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量撰写、传播武侠当外衣的淫秽小说,判十年,不冤】 网文作家李鑫因为《六朝》系列小说,被以涉嫌制作、贩卖淫秽物品牟利罪刑拘和关押,后因10余年间写作获利的稿费30万,被一审判刑10年。 最近,李鑫家属喊冤,声称一审中,鉴定人员14天内完成对39部总计2亿字涉案书籍的审查——平均每天需阅读相当于23本《三国演义》的量,鉴定结果违背常识,不能作为定罪依据,要坚决上诉。地外。家属还认为,虽然承认李鑫的作品中“确实存在一些不避讳的两性描写,但它们仅作为情节发展与人性塑造的一部分”。援引《刑法》第367条规定:“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不视为淫秽物品”。 我为此特意去快速翻阅看了这系列作品,以《朱颜血》为例,其中的《洁梅》篇,共九个章节,从第二章节起,每个章节都包含大量的淫秽描写,总体占篇幅在一半以上,充斥大量的涩情描写,文学性非常低,可以快速翻阅。因此,鉴定人员完全可以在14天内快速对其39部作品进行大略的统计。 所以,我认为,李鑫的小说完全是以武侠为外衣包装下的淫秽小说,李鑫家人的伸冤理由站不住脚。