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职工被诈骗后,还要被单位处罚

全德健见 2024-06-24 15:54:48

网上看到这么个事儿。

某县人民医院职工,收到国外朋友的微信,对方称自己在机场需要借钱买机票。朋友借钱,不疑有他,就给对方微信转账了5万块来块钱。

后来发现是电信诈骗,朋友微信被盗号,遂报案。

当地卫健局对此事高度重视,研究决定,对县人民医院及该职工全县卫健系统通报批评;扣除县人民医院绩效奖10万,取消 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扣除该职工绩效奖1000元,取消本年度评优评先资格,两年内暂缓职级晋升。

看到这个事儿,我对这个处罚挺纠结的。

反诈宣传不是一天两天了,尤其在医疗系统,单位反诈宣传工作做好了,员工还是被诈骗,那就不是单位问题,是个人问题,个人问题影响单位就是个人给单位抹黑。

个人给单位抹黑被处罚似乎也说得通。

不过,换个角度,员工被诈骗是受害者,被骗子骗了还得受单位处罚,似乎又说不通。

纠结来纠结去,我觉得,还得遵从本心,找太多理由无非是借口,我的本心,认为处罚是不应该存在的。

没有人愿意被骗,被骗的不是坏人,骗子才是坏人,该被处罚的是骗子,而不是受害者。

任何单位都不可能出台政策说谁被骗了就处罚谁,如果能出台这样的政策,如果出台这样的政策个人就不会被骗了,那国家给所有老百姓都出台这样的政策好了。

有人会说被骗的人愚蠢,我也觉得,愚蠢似乎有那么一点点,但别忘了,道高一尺,魔高一丈,骗子得防,但好像又防不胜防。

没有人知道下一个愚蠢的人是不是就轮到了我们。

我把被骗的人分成两类,一类是贪心,一类是善良。

贪心的人被骗,是因为他们以为天上真的会掉馅饼,面对高额回报的投入,他们会相信。

贪心可以说是人性,但贪心加上蠢,就成了被骗的根源。

也不一定是真的蠢,比骗子蠢就行了。

善良的人被骗,是因为他们不加防护地信任和帮助别人,他们想不到有人那么坏,他们相信别人同他们一样善良。

没有防备的善良,我不忍心用“蠢”来形容,我只能说,善良容易被利用。

就比如,多年以前,有人会给路边乞讨的人钱,尽管绝大多数人被骗了;就比如,有人会扶倒在地上的老人,尽管一部分人被讹了。

被骗、被讹的,是善良的人,也只能是善良的人。

我不知道现在这个社会究竟是怎么了,骗子好像无处不在,骗术好像层出不穷,贪心的人不断被骗,善良的人一直上当。

反诈宣传声势浩大,诈骗案件如火如荼,在全社会与骗子的斗争中,骗子是越来越多还是越来越少,我难以分辨。

老百姓希望警察能把骗子都绳之以法,警察说骗子多数是抓不到的,要靠老百姓自己的反诈意识。

反诈意识越来越普及,骗术也越来越新颖越来越高级,这是一场持久战。

我们都想有一双慧眼能看破骗局,可是就有人、总有人被蒙蔽,如果说我很难同情贪心的人不擦亮眼睛,却不能不同情善良的人没穿上盔甲。

付出过代价,才会吃一堑长一智吧!

我相信上面这位医院职工,经历了被骗,一定会在善良之外包裹上厚厚的壳,或许不再善良,或许先保护自己再对别人善良。

现实永远不是童话故事。

可现实再残酷,我也不觉得处罚受害者是正确的。

被骗已经是对受害者最大的处罚了。

贪心也好,善良也好,愚蠢也好,被骗是个人的财产损失,可以批评教育,可以哀其不幸怒其不争,但绝不应该补刀。

如果一个人被骗得倾家荡产,这比医院职工被骗5万来块钱严重多了吧?难道你还要再踏上一只脚让他永世不得翻身?

不管怎样的爱或恨,只要受害者值得同情,同情受害者就是人性,就应该是人性,就是人品,就应该是人品。

愚蠢的善良和善良的愚蠢,都值得同情。

同情不应该是嘲笑,更不应该是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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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德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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