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都没见,隔空嫖娼?”李某在网上海聊时,和一女子约定500元,在小区19楼交易,不料刚走到楼底,就被蹲守的民警抓获,予以行政拘留15天,李某不服,一纸诉状告到法院,否认自己嫖娼的事实。 小编有话说:光是"想"没关系。。但是你在网上提出来,并表示"没有购买途径”。。显然,你的行为属于"邀约",是购买行为的重要一步。。即,你已处于"购买xx"的行为实施阶段。。。建议你立刻申明”邀约"无效或仅仅是开玩笑,这样属于"犯罪中止",比照”未遂"更轻一等。。。如果立即到公安部门自首,有机会”免予起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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