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就是追求刺激的下场!”杭州,女子戴着面具,跟“富二代”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

槿论看社会 2024-08-23 12:01:39

“这就是追求刺激的下场!” 杭州,女子戴着面具,跟“富二代”第一次见面就发生关系。谁想,完事后,女子发现富二代是自己的一个男同事假扮。女子很是生气,要求同事给她20万,同事写下欠条,女子想想不对劲,又告对方强奸,结果让人意想不到。

(案例来源:网络)

在亲朋好友眼中,陈小悦是一个乖乖女,可这天,陈小悦却做出一个超级疯狂的决定。

事情的起因是,陈小悦大学毕业后应聘到杭州某街道的消防站工作,面容标致身材苗条的她,却还没有男朋友。

同在街道处工作的男同事李杰得知后,自告奋勇要帮陈小悦介绍一个男朋友,李杰声称他的这个朋友是一个富二代,不仅长相帅气,对感情专一,而且还非常风趣幽默。

陈小悦一听对方是个富二代,瞬间就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李杰见状,声称他先跟朋友打声招呼,如果对方同意之后,他们就可以先通过微信聊一聊。要是觉得合适再见面。

两天后,李杰将他朋友的微信推给了陈小悦。

陈小悦跟这个自称叫赵灿的富二代,双方简单自我介绍一番后,就开始有一搭没一搭地闲聊,赵灿时不时地炫一下富,滔滔不绝讲述他们家那种奢侈的生活。

因是熟人介绍,陈小悦对赵灿的富二代身份没有丝毫怀疑,为了能够傍上这棵大树,陈小悦表现得也十分卖力,一个装富,一个装纯情,双方很快聊得热火朝天。

再然后就开始在网上谈情说爱,热聊了两个月后。赵灿提出线下见面,陈小悦满心欢喜。可赵灿又说,两人第一次见面不能太随便,必须要充满神秘感,这样彼此才会永生难忘。

对于这个提议,陈小悦拍手叫好。

于是,赵灿提出两人第一次见面时,都戴上面具,这样就会更刺激,陈小悦不假思索地答应了。几天后,两人相约在一家宾馆见面,两人都自动遵守约定戴上面具约会,甚至发生关系时,也是戴着面具。

办事的时候,陈小悦总觉得赵灿的声音有些熟悉,出于好奇,她趁其不备揭开赵灿的面具,看到眼前这张熟悉的面孔,陈小悦气得直跺脚。

原来这个所谓的富二代,居然就是李杰本人,他用自己小号跟陈小悦聊天。陈小悦一想到自己被耍得团团转,还被占了便宜,实在咽不下这口气。

陈小悦要求李杰给她20万,否则就要将此事告诉他新婚不久的老婆。李杰无奈之下,给陈小悦写了一张欠条。承诺会想尽办法将钱筹给她,陈小悦的怒气这才平息了不少。

回家后,陈小悦看到这张欠条突然惊出一身冷汗,万一李杰告自己敲诈勒索怎么办? 陈小悦陷入巨大的恐慌中,最终决定先下手为强,于是来到派出所报案,声称自己被李杰强奸。

陈小悦提供两人的聊天记录,以及李杰假扮富二代的证据。目前,李杰已被拘留,陈小悦则继续正常上班。

那么站在法律的角度,又该如何看待此事呢?

1、双方是自愿发生关系,李杰究竟构不构成强奸呢?

《刑法》第236条的规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在李杰看来,陈小悦是自愿来到宾馆,在整个过程中他并没有胁迫,使用暴力手段,强行发生关系。陈小悦一直很配合,作为成年人,这是双方你情我愿的事。

可陈小悦这边却认为,李杰隐瞒着自己的身份,假扮富二代骗取她的信任,从一开始就精心策划了一场阴谋,迫使她掉进这个圈套。

如果她知道跟自己发生关系的人是李杰,肯定是不会同意的。李杰使用欺骗的手段,违背了她的真实意愿,因此,也算是强奸。

2、陈小悦逼迫李杰写下20万欠条,构不构成敲诈呢?

《刑法》第274条规定: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回到本案中,陈小悦意识到自己可能已经触犯法律,她主动中止,并没再要求李杰赔偿20万,没有给李杰造成损害,所以应该免除处罚,假设已经造成伤害,也可以减轻处罚。

也就是说,陈小悦逼迫李杰写下20万欠条,其行为已构成敲诈,但她主动中止,可以免除处罚。

李杰则没那么好运气,他已构成强奸罪,具体会判多少年,此案还在审理中,让我们拭目以待。

3、李杰作为已婚人士,跟别的女人发生关系违背公序良俗。

《民法典》第8条规定: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不得违反法律,不得违背公序良俗。

据网友爆料,李杰新婚不到一年,朋友圈晒的结婚照,看起来跟妻子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合。可他却瞒着新婚的妻子,为得到陈小悦的身体,精心策划了这么一场阴谋,其行为比一般的出轨,还要可耻。

李杰的行为不仅违反,还违背公序良俗,落到这样的地步,咎由自取。所以说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人物均为化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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