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经纬3月22日电22日,深圳证监局网站公布关于对深圳市钜盛华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
深圳证监局表示,经查,钜盛华作为公司债券发行人未在规定时间披露2022年中期报告、2022年年度报告和2023年中期报告,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四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钜盛华采取责令改正的监管措施。
李剑龙作为钜盛华时任法定代表人、董事长、总经理、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宋伟阳作为钜盛华时任财务负责人,未能保证钜盛华及时履行法定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0号)第五十三条第三款的规定。根据相关规定,现决定对李剑龙、宋伟阳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息显示,李剑龙目前仍为钜盛华董事长、总经理。
同时,钜盛华现存两条股权冻结信息,被执行人分别为深圳宝源物流有限公司、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执行法院均为广东省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资料显示,钜盛华于2002年1月成立,注册资本163亿元。公司业务涵盖金融、现代物流、高端制造三大板块。
据天眼查“股权信息”显示,钜盛华是姚振华实控的深圳市宝能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的子公司,直接持股比例超67.4%,而深圳宝源物流有限公司持股比例为0.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