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一男子洗完澡后,光着身子,在试衣间准备换衣服,不料这个时候,突然有一名年轻女子闯了进来,将男子浑身看了个遍,男子认为自己的隐私权受到了侵犯,便与女子理论起来,但对方不为所动,反而认为男子过于大惊小怪!
据悉,这位年轻的女子是一位宝妈,当时进来是想给洗澡的儿子送衣服,不料恰巧碰到了刚刚洗完澡的男子。
刚开始,男子还有所质疑,询问女子男子的老公不是也在现场吗?女子则表示那个不是自己的老公,是同事。
而后,男子被女子无所谓的态度气的不轻,便拿出手机对着女子拍摄起来,而后直接曝光到了网上,也由此引发了网友的热议。
有网友表示,这要是换个性别,恐怕得直接进去吃几天牢饭;也有网友称,这男的太大惊小怪了,从没听说过男子还有隐私的。
那么从法律的角度看,此事应该如何评价?
第一,民法典第4条规定,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的法律地位一律平等。
也就是说,无论是男、是女,享有的民事权利都一样,并非网友所言的性别一换,结果变样。
第二,女子走进男更衣室,系为了给儿子送衣服,并非出于偷窥的目的,故没有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无需被拘留、罚款。
第三,民法典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本次事件中,虽然女子进男更衣室事出有因,但其在明知可能侵犯他人权益,仍然执意进入的情况下,存在明显的过错,应当承担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最后,你们如何看待此事,欢迎留言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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