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孝宗为什么被明朝人称为千古一帝?真实一点也不夸张

钱洪昌笔下漫谈 2024-04-13 07:11:34

明孝宗朱祐樘虽只在位四年,但他的卓越统治和非凡人格,使他被明朝臣民誉为"千古一帝"。这绝非夸张,实因他在动荡年代力挽狂澜,体现了一代明君的风范。

我们就来看看,他在用人方面有哪些过人之处?

先才后德

传统儒家义理要求君主用人以德行为先。《荀子·君道》篇曾言:“德厚者进而佞说者止,贪利者退而廉节者起。”

司马光将“智伯之亡”归咎于其“才胜德”,并赞德胜才者为君子、斥才胜德者为小人,进而主张“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而与之,与其得小人,不若得愚人”,强调若在德行与才能二者之中择人,德之优先性远高于才。

当然,历史事实并非完全如此,尤其是在某些特殊时期。唐初政治家魏征言道:“但乱代惟求其才,不顾其行。太平之时,必须才行俱兼,始可任用。”

在衰世、乱世中,为挽救国家业已衰颓之气象,急需优先选用才能突出之人。明孝宗即位后的现实状况便是如此。

成化(1465—1487)末年,明宪宗荒废朝政、迷信方术,亲昵佞幸李孜省、妖僧继晓,万安等人为争权固位,串通李孜省攻讦政敌,朝廷上南北党派之间相互倾轧。

同时,传奉官现象突出,官员黜陟常规被打破,国家铨选制度趋于紊乱。明孝宗即位后,面临的一大困局就是士风不振、内政颓败。幸赖孝宗即位之初颇具勤政救国的锐气,“忧劳思治,益明习机务,眷念民瘼”,欲“尽革诸烦苛弊蠹”。

革除流弊的首要之务在于进行人事层面的变革,为此,弘治元年(1488)闰正月,明孝宗即“诏天下举异才”,以改善当时人才壅滞的现实情况。

纵观弘治(1488—1505)一朝,明孝宗始终秉持先才后德的用人观,这从具体官员的黜陟中即可窥见。

首推多智善谋的刘吉

刘吉是成化(1465—1487)旧臣,成化十一年(1475)以礼部左侍郎兼翰林院学士入内阁,其长达17年的阁臣生涯由此而起。

不过,成化年间(1465—1487)刘吉因党附万安、攀附贵戚而招致士人之诟病,《明史》称其“善附会,自缘饰,锐于营私”。

若按传统儒家学说中的君子与小人观而论,刘吉之行径应属小人无疑,君主亦应贬黜刘吉。然而,孝宗即位后肯定了刘吉“多智数”、“文学老成”的为政才能,未因物议沸然而命其致仕,仍旧将他留用于内阁,且当时刘吉“于阁臣居首”。

刘吉在成为首辅后的辅政经历亦证明他确实颇具相才。弘治(1488—1505)初年,土鲁番国(今新疆吐鲁番)侵占哈密,明廷施以怀柔之策却仍无法收复哈密。弘治三年(1490),刘吉上疏献策曰:“或不即讨,如古之帝王,封闭玉关,绝其贡使,不容往来,犹为不失中国大体。”

刘吉深谙土鲁番长期依赖朝贡贸易并且大大受益于该体系,所以建议施行闭关绝贡之策,试图对土鲁番进行经济封锁,从而令其归还哈密。

此外,他还提出“绝其羊只,免人饲养,听其自死”的建议,杜绝豢养土鲁番所贡狮子,以示明朝之威严。此后,正如刘吉所料,土鲁番为继续与明朝进行贸易往来,只得将哈密城池和金印归还明朝。

至此,在刘吉睿智的应对下,哈密得以短暂兴复。事实上,“弘治中兴”之局面集中体现于弘治(1488—1505)初年的国政,而刘吉作为当时的首辅,其功绩自不待言。

除了应对哈密危机有方,刘吉屡屡上疏规谏孝宗以民为本、勿徒耽乐,荐举贤才,定四夷馆考选之法,倡立会推制度等。内阁同僚徐溥称刘吉“数有建白,当改元之岁,所以有裨于新政者尤多,皆谓公有相才”。

次举极富文才的丘濬

丘濬,《国琛集》中称其“博极群书”,《双槐岁钞》之作者黄瑜赞其“自少至老,手不释卷,……诗文满天下”,王鏊则谓其“议论高奇,……能以辨博济其说”。

成化二十三年(1487),丘濬将其所纂治国理政之巨作《大学衍义补》呈进,孝宗阅后嘉其“考据精详,论述该博,有补政治”,并擢升丘濬为礼部尚书、掌詹事府事。

此后,丘濬以其文采与才略逐渐受到孝宗重用,弘治四年(1491)十月,丘濬以太子太保、礼部尚书兼文渊阁大学士入阁辅政。

进入内阁后,丘濬屡次上疏,发表政治见解,希图将《大学衍义补》中的理论主张运用于朝政。

无论是政治、经济、教化,还是军事、法律、教育,其奏疏中均有详尽论述。然而,盛才之下,其德行却屡为朝士非议。《尧山堂外纪》一书曾讽刺丘濬“心术不可知”,这源于丘濬与吏部尚书王恕的恩怨。

当时,王恕之耿直方正为士人所重,而丘濬“性褊隘”,与同僚刘吉、刘健皆不合。在弘治六年(1493)的一次内宴中,官衔低于王恕的丘濬却径自居于王恕之上,引发王恕等部院长官不满。

未几,二人又因大计之事发生龃龉,丘濬嗾使太医刘文泰攻讦王恕的传言亦不胫而走,王恕甚至由此被罢官。“人以是大不直濬”,言官们“交章劾濬不可居相位”,其声望愈加不堪。

值得注意的是,明孝宗不仅没有理会言官们对丘濬的口诛笔伐,并且对丘濬再三辞官的请求一概不予允准,进而勉慰其“尽心职务,毋以人言辄自求退”。

究其原因,丘濬的才能尤其是他入阁后的表现深受孝宗认可,其在《大学衍义补》中所发治国平天下的致用之论对弘治新政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亦说明孝宗在位期间渴求人才,在他的用人理念中德行、声望并非首要标准。

屠滽、白昂各具其才

屠滽资历深厚,为宪宗、孝宗、武宗三朝元老。弘治(1488—1505)时期,其先后于都察院与吏部任长官,皆能“博采舆论,务公黜陟”,政声闻名。白昂则是一代治河名臣。

弘治(1488—1505)初年,他奉敕修治张秋决河时,采用南北分治的策略,使河患有所平息。随之,白昂亦因治河有功而先后升任都察院右都御史、刑部尚书。

由此可见,屠滽、白昂能够立足于弘治(1488—1505)政坛的一大核心要素就是各具其才。弘治十一年(1498),太监李广畏罪自裁,在其外宅中“搜得一帙纳贿簿”,确切记载了多人为攀附李广而向其行贿的情形。

此事披露后,“科道请出簿究问”,言官们纷纷弹劾疑似与李广交结者。

据《明孝宗实录》,当时科道的数次弹劾中几乎均囊括了屠滽、白昂二人,御史洪远甚至“指(屠)滽及刑部尚书白昂为奸佞魁首”。

屠滽、白昂的官声大大受损,其品行与操守备受质疑。物议哗然之下,明孝宗的态度也很明确,他一面不顾科道彻查的请求,表示“簿籍亦不必追究”,一面声称言官们“无指陈实迹”,俨然想息事宁人。

他还先后不允白昂致仕的恳请、执意挽留屠滽,命被劾者“俱仍旧供职”,屠滽、白昂二人并未受到牵连。此事最终之所以“得寝不究”,根本原因是“所劾干碍人众”,据《明孝宗实录》所记便有45人,且居于高位者甚多,其中不乏肱骨之士。

因此,明孝宗不予彻查有其合理性,既可避免朝堂陷入无才可用的窘境,进而影响政局,又可彰显君主宽厚爱才之治,抚慰天下人心。

在孝宗看来,对国家而言,官员德行之污迹远不及政局平稳、人才充盈来得重要。

地域制衡明代官场

以地域相倾,这种现象肇始于洪武一朝,南北榜案便是南人与北人相争的剪影。此后,在朝官员因乡谊之情相互交结、引荐,借此打击政敌,成为官场普遍现象。

迨至成化(1465—1487)后期,南党在南北政争中取胜后,官员籍贯在地域分布上的失衡状态达到一个高峰。

基于此,我们以南党战胜北党至成化朝结束作为一个时段,将其与弘治(1488—1505)初期的内阁、部院长官籍贯分布加以对比,以见明孝宗为扭转官员地域分布失衡局面而做出的调整。从成化(1465—1487)末至弘治(1488—1505)初,就阁臣与七卿的籍贯分布而言,南、北籍人数由南多北少而渐趋平衡。

成化(1465—1487)末,北籍官仅占25%,南籍官则占75%,至弘治(1488—1505)初,北籍官的比例明显上升,在人次上已渐有与南籍官分庭抗礼之势。

如将内阁和部院分开来看,内阁成员由成化(1465—1487)末的一北三南演变为弘治(1488—1505)初的二北二南;部院长官中,成化(1465—1487)末北人只在吏部和户部担任过长官,且吏部尚书耿裕仅在职两个月,至弘治(1488—1505)初,除刑部外,其他部院皆有北人执掌的现象。

可见,明孝宗统治初期,改善成化(1465—1487)末南、北籍官员比例失调的措施行之有效。如果再加以细究,成化(1465—1487)末,南党僭权,万安、李孜省把持朝政,其所进用之人皆以同乡为准,以致南籍内阁、部院长官非江西人即四川人,地域成为政治斗争的重要诱因之一。

如原吏部尚书耿裕“以持正不为万安所喜”,而李孜省“方贵幸用事,欲引乡人,乃协谋去耿裕”,以江西人李裕代之。

至弘治(1488—1505)初年,这种因地域结党的曲从人情之风有明显改善。随着万安、李孜省伏法,四川籍刑部尚书杜铭、礼部尚书周洪谟及江西籍右都御史刘敷皆因被言官弹劾而致仕。

另,不仅是在弘治(1488—1505)初年,纵观明孝宗在位期间,其用人基本上都不拘泥于地域之见。

在两京(直隶)十三布政使司中,仅广西、贵州、云南未见有人出任阁部长官。北籍官中,山东(如户部尚书佀钟、山西(如户部尚书周经)亦有担任阁部长官者;南籍官中,湖广(如内阁大学士李东阳)亦出统领阁部者。

鉴于成化(1465—1487)末官员以地域相攀附、交结的严重危害,孝宗不仅致力于平衡南、北籍高官比例,亦希求出自各国家一级行政区的阁部长官比例相对协调。从本质上讲,孝宗意图制衡各地的高官人数,是出于集中皇权、厘清政风的需要。自成化(1465—1487)以来,在明朝政府中,南北政治集团之间的交锋极为炽烈。

成化(1465—1487)中期以降,“吏部尚书尹旻、都御史王越,与(刘)珝皆山东人,为一党。(万)安与学士彭华等为一党,互相倾诋”。

随着刘珝、尹旻皆为南党协谋铲除,“朝臣无敢与安抵牾者”,以万安、李孜省为首的南党朝士在政争中取胜,其败坏吏治、构陷良臣、欺瞒宪宗、闭塞言论的行径更为猖狂。

在铨选方面,万安、李孜省把持用人权,尽用与其同乡之人,而为其选任者则唯其意从之,这显然不利于皇权的强化,对新帝而言尤其如此。

因此,孝宗初政后将李孜省等人治以重罪,正是出于集中皇权的需要。实际上,孝宗亦意识到成化(1465—1487)末铨选权旁落的根源在于朝臣以地域相交结,进而颇为抵触阁部大臣举荐同乡。

如大学士刘健曾举荐其同乡刘宇“才堪大用”,却被明孝宗否决:“以朕观之,此小人,岂可用哉?”这不仅是因为刘宇生性本就卑劣,更因为孝宗对同乡之谊的警惕与防备,由此,孝宗亦感叹:“内阁亦未可尽信也。”

所以,纵观弘治(1488—1505)时期,尽管政争依旧绵延,但是因地域结党的情况大大减轻,地域政治集团专政乃至影响、威胁皇权的现象再未出现。

阁部制衡

自明成祖设内阁后,皇权高度集中,内阁与六部尤其是吏部或和或争,成为明代政治体系中的焦点。

成化(1465—1487)末,由于宪宗疏于对阁部人事选任的控制,内阁首辅万安联合佞幸李孜省操纵吏部尚书的任用,形成了吏部尚书近乎屈从于内阁首辅的政治局面。

孝宗即位后,面对这种有违内阁不得专制诸司的祖制的状况,开始进行人事层面的调整。

鉴于前任吏部尚书李裕屈服于万安,为保持吏部本有的独立性,明孝宗任用为人忠直、不惧权势的王恕为吏部尚书。史称“恕遇事敢言,有不合,即引疾求退”,时为天下所重。

同时,以刘吉为内阁首辅,清洗其余阁臣。一方面,刘吉虽为首辅,但内阁中已无阁臣党同趋附,变相削弱了首辅的势力;另一方面,王恕声望日隆,为防止其势力过于膨胀,以善于谋算的刘吉牵制之。

由此,在孝宗的制衡之策下,吏部尚书的地位相较于成化(1465—1487)末有所恢复,阁部的势力相对平衡。当然,诚如清人蒋伊所言,“孝宗之刘吉、王恕,内外盘牙,互相角立,亦何尝不有殿上之争哉”。

在弘治(1488—1505)前期看似处于均势的阁部关系中,因对权力的争逐及为政理念的分歧,二者的纷争并未停歇。“恕有所行,吉辄从中沮之”,反之,“吉所陷寿州知州刘概及言官周纮、张昺、汤鼐、姜绾等,恕又抗章力救”,二者之争持续至弘治五年(1492)刘吉被孝宗“讽令致仕”。

随着刘吉、王恕的致仕,弘治(1488—1505)中期,“中官李广以左道被宠”,孝宗对于文官集团的态度较为疏离。

其复开传奉迁官之途径,实则变相剥夺了吏部的铨选权。此时孝宗亦未如初政时勤勉,以徐溥为首的阁臣屡次上疏规谏之,仍未能见实效,这又反映出孝宗对内阁的忽视。

简言之,这一时期内阁与吏部均受冷待,某种程度上亦可看作孝宗制衡阁部的另一种策略。到了弘治(1488—1505)后期,阁部共重是孝宗制衡二者的主要方式。

弘治十一年(1498),徐溥致仕后,刘健为内阁首辅,谢迁、李东阳与其共同辅政。刘健“学问深粹,正色敢言”,谢迁“善持论”,李东阳才谋敏达、善于调护,他们致力于襄助孝宗正本清源,从而为孝宗所敬重,皆称其为“先生”,而不呼其名。

另,“内阁旧无赐蟒者”,弘治十六年(1503),孝宗褒奖三人的尽心辅佐,“特赐大学士刘健、李东阳、谢迁大红蟒衣各一袭。赐蟒自此始”。

在外部院中,弘治十四年(1501)马文升与刘大夏分任吏部、兵部尚书,马文升“有文武才,长于应变,朝端大议往往待之决”,“晚际孝皇,柄铨府倚毗甚隆”,刘大夏“所至有成绩,孝皇眷注”,二人均深受孝宗信任。

此外,都御史戴珊、刑部尚书闵珪等部院长官亦皆时望所重,可谓“得人甚盛”,一时“政事多所兴革,而士之沉抑者举用殆尽”。历经弘治(1488—1505)初年阁部相争、弘治(1488—1505)中期阁部皆受冷遇后,弘治(1488—1505)后期的阁部关系呈现出相对和谐的局面。

弘治十四年(1501)九月,“诏遣中官王端往武当设像修斋,大学士刘健、吏部尚书倪岳、兵部尚书马文升各疏谏,上遽止”。

在遏制崇道之势上,阁部之间的合作颇见成效。孝宗曾召对刘大夏、戴珊,询问其如何求得天下太平。刘大夏对曰:“但每事与内阁近臣讲议,必求其当而行之,久自太平。”孝宗则曰:“内阁近臣如大学士刘健,亦尽可与计事。”

刘大夏遵循祖制“内阁预机务”,以内阁为尊,其对内阁的态度亦是信任有加,阁部之间在治政方向上达成了一定的共识。

这既得益于阁部大臣皆为直内方外之人,彼此治政理念趋同,更有赖于孝宗对二者不偏不倚的制衡之术,使其对分外的权力未生僭越之心。

结语

揆诸明孝宗在位18年之用人,除才先德后、制衡之策外,其用人观亦有他法。如不拘泥于资历。孝宗即位之初,企求贤才以资世用,大学生刘吉疏曰“果其人才望,可以超拔”,孝宗“是其言”。

随之,一批因言事切直而遭到谴斥者被起用。弘治二年(1489),刘吉等因布政使、按察使“尤为一方军民安危休戚所系,况遇侍郎、都御史有缺,又多于此推选”,请“令两京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三品以上大臣”于相应官员内“不拘资格,各举所知一人”,孝宗从之。

再如以宽仁待选用之臣。明孝宗生性仁善,“优礼大臣,无大故未尝斥辱”,君臣关系颇为融洽和睦,这亦为朝臣建言献策提供了一定的空间。

当然,明孝宗之用人亦存有弊端。比如其偏信外戚,沈禄就因其妻子为张皇后之姑而被擢为礼部右侍郎。

又如弘治(1488—1505)中期时,孝宗以宦官抑制文官,时宦官李荣与兵部尚书马文升一同阅兵于教场,“马欲与李并坐,往返言再三,荣竟不允”,可见此时孝宗对宦官之纵容。

不过,应当指出,这些弊端在弘治(1488—1505)后期有所匡正,且并未对朝政造成严重危害。就总体而言,明孝宗的用人观以重才与求衡为侧重点,切中明代中期佞幸当道、朝政紊乱、国力颓废的现实状况。

其从用人层面所进行的调整与改革作用明显,任用能才辅政使当时的政治秩序、国计民生得到了相当程度的补苴,地域制衡及阁部之间的制衡使明初以来高度集中的皇权得以维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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钱洪昌笔下漫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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