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通过税收来解决全国老人的养老问题吗?

马玩河边居 2024-06-27 11:03:14

不少人对于国家的养老金发放有意见,认为养老金就是用来养老的,应该平均发放。还有人认为养老金是国家福利待遇,是社会保障,应该是普惠制的。但对照国家社保法,这些说法都是不符合社保法他。

社保法非常明确,养老金是参保人出钱缴费15年以上的回报,缴费14年都没有,当然就根本不可能作为国家福利待遇来保障全国老人养老的普惠制制度了。

随着多年养老金的调整,和网上多年的讨论.。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了养老金是国家社保法规定的缴费回报,不缴不得。没有出钱参保说早多的理由也难要到养老金。

于是有网友认为把缴社保费作为个人投资,是为了富人,贵人,官人的政策,而不是对于底层老百姓有利的政策。

由此很多人提出养老金应该改变成为由国家征收税来发放的政策。可能吗?

在国家经济税收费用收缴的制度中,税和费有本质的不同。税收是经济组织,公民对于国家的法定义务,强制无偿征收,税收所有权属于国家。怎么安排这些税收收入是国家根据预算决算方面的法律来安排的。而费绝大多数情况下是可以得到回报的,如高速公路收费,你可以在高速公路开车,出车费可以坐车把你运送到想去的地方。除了国家提供的免费福利待遇,社会上收费几乎无处不在。你想得到任何回报基本上都要收费

而社保的全称就是社会保险,保险就只能是出钱缴费参保才能够享受的待遇。社会保险与普通的商业保险的最大区别不是在于收费,而是在于国家的社保不以盈利为目的,属于社会保障的一部分,全国人民都可以出钱参保,而不像商业保险参保人有条件限制。像商业大病保险,已经生了大病的人,保险公司是不会让你参加大病保险的。而国家的医疗保险,可以在参保人已经得了大病,出钱参保缴费完全是国家医保基金赔钱的情况下允许参保。通过社会保险的医保基金为大病参保人提供最大的帮助。

社会保险与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组成国家的社会保障体系。他只是社会保障的一个方面。即不是普惠制的社会福利待遇 ,也不是对于困难人员的社会救助。除了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是强制参保。其他人都是自愿参保,不缴费不得,是保险的最基本的特征。

所以如果按照一些人的想法发放养老金不以缴费作为依据,不实行“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政策。以税收方式收钱来发放养老金,那社会保险要靠全国人民参保,实现人人参保,应保尽保,通过参保人缴费来达到互相帮助的目的也就不存在了,社会保险法也就作废了。

税收只能是为国家征收,税收收入的所有权属于国家,国家收税以后可以再通过社会福利制度给公民平均发放养老金,但由于现在的职工养老金绝大部分是通过缴费来发放的,没有缴费作为资金来源,现在全国各行各业的税收已经很重,国家不可能再大幅度提高税收让企业公民负担不起导致大量企业倒闭。在现在的税收收入条件下,全国财政根本不可能承担现在的退休职工和城乡居民的养老金。能够使全国老人的养老金达到1000元就不错了,只能是共同贫穷。这样的结果是国家,是社保法,是全国老人愿意接受的吗?

综上所述,废除“多缴多得,不缴不得”的社会保险制度,大家都不缴费,由国家收税来发放够全国老人生活的养老金,起码在几十年以内,在社会保险法存续期间,是完全不可能实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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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玩河边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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