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网友引自某教授的一个观点,大意是随着目前网络与交通的发达,我国行政区划框架可去掉市(或指地级市)与乡两级政府,由省直管县、县直管村,以此做精兵简政。 对这位教授的观点,笔者毫不犹豫持反对意见。 目前全国县级行政区就达2843个,其中977 个市辖区、394个县级市、1301个县与117个自治县,52个旗(自治旗),以及2个特区林区。 而乡级行政区则多达38602个(其中21389个镇,8075个乡(民族乡、区公所),154个苏木(民族苏木),以及8984个街道。 另外,全国有着333个地级行政区,其中293个地级市、30个民族自治州、7个地区与3个盟。 而全国约有66万个村级单位,试想如果去掉地级行政区一个省要管多少个县,而一个县又要管理多少个村。 因此,教授在表达观点之前还是要先了解一下我国的国情,认真分析一下相关详细的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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