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岳阳,徐晶摩托车被盗,开车追赶小偷时,由于距离太近追尾,导致小偷付勇受伤致残

楚兰七问 2024-04-20 20:48:39

湖南岳阳,徐晶摩托车被盗,开车追赶小偷时,由于距离太近追尾,导致小偷付勇受伤致残,付勇住院治疗60天后获刑21个月,服刑1年半后出狱,起诉徐晶要求赔偿17万,一审判决徐晶和保险共赔116370元,其中徐晶1200元,保险115115元。

判决作出后,徐晶没什么意见,付勇却要求再加5万,保险也很不服,要求减少2.5万,两方上诉后,二审判决大相径庭!

··裁判文书网,人物均为化名·

被偷自己摩托车的盗窃犯起诉,徐晶觉得不可思议,关键一审还认定他负次要责任,要赔付小偷10%的损失,徐晶气愤不已,也成为全村人的笑料。

这一切还要从2年前说起,事发当晚,夜色漆黑,徐晶正在家里看电视,父亲徐学在楼下喊他,问他有没有把摩托车借给别人,家人核对一圈后,发现没人骑过这辆车,大家意识到这是车子被偷了。

这可急坏了徐学,摩托车里有个包,里面不仅有不少现金,还有他的存折和证件,于是徐晶赶紧报警,讲清情况后,徐晶自己也同步外出寻找。

徐晶在当地住了26年,一草一木都了如指掌,每条道路也很熟悉,他断定小偷应该不会走大路,因为有摄像头,所以他决定沿着小路寻找。

徐晶开着小车到处转,1个小时仍一无所获,车子已经没油,他只好去附近加油站加油,山重水复疑无路,柳暗花明又一村,刚出加油站,就见到一名男子,骑的摩托车和自家的款式相同!

为了防止闹乌龙,徐晶开车跟了一会,对方是个20多岁的年轻人,确定是自家摩托车后,徐晶摇下车窗,要求对方停车。

年轻人正是付勇,看到有人在追自己,不仅没有停车,反而跑得更快,一个劲往偏僻小路钻,徐晶紧追不舍,行至一处拐弯时,付勇前车速度变慢,徐晶车速过快避让不及,两车撞到一起。

付勇栽倒在地头破血流,看起来伤势不轻,徐晶车子窜入周边田地,由于有安全带保护并不大碍,徐晶下车后赶紧报警,同时呼叫救护车。

医护人员赶到后,将付勇送医救治,幸亏抢救及时,付勇没有生命危险,经60天治疗,付勇伤愈出院,经鉴定身体为10级伤残。

警方决定对此案进行深入调查,很快有了其他发现,付勇是个惯偷,这已经不是第一次作案,附近多起摩托车失窃事件都和他有关,并且他还是团伙首脑。

顺着付勇这条线,整个偷车团伙被一锅端,显然,付勇等人构成盗窃罪,根据《刑法》第264条,此罪共有3档处理,主要根据犯罪数额定罪量刑。

数额较大的,最高判刑3年;数额巨大的,判刑3-10年;数额特别巨大的,判刑10年以上,最高可到无期徒刑,并且盗窃罪是财产类犯罪,还可并处罚金。

湖南省数额较大标准是2000元以上,数额巨大标准是5万元以上,付勇的犯罪金额在3万元左右,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9个月,并处罚金2万元。

除了刑事责任,针对交通事故,交警也出具了一份《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认为徐晶车速过快,制动不及时导致后车追尾前车,应对事故负主要责任,付勇因无证驾驶负次要责任。

徐晶对此并不认可,拒绝在《责任认定书》上签字,交警多次调解无果,徐晶还是没赔一分钱,随后付勇被送去服刑,徐晶以为此事宣告结束。

由于表现较好,付勇服刑1年6个月后出狱,一出来他就把徐晶和保险公司诉至法院,要求赔偿自己各项损失共计17万元。

此次事件被交警认定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显示,双方均为机动车,且徐晶为主要责任,付勇为次要责任,一般情况下责任划分为7:3,即徐晶要负70%责任。

但庭审中,徐晶和保险公司,对此都不予认可,他们认为,交警对此事性质认定有误,这不应为交通事故,而是正当防卫,因此无需赔偿。

付勇却有不同看法,他辩称,事发当晚,他根本不知道徐晶就是摩托车主,看着后车一直在追赶自己,以为他是想抢劫,所以才会一直逃跑。

由于事发路段没有监控,徐晶到底有无亮明身份,法院无法查证,且《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行政部门正式文件,在法律上可直接作为书证,证明力较强。

一审法院审理后认为,徐晶主张的损失偏高,实际应为127666元,保险公司应赔115115元,剩余12551元由付勇和徐晶分担。

法院认为,此事是由付勇偷车引发,因此他具有较大过错,据此可减轻徐晶赔偿责任,最终认定徐晶只需赔付10%,即1255元。

虽然心中不爽,但毕竟钱不多,徐晶不想再生事端,可另外两方不干了,保险公司认为赔多了,应该减少25000元,而付勇认为赔少了,应该再加50000元,两方均不服并上诉。

案件进入二审后,法院综合审理后认定,徐晶的行为应认定为正当防卫,根据《民法典》第181条,因正当防卫造成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

因此,徐晶无需赔付1255元,不过由于徐晶的车子买了交强险,即便是因付勇盗窃导致发生意外,交强险还需给予赔偿。

规范的公共空间行为,是人们安居乐业的保证,如果判决徐晶赔偿,无异于鼓励犯罪,使人们不敢正当防卫,二审判决明显技高一筹!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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