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未到庭,庭审已经结束”案件的主角——“桂林刘强黑恶势力案”涉案律师冯波一案,近日又有了新的进展。
据刘强黑恶势力的受害人陈海波讲,近日来宾市刑侦支队再次找到自己,就刘强套路其一套价值300多万元的别墅一事,配合公安机做了笔录,而该别墅在被强占的过程中,冯波曾作为刘强方的代理律师代理了此案。
因涉嫌诈骗罪、帮助伪造证据罪、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作为刘强的律师冯波,被一审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十年,该案的二审于2023年10月26日在广西柳州来宾市中院开庭审理。
受害人:刘强曾试图“虚假诉讼”占有别墅?接来宾市刑侦支队办案民警的通知,2023年9月22日,陈海波以受害人身份到公安机关配合调查取证。
陈海波表示,当天公安机关调查询问的主要内容,涉及自己在桂林市翡翠山庄的一栋价值300万元别墅是否被刘强侵占的问题,自己作为受害人,如实向公安机关做了说明,最终如何认定,相信公安机关的侦查,也相信法院的认定和判决。
事实上,陈海波就刘强黑恶势力团伙诈骗其巨额财物的事实与金额认定存在差异的问题,一直在不断地向公安机关、法院、检察院申诉。
陈海波说,此次公安机关调查的涉案别墅翡翠山庄,仅仅是刘强黑恶势力诈骗自己巨额财物的一小部分。
“2011年,因购买翡翠山庄的别墅缺些钱,就跟刘强借款290万元(加上砍头息30万元,借条显示借款320万元);后来由于自己还款出现困难,房屋被刘强实际控制使用”,陈海波说。
2023年9月,陈海波通过司法部门调取的案卷材料显示,案涉别墅竟然还涉及另外一宗“诉讼”。
让陈海波没有想到的是,诉讼材料显示:自己曾于2013年1月9日,与刘强就案涉别墅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期20年,并写明刘强已支付租金共计50万元给自己。陈海波肯定地说,这份合同是刘强伪造的,且没有原件。陈海波也将这一情节,向司法机关做了陈述。
材料还显示:期间,刘强于2016年5月6日,将案涉别墅以其实际控制的广西中警科技有限公司的名义,提供给欧某使用3年;此后,由于欧某没有“及时归还”,又于2019年4月22日将欧某起诉至桂林市象山区人民法院。
猫腻就出在这里。
同一天与陈海波到来宾刑警支队配合警方调查的陈宏(化名)说,“刘强起诉了欧某,欧某应诉的代理律师竟然是刘强的律师冯波,更诡异的是,作为欧某的代理律师,欧某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案件”。
结合警方调查的方向,陈宏分析认为,显然,刘强起诉欧某要求归还案涉别墅的案件,涉嫌虚假诉讼,其目的就是对抗另一债权人银行对案涉别墅的执行;而作为律师冯波,在这一涉嫌虚假的诉讼案件中,究竟扮演了什么角色,相信随着案件的审理,真相自然会水落石出。
陈宏称,实际上在陈海波与刘强的借款纠纷中,涉及翡翠山庄别墅和另外两笔借款共计1450万元,结果在陈海波偿还了1700多万元之后,刘强团伙仍然在2013年,用1200万的借条进行“虚假诉讼”,起诉了陈海波,这一情节已经被警方认定为诈骗,并在刘强案的刑事判决书中得以体现。
值得一提的是,在2019年刘强针对陈海波实施的这起“虚假诉讼”案件中,与刘强组织有“关联”的孟某胜出据书面材料作证,声称刘强支付的租金中,有一笔是自己向陈海波支付的。
刘强套路陈海波酒店案手法隐蔽,冯波是否参与?熟识刘强的人受害人都说,由于刘熟知法律,又有一个曾在桂林市公安局督察支队任副支队长的妻子尹丽(涉刘强案被判刑)打配合,常常利用民间借贷的机会,设置套路诈骗受害人。
2013年3月初,陈海波在桂林工商银行银行有一笔1200万元的贷款到期。银行方面表示,可以先还了上一年的借款,然后,银行再贷款相应的资金给陈海波使用。因此,这笔贷款操作上就需要一笔1200万元的过桥资金。
为了筹集这笔过桥资金,陈海波基于对桂林北京商会以及刘强包装出来的商会会长等社会职务身份的信任,决定向其短期融资1200万元做过桥资金,借款期限一个月。
据陈海波称, 3月3日,自己向刘强实际借款1200万元,刘强收取砍头息200万元,签订的借条是1400万元。
在这笔借款一开始,刘强等人就开始设计套路,觊觎上他位于桂林市叠彩区中山北路的一栋物业,以及该物业用于经营的七天酒店虞山公园店。
事实上,陈海波在工商银行的贷款业务用的的就是七天酒店及物业做的抵押。刘强在贷款时声称,借的钱是叶某华的,这么大的一笔款人家不放心,需要物业做抵押,并要求陈海波可以将工商银行抵押的七天酒店虞山公园店解押出来,抵押给借款人,然后再去银行申请贷款,贷款谈好了后,借款人再去解押配合陈海波贷款。
“结果,等到我们和银行谈好贷款后,需要刘强协调叶某华解押酒店去银行做抵押贷款时,他们又以真空期风险太大拒绝配合”,陈海波说,“这样一来,就导致我们无法向银行贷款,短时内又无法筹集上千万元的资金,就不断地向刘强、叶谋华支付每月高达70万元的利息,由于无法长期支付高额利息,我们自然就违约了”。
显然,刘强团伙在恶意制造违约。
不仅如此,刘强团伙还针对陈海波发起了虚假诉讼,继续“套路”、诈骗、侵占其钱款、公司和房产。
在成功制造陈海波“违约”之后,接着,刘强就以陈海波欠债不还为由,动用黑恶势力强行控制酒店,非法经营长达近十年之久。
陈海波称,刘强控制酒店的方式,是透过一份虚假的《租赁合同》来具体实施。
这份复印件《租赁合同》显示,陈海波以每月2万元(远远低于市场价)的租金,将酒店租给刘强实际控制的桂林中小创业投资有限公司,租期自2012年4月2日至2032年4月1日止。
显然这不符合逻辑,陈海波说,而更能体现租赁合同不符合逻辑的是,刘强在控制酒店的同时,也通过法院起诉了自己。
陈海波提供的资金往来清单等证据显示,在其与刘强的借款纠纷中,陈海波实际向刘强借款1421万元,而实际还款2692.1万元。
即便如此,刘强团伙却能通过诈骗、虚假诉讼等手段,让陈海波成为老赖,陷入了刘强黑恶势力团伙的系列套路之中,不但被该团伙诈骗巨额资金,连酒店大楼也一度被强占经营了近十年之久。
陈海波表示,虽然现在刘强落网,但参与设计套路自己的部分骨干成员叶某华,孟某胜等人仍然漏网。
2023年9月8日,陈海波再次到了来宾市检察院,递交了一份《关于对刘强黑社会团伙漏网成员叶某华、孟某胜进行监督立案的请求报告》,以期对漏网之鱼进行追责。
值得一提的是,在刘强发起的虚假的租赁合同诉讼过程中,刘强的代理律师正是冯波。
据媒体报道:冯波的家人介绍,冯波曾在2012年至2015年间的其中三年,担任涉刘强案的“北京商会”法律顾问,顾问费为2万元/年。
但起诉材料显示,到2019年,在刘强为占有陈海波的翡翠山庄别墅,起诉欧某的案件中,欧某的代理律师就是冯波,而欧某则证实自己不知道这一案件,也没有聘请过冯波作为自己的代理律师。
那么,如果欧某所述属实,冯波作为律师出现在刘强起诉的案件中,本身就是一个问题,如果冯波不是欧某的代理人,那么,就剩下另外一种可能,冯波系刘强安排,为了对抗银行对案涉别墅的执行,而安排的一场“虚假诉讼”。
吊诡的是,该案在立案之后,刘强此后不知何故又突然撤案,不知是怕案件继续诉讼下去会暴露马脚,还是另有原因不得而知,相信警方的调查和案件的审判,会披露更多的事实与真相。
这些人渣是怎么拥有这么多财富的?靠的是智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