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某多年前与前妻离婚,9岁的女儿安安被判给了前妻。
离婚后不久,刘某突遭变故,成了植物人,生活完全无法自理。在长达14年的时间里,刘某的四位姐姐主动承担起了照顾他的重任。

她们轮流24小时守在刘某身边,负责他的日常护理、饮食起居,一旦刘某身体出现问题,便立刻送往医院急诊。
而在这期间,安安刚刚大学毕业,未曾对刘某尽过一天赡养义务,刘某也未曾支付过她的抚养费。
刘某去世后,留下了一套房屋和部分银行存款。
安安认为自己作为刘某唯一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理应继承刘某的所有遗产,于是将四位姑姑告上法庭,要求继承刘某名下的房屋和银行存款。
然而,刘某甲等四位姑姑却觉得十分委屈,她们认为,安安在刘某最需要照顾的时候未曾尽到赡养义务,不应继承遗产。
相反,她们四人对刘某悉心照料多年,付出无数心血,是对刘某提供扶养义务较多的人,理应分得适当的遗产。
双方各执一词,这场关于遗产继承的纠纷,最终交由法院来裁决。
法院最后判定五人平分遗产。
对此有网友表示说:“钱是照妖镜,穷时见人性,富时见人心。给四个姑姑叔叔分了十五万,结果被拉黑了,真是没想到啊。 ”

还有的网友说:“还是立个遗嘱吧。爸爸如果知道自己宝贝女儿才分到自己财产的五分之一,估计能心疼的跳起来吧!”
也有的网友说:“这个女儿是个白眼狼吧,本来就这四个姑姑的人品 ,以后说不定生活上或者社会上有什么困难还能给你搭把手,这下起诉了看来以后不会来往了 ”
还有的网友说:“关键是爸爸成为植物人的时候,女儿也才九岁,她自己都不能照顾自己怎么照顾他的爸爸,有了几个姑姑照顾爸爸她才能安稳的上学生活。
其实侄女的正确做法每个姑姑给一笔钱,辛苦钱,医药费,这样姑姑们也能心里舒服一点还能保留这份姑侄情分,估计也不会去和你争这个遗产。”
总而言之,钱是个照妖镜,这个女儿的做法其实在法律上说的痛,只不过道德上有点说不过去了。
照顾一个植物人14年,所需要付出的时间经历和金钱也是常人很难想像的,法律之所以没有完全覆盖这种情况,真的就是没有想到。
只不过为了这些钱而失去了亲情,这么做真的值得吗?或许对于跟着前妻的女儿来说,这一辈子估计也很少有往来了吧!
真的是人生没有对错,只不过是立场不同罢了,如果女儿跟着父亲生活,想来对于姑姑也只会更加感恩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