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咸阳,一个40来岁的男人因迷恋女主播,约定给40万包夜费。结果男人先给了19万多,还写了个欠条。
但在两人发生关系后,男的突然后悔觉得不值,非要女主播退15万病归还欠条。
女主播哪能答应,坚持要男人履行合同把剩下的钱给了。
两人争执不下,女主播一气之下报警解决钱财纠纷。
而警方处理让双方后悔不已,一起来看看!
01案例回顾(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本文人物均采用化名)
男子王某是一名40来岁的有钱人,闲暇时喜欢刷短视频。
一次偶然,他迷上了一个女主播林某,被美貌迷惑后他打赏不断,很快成了她的榜一大哥。
林某对这位出手大方的大哥也很客气,两人还互加微信,开始私下聊天。
两人起初只是普通闲聊,但时间久了,王某心生邪念,提出想看林某的隐私视频。
林某并未直接拒绝,而是开了价——4000元一个视频。
王某毫不犹豫就转了钱,收获了一个小视频。
这一尝试让王某欲罢不能,寂寞难耐的王某又陆续花了几千元买了更多视频。
随着交流的深入,王某越来越想见到林某,提出线下见面。虽然林某开价1万元,王某仍然爽快答应。
见到林某本人后,王某彻底被迷住了,他觉得比视频里还漂亮。
可当他暗示自己的想法时,林某当场表示拒绝,还威胁要报警。
可王某非但没退缩,反而选择抬高价格,直接承诺包夜给40万元。对此林某犹豫了一下,最终同意了。
为了打消林某的顾虑,王某先支付了43900元,并约定剩下的钱在酒店再付。
到了酒店,王某称钱不够,先转了15万元,另外又打了一个欠条。
可一夜过后,王某却突然反悔了。
他觉得林某的表现与普通女人无异,根本不值这个价,觉得自己太冲动了!
于是要求林某退还欠条和已支付的钱。
林某怒不可遏骂王某没有信用,两人越吵越激烈几乎要动手,最后林某报警处理。
报警后,事情却发展得出乎两人意料。
警方并没有急着处理他们的纠纷,而是认定这笔交易属于违法行为,将两人拘留15日,各罚款5000元。而193900元的交易金额被认定为嫖资,全部没收。
男子王某不服,起诉到法院,称两人为男女朋友关系,自己是被林某诈骗,要求退还1993900元罚款。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如何看待此案呢?
02案例分析男子王某的观点:1、主张两人是恋爱关系:聊天记录中林某称呼其“老公”,这证明双方关系非普通交易,而是恋爱关系。 所以支付的款项和欠条应被认定为恋爱中的赠与或双方的经济往来。2、林某涉嫌诈骗:林某通过隐私视频和约定高额嫖资骗取财物。 王某支付的193900元及欠条应返还,自己才是被害人。
本案的争议焦点有两个:1、王某与林某的关系是否为恋爱关系?2、 193900元款项的性质如何认定?是否属于嫖资?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66条:规定内容:卖淫、嫖娼的行为处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罚款;所得款项应予没收。
法院审理后认为:聊天记录虽显示林某称呼王某为“老公”,但结合王某此前购买林某隐私视频、通过金钱约定性行为的事实,难以认定为恋爱关系。
并且林某明确以金钱为条件发生关系,排除双方存在正常恋爱关系的可能。
法院最终判决:驳回王某的起诉,维持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03深刻教训网友热议:”判的好!两个都不是什么好东西,一个敢要,一个答应给,二人加一起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