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贴罚单不救命

南方老纪 2024-09-26 10:07:44

陕西西安,一出租车司机把车停在路边,开着窗户,打着双闪,交警发现该车时并未与司机沟通,而是贴了罚单就离开了。

后来还是好心人发现了车里的司机,叫了半天没有回应,好心人拨打了120,然而120赶到的时候,司机已经身亡。

此事在网上引发热议:到底罚款重要还是人命重要?该交警的行为又是否合理呢?

事情回顾

老张是出租车司机,上有老下有小,为了维持整个家庭的日常开支,他不得不更加努力地跑出租车。

五一小长假,他想着多跑几单,多挣些钱给母亲买药,给孩子花销。

凌晨三点,老张被母亲的咳嗽声惊醒后就睡不着了,他索性起床洗漱,开始了一天的工作。

然而,跑了几单后,老张感到身体越来越不舒服,胸口发闷,头痛欲裂,接连不停地呕吐,感到天旋地转。

老张意识到情况不妙,他把车停在路边并打开双闪,并将所有车窗都打开,想要缓解闷热的感觉。

他挪到副驾驶的位置,想躺一会儿休息一下,然而,他的意识开始渐渐模糊,这一休息就再也没有起来......

上午10点多,一名路人看到副驾驶座上躺着一个人,嘴唇发黑,胸前还有呕吐物的痕迹,看起来情况不妙。

路人赶紧拨打了120急救电话,然而,医生赶到现场时,老张已经没有了生命体征。

让人没有想到的是,老张的车窗外还贴着一张罚单,时间显示为10点19分,这个时间点,老张已经躺在了副驾驶位上,身体已经出现不适。

当时出租车4个车窗全开,还打着双闪......

然而交警没有与车内的老张进行任何沟通,更没有发现他已经陷入了昏迷,而是直接贴了罚单就走了。

后来经过法医鉴定,老张的死亡时间在9点42分左右,是由心脏问题引发的猝死,如果交警在贴罚单时,能够及时发现并采取救助措施,也许老张还有活下来的希望。

此事发生后,在网上引起了轩然大波,那么交警的行为从法律角度如何评判?

法律分析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七条明确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应当及时纠正;对情节轻微,未影响道路通行的,指出违法行为,给予口头警告后放行。

从本次事件来看,交警在面对异常的车辆时,并没有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尽管车内有人,车窗全开,双闪灯也亮着,交警却在未与驾驶员沟通确认的情况下直接开出罚单,这一执法程序明显不符合规定。

不合情也不合法!

《人民警察法》第21条规定,人民警察遇到公民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侵犯或者处于其他危难情形,应当立即救助。

交警在发现车内驾驶员状态异常时,没有采取任何救助措施,这与法律规定亦不相符,没有履行人民警察的职责。

最终,相关部门介入调查,对该交警进行了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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