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来钱最快的方式都写在刑法里了。 近日,北京某奶茶店的经理发现,今年2月起门店营业额突然断崖式下跌,百思不得其解之下查了监控录像,发现员工周某独自当班的时候,把店里的收款码换成了自己的,同时通过切断网络、关闭监控的方式掩盖自己的行为,累计侵占金额已达四万余元。 目前,周某被警方以涉嫌职务侵占罪刑事拘留。 类似的案例之前也有很多,比如把超市、小卖部、水果摊的收款码换成自己的,这种一般都被定盗窃罪。 而这个人,因为和奶茶店有劳动关系,属于“利用职务之便”犯罪,那么成立的就是窃取型的职务侵占。 两罪区别在于,盗窃罪入罪金额一般是一两千块钱;职务侵占罪的入罪金额,根据2022年的最新标准是3万元。 像这个人侵占4万多,按盗窃罪,在北京已经接近“数额巨大”那一档,量刑可能会在2到3年;而按职务侵占罪的话,量刑一般是在3个月到1年。 可能有人问,同样的行为和金额,结果差这么多,这符合罪刑相适应的要求吗? 那么这里的关键因素,就在于破案率。 一般认为,刑罚的威慑效果=刑罚的严厉程度×破案率。 当破案率接近100%的时候,那么人们便不会有侥幸心理,因此只需要较低的刑罚就能起到较大的威慑效果。 就好比这个案子,警方还没介入,门店经理自己就把人揪出来了,压根不需要投入什么司法资源。 而在构成盗窃的情况中,查是谁换的二维码,什么时候换的,一共偷走了多少钱,都需要警方介入,且破案率远低于前者,那么这时候只有从严论处,才能起到作用。 最后,还是想对这种自作聪明的人说一句,刑法里的赚钱方式,就怕你有命赚没命花。
估计早发现了,等到四万再报警
果然来钱最快的方式都写在刑法里了,没错,但来钱最多的方式写在反垄断法里[哭笑不得][哭笑不得][哭笑不得]
别人贪污上亿才十二年,你这,哎
这样的事发生在奶茶店就是盗窃,发生在银行就是员工个人行为。因为受害人不一样。
说来说去,就是看他们的成本说话,不管你钱多钱少!
为什么职务犯罪比盗窃罪判刑低?因为犯罪主体不一样。
几亿都才十几年,4万都要2到3年,谁不拼命争钱
来钱最少的方式写在《劳动法》里了
把自己犯罪判刑定得很低,老百姓的定的高高的,宽于利己,严于律人。
银行员工怎么办[微笑]
缺德的人
傻叉,应该十分钟换一次[开怀大笑]
薅羊毛也不是这样薅的[抠鼻]
忘了有监控!派个人去扫个码,立即知道扫给谁了。笨贼
嗯,三万以下如何处置?
贪污刑罚轻飘飘,这个怎么重怎么来
最赚钱的是割韭菜,还不犯法
贪污受贿的破案率极低,而且破案难度极大,为什么刑罚反而不高?
银行里的人偷拿客户那么多钱,咋算呢[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滑稽笑]
[哈哈笑]
这小伙子应该弄个公司来大A上市,那钱多好赚。
怎么可能 客人扫码有语音提示 连续两三个就会被发现
怎么会要不回来?坐完牢也得还钱
凡事提倡鼓励的说明有坑需要你跳,凡事禁止不许的说明有好处不想分给你!
刑罚的威慑效果=刑罚的严厉程度×破案率。 第一次知道这个
我表弟给我管店,店里现金,用自己二维码收款,对比了一下那几个月他在店和不在的流水,两年时间差不多去了20万!我老婆要报警,他去年刚娶的老婆,小孩才几个月,又不忍心!
老板也够狠的,等到4万才报警
这货要是在银行柜台工作,也来一番这个操作,会咋样?
[静静吃瓜]这告诉了我们学习法律的重要性,用更小的“成本”获得更高的利益的法子,也都写在刑法里呢……
利润这么高吗?
比贪污严重多了
人的贪心无止境……从最初的烟钱变成买车买房泡妞
断崖式的下跌,傻子都在查一查呀
薅羊毛也有个度,少吃多餐才是最安全的
原来I如此
都关闭监控,切断网络了,怎么还能从监空录像看到?
记住恒古不变的道理:人无横财不富
假的,北京地区的职务侵占入罪标准不会低于6万
才四万 你经营额这么小
不退回受害人???
这兄弟糊涂啊,三万以内就收手达不到定罪标准不就无罪释放了吗[哭着笑]
其实是写在兵法里面。
现在是六万以上才能立案职务犯罪。太宽,冇阻赫力
行为符合盗窃罪,看店家放过他不!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偷挂自己的二维码,只能挂间断的挂,每次挂几分钟
这脑子
这就可以看得出来 贪污 没有好的平台也是白费劲儿
还有罚款,两倍金额
这是太贪了,搞点外快得了,逮一只羊往死里薅能不被发现吗
应该私人开家公司,用公司收款码,然后注销公司[滑稽笑]
太贪了
这员工也是个人才,你这操作有什么用,你打单都得用收款机出电脑小票吧!这证据妥妥的逃不掉,耍这无脑的小聪明有毛用!
贪污几十亿不知道算不算巨大,4万也算巨大吗?
是不是29000就没事[哭笑不得]
自相矛盾,切断监控,怎么通过监控知道的?
这事告诉职务犯罪的到3万就收手,换工作的时间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