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转!纪云浩没错,只是行为粗暴而已。
按照原先的承包合同,明确说明原先的土地性质是荒沼(总土地5600亩,耕地只有110亩),用来建奶牛养殖场。可是,后来,承包商扩大耕地面积为4650亩(大概是土地总面积的80%),这就相当于更改了土地性质(荒沼变耕地)和用途,就是违反承包合同了。
或许,承包商开荒的这个行为不仅违反了民商法,还违反了刑法(起诉后需要法院判决),承包合同就应该作废,甚至可能要被判刑。
如果不追究刑事责任,但承包商还想继续耕作的话,那就得多交200元/亩承包费,相当于新拟另外一份承包合同。
可是,当下正是农耕时节,承包商表示自己不能拿出那么多钱,而且还有异议和不愿意。一线行政人员只能是下地阻拦,于是就引发冲突。
所以说,到目前为止,承包商是否违反相关法律,应该起诉,让法院处理。
无奈,县政府没有解释清楚,镇干部和村干部工作粗暴,肯定引起人们的不满,造成了更大的不解。
评论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