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多部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弹性退休制度暂行办法》,由此我国的延迟退休制度正式补全,法定退休年龄虽然延迟了,但广大职工能够根据自身情况选择提前申请退休,而且和西方发达国家的制度不同,我国的弹性退休不存在“惩罚”属性,即不会因为在法定退休年龄未到达之前退休而被扣发养老金。
针对70后,也就是170年1月至1979年12月出生的职工,弹性退休制度无疑是好的福利,70后能够完全享受其释放的红利。为何这么说呢?我们来分析一下。

根据延迟退休年龄对照表,不同类型的职工被分成三类,分别是男性职工、女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和女性企业职工,三类人的法定退休年龄分别从60岁逐步延迟至63岁、55岁延至58岁和50岁延至55岁。
看上去,三类人要晚退休3年或5年,实际上不是这样的。我国的法定退休年龄延迟采用的是渐进式方式,每四个月或两个月延退1个月,达到第一阶段的最终退休年龄要等到2039年,也就是十四年以后了。
更加重要的是,70后出生的职工完全可以靠弹性退休制度确保按照退休新规实施前的年龄领取养老金。

根据规定,最多可以申请提前3年退休,且提前后的实际领取养老金年龄不得早于以前的规定,即三类人为60岁、55岁和50岁。
先来看男性职工,70后延退后的法定退休年龄在61岁零4个月至63岁之间,也就是延了1年3个月至3年,根据最多可以申请提前3年退的规定,他们能够确保自己在60岁领取养老金。
女性机关事业单位职工方面,1970年年初至1979年年底生人延迟的年数范围在1个月到2年6个月之间,同样没有超过“最多提前3年”的限制,所以都能在55岁退休。
女性企业职工特殊一些,1974年12月之前出生的人已经退休了,不用去管延迟退休;1975年1月及以后出生的企业职工延1个月到2年6个月,均可申请提前至50岁退休。

除了可以自由选择按照原来的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并领取养老金外,70后还有一项同养老金有关福利,当然,这项福利享受的对象只是机关事业单位职工。
2014年我国开始实施职工养老金保险并轨工作,打破原先养老金“双轨制”的制度,将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养老保险和退休金并入企业职工。为了平稳过渡,设立了十年的过渡期,到2024年10月过渡期已过。
在过渡期里,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按照两种方式计算,即并轨前的“老办法”和并轨后的“新办法”,如果“新办法”算出的养老金高于“老办法”,那么在“老办法”数额的基础上按比例发放两者间的差额,每一年的比例比上一年高10%。

比如,事退人员张三2022年退休,“老办法”算出的养老金是5000元/月、“新办法”是6000元/月,差额是1000元,当年的计发比例是80%,所以发放800元,张三每月领取5800元的养老金。
过渡期结束后不再保留“老办法”算法,只使用与企业退休人员一样的“新办法”计算养老金,相当于差额是100%发放的。
继续上面的例子,如果张三2025年退休,直接用“新办法”算养老金,他每月能领取6000元。

70后是改革开放浪潮中的年轻一代,同时也是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实现经济高速增长奇迹的缔造者里的中坚力量,享受更多政策上红利是理所应当的。让70后拥有决定何时退休的选择权,并能多领养老金是对他们过去功绩的公正认可,也是激励后来者为国家发展不懈努力的重要举措。
以上纯属个人观点,欢迎关注、点赞,您的支持是对原创最好的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