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中国的政权,到汉朝之后变成了什么样子?

老涵的文史独白 2023-02-09 10:18:56
古中国政权

作为正式的内阁,三位议员和九位部长的基地都远离皇帝,因此他们的角色根据行政机构的不同而演变。

这种结构,以及禁法院和“外部法庭”的竞争利益,对后来的中国政权产生了重要影响。

东汉时期,衡平法院取代了原来的宰相办公室,负责行政管理;帝国的监督机构取代了以前的监督机构,负责审查制度。

总司令是掌管军队的首领,与大书记和帝国监督官拥有许多相同的审查权力。这三个职位是中央政府中最重要的角色——所谓的三杜左。

在地方政府方面,在秦朝和西汉时期,整个帝国按大小被划分为两个政治单位:县军和县西安。省作为一个高于地级市和县的地方,在东汉时期被纳入了帝国的结构。

各省由督察领导;一个县的负责人被称为县官,一个县的长官被任命为县长。

在汉代初期,一些王国被授予非亲属,作为他们对皇帝服务的回报。后来,两个王国与帝国中央政府之间的冲突变得严重,最终导致了七个王国的起义。

在镇压了七个王国的起义后,国王的权力被剥夺到公元前154年反抗汉朝,以抵抗皇帝进一步集中政府的企图。

在汉文帝统治期间,这些王国仍然在制定自己的法律,但此外,他们还在铸造自己的硬币(尽管得到了文帝的批准),并自己收税。

笔者认为:许多王子实际上忽视了帝国政府在他们自己的公国内的权威。皇帝中央当局和绝对君主制称项对皇帝负责。按照汉文帝和汉靖帝开创的削弱国政策,汉武帝通过引入奉惠和捐赠的政策,解决了扩大王国权力的问题。

根据贝斯托恩的政策,皇帝将封地的继承权授予所有的王子。王国的中央权力因此被瓦解了。

根据捐赠的政策,国王们被要求向圣器大厦捐赠黄金。如果皇帝发现一个国王在这方面不听话,侯爵夫人的头衔就会被废除,理由是他们捐赠的黄金的质量不够好。

随着这些改革,从汉朝武帝统治开始,王国被降级为正常的地方政府形式。汉代形成了一套完整的人员选择制度,包括配额制度、土矿、任命、特权和财产要求。

汉代最重要的外国人选拔制度是配额制度。评审制度是在汉文帝和汉武帝时期建立的。

为了详细说明这一点,三名州议员和中央政府的九名部长以及地方政府的州长和行政人员推荐了有能力满足国家要求的提名人。

在整个汉代,评审制度分为规则和不规则两类。定期检议每年通过地方政府的检查人员和行政人员向首都提交的报告进行。建议包括两个方面:推荐以五孝著称的人,推荐被认证的学者。

不定期的建议由皇帝负责,皇帝对被提名者提出特殊要求,并选择被审查的科目,如诚实和正直和优秀文学。

在两汉时期,小连的推荐比其他推荐要频繁得多,所以用“小连的推荐”一词来指整个配额制度。推荐小莲的四个标准:诚信、智慧和渊博、法律和判断方面的成就,以及高度的理智和能力。

被当地政府推荐的小莲一般会被任命为中央政府的一个非正式职务。在接受过非正式训练后,根据他的实际能力,他将被任命为一名重要的非正式官员。

景的主要顾问赵中建议,以公国的罪行为借口,他减少公国的规模,以减少他们的威胁。它引发了七个王国的起义。

为了使这些建议有效,汉朝当局规定,各省的视察员和各县的级长有责任向中央政府推荐合格的提名人。“拒绝建议被认为是严重的罪行,甚至被开除”。

当被提名人被发现低于标准杆时,裁判将被要求承担连带责任。一般来说,有一次正式的考试,叫做酒后论,例如,著名的天堂和人类酒后论三章是由汉代学者董钟书(公元前179-104)撰写的。

涂膏油指的是一种特殊的选择外国人的方式,皇帝自己选择和任命特定的外国人。涂油出现于秦始皇时代。例如,舒孙童因为他的文学才能而入伍。

然而,在汉代,大多数的提名者都是著名的学者和道德典范。为了表示对被提名者的尊重,最高法院将举行一场仪式招待会,使用装饰有黑色和粉红色的舒适的官方车厢。

然而,涂膏油是一种偶然的事件,旨在选择外观。在王莽的新王朝时期(公元9-23年)没有使用。在汉朝,中央政府任命的地方省长有权亲自派驻下属。

这种任命的方法被称为皮楚。根据规定,工资在200人以上的官员由中央政府任命,工资在200人以下的官员由省长任命。

笔者认为:这一规定适用于所有的外国人,无论他们是谁。它包括从顶部的三名议员和九位部长,到底部的检查员和省长。由其总督任命的官员具有实质性的行政权力,并通过共同责任与其总督建立联系。

相比之下,中央政府派驻的非正式人员缺乏实质性的行政权力,尽管他们的职位级别更高。高级罪犯的儿子们享有特权。

汉代的政权制度

在汉代,工资超过2000人的一名非官方官员,在父亲值班至少3年后,可以有幸任命一个儿子担任非正式职务。

汉朝的统治者主张拥有不动产的人具有坚持不懈的理论。这就是为什么他们规定,家庭财产的数额应作为被任命为官方官员的标准之一。

汉初,要求财产的底线是十先(先是纳税单位;一先等于10000前)。在汉帝时代,缩减为四尊。因此,在武帝时代开始出售职务。

作为补充,问题被写在竹条上,候选人的答案也被写在竹条上。石是中国古代食物的测量方法。食物的数量被用来衡量外国人的

汉朝初出售官方职位和头衔推翻了商人不能作为外国人的规定。定任用制度是汉代选择外来人才的主要机关。

通过放弃武力统治世界的政策和武力统治世界,政权标志着从战争时期到和平时期的完全转变。更重要的是,从汉武帝起,儒家统治已成为非正式价值标准的基本原则。

因此,一系列适合统治大统一国家的专业学术开始在中国的行政体系中占主导地位。然而,这个制度也有其缺陷。

作为一种从下到上的推荐方法,配额制度和任命意味着选择外国人的权力下降到政府的较低水平。

目前,中央政府的权力受到地方强大的政治团体的挑战,这些团体由富裕和膨胀的家庭和地方政府的总督组成。

“门徒无处不在”这句话反映了这种情况。此外,由于倾向于对被提名者声誉的审查,而不是他们真正的质量,配额制度和任命越来越追求服务不足的名声。

汉后期的一首民歌说,推荐的学者对四书一无所知,大多数被推荐为小莲甚至没有和他们的父亲住在一起;选定的邪恶和懦弱的将军犯了腐败行为。

在法制上,秦朝维护了法治。1975年12月,在湖北云梦县水胡地出土了一座陵墓,其中发现了大量刻有秦国法律细节的竹片。

从竹条上记载的秦法条款名称的数量来看,说秦法“像小奶油一样沉闷,很紧”。刻在竹条上的秦法,涵盖了广阔的范围,有1000余条,涵盖了秦陆、小陆、秦陆扎超的实质性规定等十个等级;

《法路文达》中的法律解释;以及冯真石的法律程序。法规涵盖了非常广泛的领域,

如土地法、稳定法、谷仓法、货币法、市场法、国有手工艺作坊法、手工艺作坊法、香港犯罪法、军事功绩法、计量法、食品补充法、公共档案交付法、首都罪犯监督法。

秦朝强调对轻罪给予严惩。死刑可以分为五辆车、溺水、打、劈尸、活埋、斩首、斩首、公开展示、凿头,用三脚架放入沸油,用竹打、腰部割成二,放进袋子打。

残酷的法律强化了社会冲突,导致秦朝不久就灭亡了。汉朝初,从秦政府吸取教训,废除了秦法的残酷和复杂部分,宰相小和编纂了不那么残酷和简短的《汉九章守则》。

传统的统治原则从“让事物走自己的路线”,即所谓的不活动转变为活动。汉武帝任命张唐、赵玉修改法律法规,从而逐渐发展得复杂、密集。

根据《汉书》,《汉书九章法典》的核心内容共三百五十九章。一万三千四百七十二项死刑,其中一千八百八十二项减刑。

《汉九章法典》包括四种形式:法规、法令、继承前朝代、先例和注释。

法院官员说,“以前的皇帝和现任皇帝有权添加新的规定和改变旧规定根据他们的意图”。在汉朝,对儒家经典的论证成为了法理学的基础。

这种理论将法家论与仪式理论混合在一起。对于法制的基本原则,儒家思想坚持认为,美德和道德教育应该放在作为统治时期附属工具的惩罚的前面。

通过将仪式和惩罚整合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形成中国古代边防法的整合框架等。“秦律比秋天的茅草和小奶油更密集”。

《汉人的九章法典》没有保存下来。在《法律》的基础上,除了刀、泽、邱、蒲、扎、居等六章外,还增加了户籍、胡、户、社、逮捕六章。

清代学者,他称赞,我国今后拥有汉法律是三朝以来最详细的法令,是足够好的被视为对应欧洲罗马法律。在惩罚的类别方面,废除了一些形式的体罚。

例如,烙印、截肢、切断脚趾被监禁、用竹子殴打和死刑所取代。这就重新反映了汉代司法制度的发展。

魏国南北朝时期(公元220-420年),家庭政治日益兴起。家庭政治是指强大而膨胀的家庭深入政治事务并控制中央政府的政治局势。

司马氏推翻曹魏后,强大的家族因在中央和地方政府中担任重要职务而闻名。在西晋王朝,在位的皇帝不得不依靠石祖来平衡皇室的权力和控制官僚主义。

在东晋时代,一些家族的权力扩张不时地开始挑战皇权。一首民歌称:“王和马分享了这个国家。”这就再现了石祖的代表王族与司马族皇帝之间的政治关系。

结语

在政治制度上,魏国错误地实行了汉朝出现的封建地主制度。由于汉朝的封建国制导致了分裂政权,魏文帝严格限制了皇室的权力,以避免朝廷的混乱。

然而,这一限制导致了非皇室家庭能够控制中央政府。为了避免曹魏王朝陷入的错误,从司马氏继承的时代起,司马氏的皇帝就将土地和头衔授予了皇室成员。

不幸的是,将军事、政治和财政权力交到王子手中导致了八王的战争。直到东晋时代,没收制度的弊端才逐渐得到纠正。

随着家族政治的兴起,郑九级制成为魏国南北朝选择外国人的唯一方法。

根据这一制度,中央政府在包括省和县在内的各地方政府区域设立了中路。然而,作为一个非正式职位,郑只被授权负责人事评估,不能处理任何行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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