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成年杀人犯该判死刑吗#湖北杀害四岁的男孩已经上学,此前接受心理矫治6个月,男孩家属没有任何一句道歉,女孩父亲说正提起刑事诉讼,未成年人保护法应该改一改了,对于性质特别恶劣的,手段残忍的未成年杀人犯,不予保护,该判死刑就判死刑。 鲜活的一条生命,就这样被他杀害了,多么可爱的小女孩,父母再也看不到她了,而因为小男孩未满12岁,女孩父亲收到了撤案决定书,女孩父亲说:我们需要一辈子来接受这个结果。 因为未满14岁,男孩就可以杀人放火,杀人偿命成了一句苍白无力的话,因为有未成年人保护法,这些恶魔坏事做尽也无关紧要。太气愤了,未成年人保护法成了他们的保护伞。 杀了一个人,才接受6个月的心理矫治,这犯罪成本太低了,一件案子如何判,不是是针对某个人,而是某个团体。现在邯郸13岁男孩被三个初中生杀害,要是也因为不满14岁就不判刑,只接受心理矫治,这样的结果会让全社会希望公平正义的人失望。 未成年人保护法改应该改一改了,应该明确规定,手段极其残忍的未成年杀人犯,保护法不予保护,该判死刑就判死刑。杀一儆百,有一句话说的很恐怖,全国霸凌者都在考试这件事怎么判,所以,应该重判,死刑,摘除社会毒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