组研究认为,作案者有可能是从江南买来的信纸信封,所以大案组决定,还是这样往下查。扬州的高校,中学,医院等所有单位都像过筛子一样筛了一遍,大案未破,却筛出了几个蝇贪和大案的重要嫌疑人。对这些嫌疑人进一步监督排查,又都因为某种原因而被否决,例如,卖报纸废品没有入账的,是因为这钱用在单位五一,国庆,元旦聚餐上了,有领导和单位群众作证,暂时排除;有的是女的,她没有剃须刀;有的是男的,他却从不用剃须刀,而是去理发店刮胡须;嫌疑人里没有医生,理发师。

若大个扬州市,没有查出作案人,只查出几个嫌疑人,于是大案组又决定扩大搜索范围:扬州附近的几个县,办案思路仍然是“以报纸杂志找人”。未果,又扩大到整个苏北地区,和扬州一样,查出了十几个蝇贪嫌疑人,但他们都因为离扬州远,在邮戳上的时间里没有到过扬州而被排除。再补充一点,整个苏北地区卖的信纸信封都是南通生产而没有上海生产的。于是,大案组又把侦查范围扩大到苏南,特别是把沪宁沿线的几个城市列为重点。正在焦急时,公安部却传来了好消息。

江南某县城东门内靠城墙的地方有一户人家,据说这家老祖辈都是看守东门谯楼并打更的更夫,他家的三间老屋都是古董级的,靠近城墙,坐北朝南,前面有高大树木遮荫的场院,开有后门,估计是为了到谯楼方便;场院右墙外有一口古井,据说有千年历史,井圈为六角形,内圈有一道道被井绳磨出的凹痕,井的四周都是用青石板铺就,井台上一年到头都放着一只公用吊桶。井周围的人家都靠这口井打水淘米煮饭烧水,洗菜洗衣。

一天,这家老妇人提着水桶到井台用公用的吊桶打水,打上一桶井水倒进自家水桶,不满,又打第二桶。她放下吊桶并晃了晃,就像我们平时打井水一样。老妇人提水时提不动了,就把井绳套进凹槽用劲拽,拽了半天也没拽动,“今天出了鬼了!”老妇人叨咕着,拽着井绳坐在了井台上歇着。

此时一妇女也上井边来洗衣,老妇人告诉她,“今天遇到鬼了,一桶水都拎不动了”。那妇女放下洗衣盆,拿起老妇人手中的井绳,也没有提动。忽然那妇女说,“不要是有人跳井了?这两年文革,跳楼跳河跳井上吊的人多了去了。”老妇人一听吓了一跳,说话也结巴了,“那,那,那怎么,么办,办啊?”“报居委会,派出所!”老妇人手抖抖地把井绳拴在自家水桶上,匆匆忙忙跑到附近的居委会报告了有人跳井,居委会主任听后也吓了一跳,急忙拨通了派出所电话,报告有人跳井了。

不一会,派出所民警骑车来到井边,拿起井绳,提了一下,没有提动,便把井绳套进凹槽用力拽了起来,一把,一把,又一把,终于把“跳井人”和吊桶拽了上来,一看,不是人,而是一梱报纸,是吊桶把钩子钩住了捆报纸的绳子。此时井边已围满了看热闹的人,包括主任在内的居委会里的一群人,一看拉上来的是一綑报纸,都哄笑了起来。民警心里有数,他前不久听过传达有关报纸杂志的大案,所以他把湿淋淋的一綑报纸搬放到自行车的书包架上小心地夹好,骑回了派出所。

派出所所长一看,外面一张报纸上有明显的挖剪痕迹,他马上就联想到前不久传达的有关报纸杂志的大案,便立即电话上报县公安局,县公安局长立马带着刑侦队长骑车来看了后,就在派出所电话报告省公安厅,省厅随即报告公安部,公安部要他们传达,“叫某县公安局原样保护好报刊和现场,一点都不准动!待大案组到了再说”,同时公安部又通知在扬州的大案组,要他们留三人继续处理未尽事宜,其他人员全部移师某县。于是,大案组又静悄悄地进驻到了某县。

大案组专家们小心翼翼地打开报纸圈,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卷在中间的几本《红旗》杂志,拍了照片后,才拿开了杂志;里面第一张就是《人民日报》,仔细地查看了一遍,上面有的铅字被挖剪走了,留下了缺口;第二张因为浸水而无法揭开。大案组决定要设法风干再查看,有人说用干燥剂,有人说用风扇吹,······,总之,大案组专家们自有办法,他们可以在省科院甚至国家科院找到专家解决了问题,第三天即能揭开报纸。

数了一下,《人民日报》,《解放军报》,《新华日报》的张数,《红旗》的册数,并都编了号。他们发现,每张《新华日报》报头处都写有一个“数”字,铅笔所写,也拍了照。大案组把这三份报纸和《红旗》出版的日期按时间为序排列出来,并印发给大家。大案组鼓励大家,现在我们离作案者越来越近了,大家要加油!现在依然以报刊查人的思路不变!把所有订阅这三报一刊的单位和个人列表,从上到下,一个不落地查到底。就查表上所列出的出版日期的报刊,凡缺失的,都要列为重点嫌疑对象。

为《新华日报》上出现的“数”字,专案组分析认为是某单位传达室分发报纸时所写,而和“数”字有关的单位莫过于教育系统,于是大案组派出多人探访了教育局,县中,进修学校,教研室等。教育局管理比较混乱,他们的三报一刊全都卖了,可是,又没有入账,说明被贪了,当然被列为重点怀疑对象。教育局前几年就出了个姓马的会计贪污犯,他贪污了教师工资,被全县教师戏称为“被钉在历史耻辱柱上的人”,被判了三年徒刑,此次是不是又有大鱼捞了?

县中有传达室,报刊都由传达室师傅按玻璃板下的订户用红蓝铅笔签发,报头上签有“长”,“图”“文”,“数”等,“长”为校长室,“图”为图书馆,这两处的三报一刊都保管得很好,一份不少不缺。“文”为语文组,“数”为“数学组”这两个组只有《新华日报》,这两个组都轮流值班,报纸只有当天的,以前的都没有了。报头有“数”字的数学组当然成了重点怀疑对象,被排在大案组所列的大表上,但在后面还打了个“?”号,因为这字是蓝铅笔所写。

教师进修学校传达室也是一位老师傅分发报刊,他使用的是铅笔,探访人员大喜,因为他用的是铅笔,在报头上写着“长”,“料”,“文”,“数”。“长”是校长室,“料”是资料室。这两“室”三报一刊都是全的,检查后不缺不少。“文”即语文组,“数”即数学组。这两个组只有《新华日报》。报纸都夹在报夹上,放在报架上,一星期一换。探访人员特别查看了数学组,换下来的报纸放在墙角边的一张桌子上,报纸没有几张。一问,组长回答曰,“到时就卖了”。

探访人员带了一张回去,痕迹专家检查了一下,两个“数”字不是一人所写。大案组的领导在怀疑表上“进修学校”后面打了个(—)号。下面就是教研室了,教研室是个小单位,负责全县中小学教学研究工作。教研室仅有三间屋:没有传达室,只有一个打杂的师傅,分发报刊,打扫卫生,打开水等。

两报一刊就一份,是主任办公室的,不用写;而《新华日报》有三份,他就用铅笔在报头上写上“办”“文”“数”。就三间房,开门的中间屋一隔为二,后面是主任办公室,前面则是会议室兼阅览室,两边靠墙有长条椅,中间有书报架,乱七八糟放着报纸杂志刊物;进门左边为语文教研组,右边为数学教研组,两个教研组又各分中学和小学。探访人员对写有“数”字的《新华日报》感兴趣,便拿了一张回去。经痕迹专家鉴定,和那井里打上来的笔迹一样。

大案组列表上的《教研室》后面打上了三个“?”和三个“十”,于是大案组立即调集精干人员对教研室,特别是数学教研组老师进行严密监视和排查。先接触打杂的师傅,谈到报纸杂志时,他说,“一个月剩不下几张,都被他们带回家了。”“谁?”“某老师带得最多。”教研室主任是由教育局长和大案组专家约谈的,先汇报工作,然后再谈到各教师的表现,尤其是数学组的某老师,主任说他少言寡语,人缘好,肯钻研,业务强,就是有点自私,常把我们室里的报纸杂志带回家。

言者无心,闻者有意,大案组专家对最后一点最感兴趣。语文教研组长姓陈,我同学的爱人,我认识,是朋友,他的一个朋友在省公安厅。这个大案的不少情况都是他讲给我听的。大案组专家约谈他,也是由工作谈到报纸杂志什么的,“我们的报纸杂志都在,学期结束时卖掉聚餐”。最后约谈数学教研组长,也由工作聊到报纸杂志。他说,“我们组只有《新华日报》,常被某老师带回家了,他还把我们室的报纸杂志也带回家,还真不好说他。”

大案组同志听到了他们最想听到的实话。大案组把某老师当成了大海捞针的“针”了,准备收网。那天下午,就把某老师请到了派出所,随后那边专案组立即就派人抄了他家,只抄到一把剃须刀和几张报纸,没有发现和案件有关的东西。某老师看到自己被带到派出所,吃了一惊。在讯问室,专案组同志开门见山说,“今天请你来,希望你老老实实配合我们调查。

你从教研室带回家的报纸杂志放到哪里去了?想好了再回答!”“在,在家啊。”“你家里就这几张吗?”专案组同志举起在他家搜到的几张报纸问。某老师是个聪明人,他马上意识到他家被抄过了,结巴了半天也没有说出个所以然来。“好好想想,扔哪儿了?”从后一句问话的“扔”字里,专案组同志还是把他当作作案的元凶“扔井里了”,以为逮着了大鱼。

某老师沉默不语,半天才吞吞吐吐地说,“报纸杂志大都被我舅大爷拿去看了”。“舅大爷”(方言)就是“妻弟”。“他叫什么名字?”“叫何某义”。专案组同志暗自吃惊,本以为已抓到真凶了,现在却出现了新的情况。在另一屋的大案组录音监听负责同志立即派出五人,三人负责抓捕押送何某义到公安局,另两人负责抄家,拍照取证。他们让某老师将刚才说的,一一写出来,交代清楚。在派出所民警带领下,那五人去了何某义家,在何家门口与何某义撞了个满怀。

何某义之先已经听说东门井里捞上了报纸杂志卷,已经慌了神,刚听他姐姐说,他姐夫又被喊到了派出所,于是他决定走!他收拾了几件衣服带着些钱正背着书包要出门,就遇到了派出所民警,民警认得他说,“正好你在家,就跟我们走一趟吧!”抓捕很顺利,如果稍迟一步让何某义走了那就麻烦了,大案组领导决定及时,抄家也很顺利,抄到了一把剃须刀,两只医用胶皮手套,半塑料瓶胶水,半本信纸,几个信封和几张凌乱的报纸。这些东西都是先拍照,后戴着手套取走的。

大案组负责人一看到这些东西,特别是信纸信封和大案的信纸信封一模一样,拍了下桌子激动地说,“大海捞针终于捞到了!立即审讯!”于是,何某义被带到县公安局审讯室,由负责人亲自审问。“你知道为什么请你到这里来吗?”“不知道。”“你看过这些报纸吗?”副手捧上从井里捞上来的报纸。何某愣住了。“还有这几本《红旗》杂志。”副手又随着负责人的说话举起了几本《红旗》。何某义猝不及防,一下精神崩溃了,低下了头,说不出话。

“坦白从宽,抗拒从严,你是知道的,现在争取从宽处理还不迟。”于是何某义承认是他作的案。“你要交代作案动机和经过。”“我1965年高中毕业,高考落榜,辛辛苦苦又准备了一年,准备1966年再考,圆我大学梦。想不到文化大革命来了,打破了我的大学梦。不久我又被当知青下放到农村,成了农民,被打到了生活的最底层。

“在繁重的劳动之余,我对三年来的文革进行了认真的回顾和思考。我认为文革的许多做法是错误的,特别是林彪的许多言论是错误的。这家伙尖头巴拉西的,就靠溜须拍马爬上高位,搞什么《毛主席语录》,题写什么‘四个伟大’,说什么‘一句顶一万句’;还搞了什么‘二月逆流’打压其他老帅,踹着他们的肩膀爬了上去。我恨他!这就是我的动机,所以才作了此案。”

“作案经过?”何某义详细地交待了作案经过。“你怎么想到会用铅字拼连的?”“我看了一本外国小说,跟它学的。”“叫什么小说?”“忘了。”“你在哪儿寄的信?”“我到镇江表妹家,由表妹到扬州寄的,我叫她戴手套贴邮票。”“你表妹叫什么名字?住哪里?”负责人立即要省公安厅长电话命令镇江市公安局长根据地址姓名逮捕他表妹,并立即押送到某县大案组。“你这几天就在这里把刚才交待的,竹筒倒豆子全写出来,争取宽大处理。”审讯结束已到深夜。据说,第二天他便被戴上了手铐脚镣关进了死囚牢。

三个月后的一天,我们接到通知,要求全校师生参加县公审大会。我们学校离县城18华里,我们沿着京杭国道来到大会场,才知道,县城周围的六所中学都来了。县中,进修学校和县城机关单位的人坐在前面,我们则在会场后面,席地而坐。台前面两边还有很多没有单位的散众站着拥着,被持枪的公安警察挡在划了线的外面。这么些持枪的公安警察恐怕还有防止劫法场的任务。

古时处决江洋大盗等犯人时大都在“午时三刻”,现在才10点,大会主持人宣布“大会开始。把罪犯何某义押上台来!”只见两个警察押着,后面一个警察推着,将加了脚镣的何某义架到台前面。我们在后面,看不太清楚。“请法院院长宣读判决书!”话音一落,只见前面两个警察向后背倒剪了何某义两臂,露出了被铐着的双手,后面的警察按下了何某义的头,这就是文革期间红卫兵发明的著名的“喷气式”!会场嘈杂声起,淹盖了广播喇叭声,我们隐隐约约听到了那院长提高了八度的声音,“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他放下了手中的布告,高喊了起来:“把现行反革命分子何某义押赴刑场,执行枪决!”

话音刚落,只见三个警察架着拖着推着何某义上了一辆早就停在台边的敞蓬的解放牌卡车,先游街,再开向刑场。台两边的散众也追着卡车而去。我们也早就站了起来,才听到宣布“散会”的声音。我们在会场边议论了一会儿,就隐隐约约听到两声枪响,宣布了一个知青生命的结束。我们准备到县城街上吃饭时,路上就听到那些到了刑场的人众说,“我们赶到时,就看到那人趴卧着。警察开了铐子和脚镣,拍了照片后又把他翻过来,仰躺着也拍了照片。可怜啦,眼睛还睁着呢,真是死不瞑目啊!”

听了后,我眼前立即浮现出电影上常出现的镜头:战友牺牲了,还睁着眼,我们活着的同志慢慢地伸出大手,为他抹平合上了双眼。我们来到大街上,到处都贴着两张布告,一张是判处何某义死刑的布告,另一张则是判处何某义表妹七年徒刑的布告。我们在一家面馆里正吃着面条,那柜台后面墙上的广播里响起了语录歌,这让我记起了古人的两句诗:“亲戚或余悲,他人亦已歌”,此情此景啊——古今一也!

我们回到学校不几天,就听到了一桩从没有听过的奇闻:公审大会那天傍晚时分,派出所的两位公安来到何某义家,向他父母索要两角钱的子弹钱!这真是空前的天下奇闻!呜呼,伤口撒盐,让人难受!

那几天,人们议论的都是这个知青的通天大案。他们普遍认为,“这个知青真是聪明一世糊涂一时,如果,他把那些报纸杂志一把火烧掉了,毁尸灭迹了,他们还查个球啊!”那就成了无头案了。这说明人们还都同情这个年纪轻轻就送了命的知青,我也曾这样想过。但是,人生和历史是没有“如果”的,有的是活生生的现实,是的,有的是活生生的现实!

现在回过头来看,这是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制造的无数个冤案中的一个,又一个知青成了枪口下的冤魂。

【作者简介:胡庆春,江苏句容人,1938年生,扬州师范学院中文系专修科毕业,扬州市文联会员。曾在句容农村中学任教24年,1984年调南京,中学语文高级教师(已退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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