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嚣张的下场!”浙江,一女子带6岁儿子散步,一条哈巴狗追咬孩子,女子做了一个抬脚驱赶姿势,岂料,狗主人却说女子踢狗,还说狗是他儿子,随后竟疯狂殴打女子,骑在她身上对其拳打脚踢,将女子手指打残疾,事后男子被刑拘,而法院判决大快人心! "妈妈,我们能去公园玩秋千吗?"小明仰起头,用期待的眼神看着王淑琴。 王淑琴温柔地笑了笑,摸了摸儿子的头,"好啊,我们走快点,争取在天黑前玩一会儿。" 就在这时,一阵急促的狗叫声打破了这份宁静。一只白色的哈巴狗从不远处冲了过来,朝着小明狂吠着。小明被吓得躲在了王淑琴身后,紧紧抓住妈妈的衣角。 "汪汪汪!"哈巴狗越叫越凶,甚至试图去咬小明的腿。 王淑琴见状,立即挡在儿子前面,同时抬起脚做出驱赶的动作,希望能吓退这只来势汹汹的狗。她并没有真的踢到狗,只是做出了一个防御的姿势。 "嘿!你在干什么?"一个粗犷的男声突然响起。一个留着寸头、身材魁梧的中年男子快步走了过来,脸上带着怒气。 王淑琴解释道:"这位先生,您的狗没有拴绳,刚才差点咬到我儿子。我只是想保护孩子。" 然而,男子并没有听进去王淑琴的解释。他怒气冲冲地指着王淑琴,大声喊道:"你竟敢踢我儿子!你知道这狗对我有多重要吗?它就是我的儿子!" 王淑琴被男子的反应吓了一跳,她试图平和地解释:"对不起,我并没有踢到您的狗,我只是做了个驱赶的动作。您的狗没有拴绳,这是很危险的行为。" 男子却仿佛听不进任何解释,他的怒火似乎被王淑琴的话语进一步点燃。在小明惊恐的目光中,男子突然冲向王淑琴,一把将她推倒在地。 "妈妈!"小明尖叫着,眼泪瞬间涌出。 王淑琴还没来得及爬起来,男子就骑在了她的身上,开始疯狂地对她拳打脚踢。王淑琴本能地用手护住头部,但男子的拳头如雨点般落下,她感到全身都在剧烈地疼痛。 "救命!有人打人了!"王淑琴在痛苦中大声呼救。 小明吓得大哭起来,但他勇敢地试图拉开那个男子:"不要打我妈妈!求求你不要打我妈妈!" 然而,男子似乎陷入了某种疯狂的状态,完全无视了小男孩的哭喊。他继续对王淑琴拳打脚踢,特别是抓住了王淑琴的手指,用力地扭曲着。 "啊!"王淑琴感到手指传来剧烈的疼痛,她甚至听到了骨头断裂的声音。 这场暴力持续了几分钟,直到周围的居民听到呼救声赶来,才将男子拉开。王淑琴躺在地上,全身是伤,右手的手指已经严重变形。小明哭得上气不接下气,紧紧抱住妈妈。 很快,警察和救护车赶到了现场。王淑琴被送往医院急救,而那个暴力的男子则被警察带走。 在医院里,医生告诉王淑琴一个令人心碎的消息:她的无名指因为严重骨折,已经造成永久性损伤,将会留下终身残疾。这个噩耗让王淑琴陷入了深深的绝望。 "医生,我还能正常使用手指吗?"王淑琴颤抖着声音问道。 医生叹了口气,"很遗憾,您的无名指会有永久性的功能障碍。我们会尽最大努力进行治疗,但完全恢复的可能性很小。" 王淑琴望着自己包扎着的手,泪水不受控制地流下。她想到自己是一名美术老师,手指的灵活对她的工作至关重要。这次意外不仅给她带来了身体上的伤害,更可能彻底改变她的人生轨迹。 与此同时,警方对这起暴力事件展开了调查。经过询问目击证人和查看监控录像,警方很快还原了事情的真相。那个男子,名叫张强,不仅没有为自己的狗办理养犬证,而且遛狗时没有牵绳,这些行为本身就已经违反了当地的养犬管理条例。 更严重的是,张强对王淑琴的暴力行为已经构成了严重的犯罪。警方以涉嫌寻衅滋事罪将张强刑事拘留。 在看守所里,张强似乎终于意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他坐在冰冷的铁床上,回想起当时的情景,懊悔不已。 "我怎么会做出这种事?"张强喃喃自语,"只是因为一只狗,我就毁了别人的人生,也毁了自己的人生。" 然而,懊悔已经无法改变既定的事实。检察院很快对张强提起了公诉,以寻衅滋事罪将其起诉至法院。 在法庭上,检察官严厉指出:"被告人张强因琐事对他人实施暴力行为,造成被害人严重伤害,其行为已经构成寻衅滋事罪。我们建议法院依法惩处,以儆效尤。" 张强的辩护律师则试图为其减轻罪责:"我的当事人在事发当时处于情绪失控状态,并非蓄意伤害。希望法庭能考虑到这一点,给予从轻处罚。" 然而,当王淑琴作为受害人出庭作证时,她颤抖的声音和仍在康复中的手指无声地控诉着这起暴力事件的严重性。 经过慎重考虑,法院最终做出了判决:张强犯寻衅滋事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并赔偿王淑琴各项损失共计4万元。
窗外,阳光依旧明媚。这个城市,这个社会,在经历了这场风波后,似乎也在慢慢地学习着如何更好地相处、如何更加理性地面对矛盾。每一个人都在这个过程中成长,希望在未来的日子里,文明、理性和善良能够战胜冲动与暴力,让这个世界变得更加美好。
来源:江苏新闻 文中皆为化名
才四万?
判得有点轻,赔偿也才。应以故意伤害罪判罚,一个手指终身残废,岂能4万元打发。
判的太轻!社会渣子!
应该判其不佩做人只有做狗,给其发个凶犬证,证上写明~此乃凶犬、市民注意防范,再编个狗身份证明001
判的太轻
判的这么轻,还尼玛大快人心!
应该死刑!
先把律师抓了
死刑不可能,确实判的是太轻了,寻衅滋事罪加伤害致残判个十年八年的加赔偿十万八万的还算公平!
有的人养狗,结果将自己变成狗,这种狗人该重判,这个案子判得太轻了,难以服人!
赔偿太少了,起5倍
可怜天下父母心,都是为了儿子!狗爸爸这三年令郎会不会探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