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雨姐的似乎不是简单的赔钱了事了! 根据官方的公布信息,“东北雨姐”网上卖的的红薯粉条成份虚标。根据消费者消费权益保护法的解释,成份虚标属于消费欺诈行为! 根据法律规定分造假的刑事处罚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行政处罚:如果成分造假导致产品质量不合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生产者、销售者可能会面临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还可能会被吊销营业执照。 刑事处罚:如果成分造假行为构成犯罪,如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相关责任人可能会受到刑事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没收。 日前收到的罚款为行政处罚,罚款165万。责令限期整改。但是这仅仅是行政处罚,粉条的销售数量如此之大,就看刑事应该怎么量刑就是法院的事了,不知道辽宁的法院会不会关注此次事件。还要看是否有人提出报警或者诉讼了。 时间段未来走向如何我们拭目以待吧。大家希望如何处理呢?会不会草草罚款赔钱了事?#东北大姐之营销# #东北粉条杠杠的# #东北于姐事件# #东北雨姐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