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男人正在卖力地运动着
身下的女人很享受
清晨,女人给了男人一摞钱潇洒离去
独留下男人看着手里的钱,眼神中带着意外之喜

清晨,陈某像往常一样去河边跑步。
突然看到一个包掉落在草丛中。
虽然他不太懂女人的包,但也能看出来是个有“质量”的包。
他看四周没有人就连忙将包捡起带回了家。
本以为自己很幸运,却不想陈某的父亲看到后,马上选择了报警。

陈某将包带回家后,才开始清点包里的东西。
身份证、银行卡等证件都在包里,这让陈某意识到了不对劲。
保护隐私是当今社会最基本的“生存之道”,怎么会有人将它们随意丢弃。
陈某的父亲出门喝水看到坐在客厅的儿子,正在研究手里的证件。
他上前坐下向陈某询问情况,陈某也将事情如实告诉了父亲。
老陈不经意地瞥了一眼,发现包上居然有血迹。

包里齐全的证件、崭新的包被随意丢弃,还有包上的血迹。
这很难不让人向不好的事情上联想。
父子二人当即决定报警。
两人带着包来到警局向警察说明了情况。
警察对于这样的情况也产生了不好的猜想。

通过包里的证件警察得知包的主人名叫赵琳(化名)。
她的家就在陈某捡包地点的三条街外。
警察根据地址来到赵琳的住处,却发现她不在家。
他们在门缝处发现了血迹。
这让警察产生了很不好的预感。
当即联系赵琳的丈夫程明(化名)了解情况。

程明打开房门后,警察通过勘察,在屋里发现了大量的血迹还有打斗的痕迹。
程明告诉警察自己和赵琳虽然是夫妻,但是两人早已经没有感情。
他们是为了孩子才没有选择离婚。
两人平常都是各玩各的。
只有星期天孩子们回家两人才会住在一起。
他对赵琳的行踪并不了解。
程明这里找不到线索,警察又向周围的住户了解情况。

邻居也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据邻居所说,昨天晚上十二点多的时候她听到了赵琳在和一个男人发生争吵。
“我原本想出去让他们声音小一些,大晚上还扰民。但是我还没有出去,孩子就被他们的争吵声吵醒了。我忙着哄孩子。我老公也不想和赵琳说话,她很难缠。”
在附近勘察的警察也在赵琳家不远处的草地上,发现了血迹和拖拽的痕迹。
还有一个烟蒂,很有可能是凶手留下的。

就在这时,有人在河边散步发现河里漂着一具尸体。
经过程明的辨认确定是失踪的赵琳。
赵琳的胳膊上有刀刺伤的痕迹。
脖子上有明显的掐痕,她死于机械性窒息。
她身体里还有男人的遗留物。
证明她死前很有可能和凶手发现过性关系。

排除程明的嫌疑后,警察通过查看赵琳的手机来锁定嫌疑人。
没想到赵琳的社交圈很广泛。
从手机那些露骨的消息就可以窥见赵琳的私生活有多么混乱。
与她保持不正当关系的男人就有100多位。
警察对于这100多人进行了排查,他们大多都提供了不在场证明。
警察在无法提供不在场证明的人中,锁定了一个嫌疑人。

这名男子叫徐亮(化名),是一家酒店的服务员。
他与赵琳的聊天记录与其他人的风格差很多。
其他男人和赵琳聊天更注重于调情,但徐亮与赵琳聊天更偏向于获得更多的钱。
警察联系徐亮进行询问,却始终没有联系到人。
去他的住处发现徐亮已经不在家好几天了。
他这样的行为更加加大了他的嫌疑。
警方对周边的监控进行排查,终于从中找到了一些蛛丝马迹。

案发当晚,徐亮曾骑着他的电动车出现在赵琳住所不远处。
警察对徐亮的位置进行锁定,在一个偏僻的村庄找到了他。
面对警察的询问,他交代了案发经过。

他与赵琳在一家酒吧相识。
两人刚随意地聊了几句,赵琳就对他做了一些暗示性的动作。
面对美女的邀请,徐亮当然不会拒绝。
他只是一个服务员,每个月收入不高,根本找不到女朋友。
这样妩媚的美女哪怕睡一晚都是赚到了。
徐亮整晚都在赵琳的挑逗下处于兴奋的状态。

赵琳对于他非常满意,早上起来的时候给了徐亮一摞钱。
徐亮连忙解释自己不是出来卖的,但赵琳却不以为意,说这是给他带给自己快乐的奖励。
不仅可以免费睡那么有风情的女人,还有钱拿,徐亮沉浸在这样的意外之喜中。
在赵琳离开后,他马上拿着钱出去挥霍。
待钱挥霍完后,他又想起了赵琳。

他想努力表现,将赵琳拿下。
这样自己就有大把的钱来享乐。
他渴望这样不劳而获的生活。
于是,他就在遇到赵琳的酒吧等她。
果不其然没几天他就等到了赵琳。
两人又度过了一个疯狂的夜晚。
第二天按照惯例赵琳又给了徐亮一笔钱。
徐亮抓住机会向赵琳要到了她的住址,两人还互换了联系方式。

之后两人又疯狂了几晚,徐亮沉醉于这样的不劳而获中。
但赵琳隐约感受到了徐亮的目的觉得很恶心。
她就不再理会徐亮的消息。
徐亮在外因为赌博欠的钱要到期了,他又联系不到赵琳。

无奈之下,他只能到赵琳家附近堵她。
结果看到赵琳正和一个男人难舍难分地亲密。
待男人走后,他冲出去拦住了赵琳的去路。
质问她,那个男人是谁。

赵琳听到这样的问题,当时就笑了。
“你是以什么身份在这里质问我的,你是我的谁?不要以为咱们睡过,就太把自己当回事了。”
之后赵琳又说出了许多侮辱徐亮的话,说他癞蛤蟆想吃天鹅肉,甚至还问候了他的祖宗十八代。

徐亮暴怒将赵琳按在地上,拿出刀威胁她让她保持安静。
赵琳是一个暴躁的女人,完全不相信徐亮会有胆子杀她。
她又开始嚷嚷,徐亮就一刀刺在了她的胳膊上。

这才让赵琳意识到徐亮真的会动手。
徐亮将赵琳拖拽起来,让她带他去她家。
赵琳将人带回去后,徐亮又强迫她和自己发生了关系。
结束之后,徐亮又向赵琳要钱。
看着徐亮的行为,赵琳担心自己即使给了他钱,也不能逃脱。
于是趁他不注意,就抄起桌子上的烟灰缸向他砸去。

只可惜赵琳并没有打中徐亮。
无奈之下,赵琳只得大声呼救。
只是赵琳为了“方便”装修的时候专门强调了隔音这一块。
所以她的邻居只能听到她的声音,却听不清她说话的内容。
最终因为男女之间的力量差距,赵琳被徐亮制服。
徐亮担心赵琳报警,就将赵琳掐死。

最后在夜色的掩护下,将赵琳的尸体扔进河里。
她的包也在慌乱中掉在了河边的草丛中。
徐亮杀了赵琳却什么也没有得到。

虽然赵琳与徐亮发生过几次性关系,但那都是你情我愿的事情。
这次徐亮在没有经过赵琳的同意,用刀威胁她发生性关系。
这样的行为构成强奸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强奸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

徐亮在与赵琳发生性关系后,又威胁她交出财物,这样的行为构成了抢劫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三条,【抢劫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抢劫公私财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入户抢劫的;
(二)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的;
(三)抢劫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
(四)多次抢劫或者抢劫数额巨大的;
(五)抢劫致人重伤、死亡的;
(六)冒充军警人员抢劫的;
(七)持枪抢劫的;
(八)抢劫军用物资或者抢险、救灾、救济物资的。

赵琳在徐亮抢劫的过程中反抗,最终徐亮怕赵琳报警将她残忍杀害,构成了故意杀人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徐亮的贪心,让他幻想着拿下赵琳,可以吃软饭,最终的结果却是吃牢饭。
赵琳的风流也为她带来了灭顶之灾。
行事要保持冷静,切莫因为自己的贪心和冲动做下一些不可挽回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